Sunday, September 3, 2017

阿果:一場香港「常識」之爭

文章轉載自明報 201793


星期四晚,有識之士再次為《東張西望》頭痛。事緣節目介紹發展商新推出的「豪宅劏房」,一層兩個1600呎單位被劏成35間房,當中包括只有單人牀、茶几、廁所的「單人房」、馬桶被落地玻璃包圍的「海景房」、呎租高達100元的「特色房」。鏡頭前的主持人,一邊以興奮語氣介紹劏房,一邊送上「嘩!廁所夠轉身呀」、「細細哋但乜都齊晒」等讚嘆……結果,稍有頭腦的觀眾自動反眼,也是意料之中。

《東張西望》令人反眼,從不是新鮮事。多年來,我和不少有心人每晚放大瞳孔,分析節目內容,聲討失實環節、語言偽術——由當年碼頭工潮為資方護航、港視風波用失實數據抹黑對手,到近月一地兩檢化身政府宣傳機器……例子有如天上繁星,多不勝數。

然而每次批評完,樓下總引來無數留言,口徑一致﹕「我無睇TVB好耐啦!」「明知教壞人,仲睇咁多?」「唔好再幫佢做宣傳啦!」結果只得努力費盡唇舌解釋——請注意,《東張西望》是一個每晚百多萬觀眾收看的節目。(自命)有識之士的,當然可以自挖雙目,掩臉不看,感覺良好,但這依然無阻萬千家庭以此送飯的殘酷現實。

《東張西望》像是家常小菜,看似日常,但間中有毒。以周四一集為例,主持對「豪宅劏房」的正面介紹,既呼應了運房局長陳帆早前對「劏房合法化」的提議,同時將「劏房」的居住經驗化作生活日常,令它看來不再是需要當權者解決的社會問題,而是百姓的自由選擇。若這種觀念持續發酵,加上平民百姓對「安居樂業」、「有瓦遮頭」的慣常期許,「住劏房」很快便成為香港社會新常識。

關鍵在於「常識」。

何謂常識?至少可分為兩個層次去解釋。第一層是為general knowledge,即一個普通社會正常人應有的知識,例如「香港是彈丸之地」、「去完廁所要洗手」、「被的士司機用鐵通恐嚇要打999」。這些日常知識,部分來自小學常識課本,部分由父母長輩傾囊相授,也有部分從日常生活的獎罰機制中提煉——試過因誤站扶手電梯左端被旁人用責備目光刺穿身體,便從此明白「左行右企」乃香港常識。一套心領神會、大家遵循的日常知識重要,因為它能夠確保社會正常運作,秩序井然。

一套既有價值 信念 common sense

但常識不止是鐵板一塊的知識;常識的第二層,乃一套既有價值、信念,即common sense。多年來,香港人口裏從來不講課本上的意識形態,但同時又不知不覺地對「努力會發達」、「磚頭最可信」、「識人好過識字」、「男人不應讓女人埋單」等說法有所共鳴,甚至身體力行,遵照到底。這套常識,多數不經白紙黑字記錄,但長期口耳相傳,行之有效,歷久不衰,甚至令香港大眾安身立命,身心舒暢。

有些常識信念關於個人,也有些關乎社會整體。以香港為例,長久以來大家的常識字典裏,永遠有個詞彙叫「香港精神」(同義詞是「獅子山下」),歌頌那些發奮圖強、搏殺機警的香港人;又例如許多人不時放在嘴邊的這一句——「自由、民主、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這類關乎集體的常識,縱然永遠無法驗證真偽,但在傳媒日夜傳頌之下,好像成為大眾確認的共識。

慢慢地,我們真的以為香港大眾和西方社會一樣,擁抱這套追求人權、嚮往進步的「常識觀」,於是每有社會大事發生,準有人搬出「XX是香港核心價值」一說,旨在呼喚其他人﹕「你不是香港人嗎?你不是也支持自由、民主、法治等普世價值嗎?怎麼不加入我們?」這類口號式呼喊,偏偏只能動員同路人和應,對岸的香港人,始終無動於中——像近月一地兩檢爭議及兩宗法庭判決,都是明顯不過的例子。

為何會這樣?馬傑偉的解釋是「港人意識板塊轉移」﹕「以前有關人權法治的判斷,香港與海外相近相通;近年香港『常識』,開始移向中國大陸。」對此,我只同意一半——香港常識顯然在變,但與其說它「移」向大陸一方,不如說它一直在兩者之間拉扯。

沒錯,以往大家認知的「香港常識」似乎較偏向西方社會——講求平等自由,嚮往民主法治。但實情是這套常識觀,從來少有被正式挑戰。以「法治」二字為例,香港人(如我)「念口簧」式喊了多時,卻極少深究其意。直至近月法庭判決,經戴耀廷和王慧麟等人提醒,許多人才如夢初醒地發現「法治」也有兩種﹕動用嚴刑峻法以保社會秩序,是法治;追求人權尊嚴達至公義,也是法治。諷刺是,兩者源頭均是西方社會。

又以一地兩檢為例,政府擺明車馬踐踏法治的建議,在民間卻(暫時)掀不起反對浪潮,表面看來平民百姓似乎不再信奉法治、人權等襲自西方的香港常識;但同一時間不少人支持政府方案,原因也是「常識」作祟——這做法「看來」(注意有引號)較方便、高效,符合百姓利益。而可悲的是,這套「常識觀」也不是來自大陸,而是香港人信守多時、賴以維生的「香港精神」。

如此看來,香港社會從來都存在(至少)兩套常識系統:一套保守,一套進步;一套仰望權力,一套追求平權;一套追逐短期利益、個人回報,一套講究抽象道義、普世價值。當社會無風無浪,兩套常識看來少有矛盾,甚至可以合而為一(因而成就「獅子山下精神」),但當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兩種觀念的差異就會突然顯露,交織火花,引發大戰。

常識蔓延民間,貼近人心;因此勝出常識之戰,就能奪取民意。有權有勢者當然明白這點——港鐵廣告以「48分鐘到廣州」為宣傳(及誤導),正是要搶佔常識高地,細心鞏固「一地兩檢很方便」的「常識」;教育局絕口不提國歌背景,旨在將不利於「國民教育」的細節(如田漢之死),撇除於「常識」以外……傳媒與教育,從來都是「常識」最重要的傳播途徑,所以電視、報章、出版、校園,也成了不同常識互相拉扯、角力、衝撞、比併,血肉模糊的真戰場。

亦因如此,「有識之士」不能只為落後常識而頭痛反眼,與同路人一道感覺良好;要搶佔民意,抵抗威權,關鍵還是把守每個戰場(包括《東張西望》),打好每一場常識之爭。


Thursday, March 9, 2017

鄭立:民主與民粹:兩隻狼投票吃一隻羊?

文章轉載自方格子 201739


民主的本質是「每人的政治權力與權利平等」,而民粹的本質是「跟隨大眾的民意」。

每人都有完整的政治權力。一個人生而自由,而且生而擁有所有的主權,你幻想一下在一片沒有人煙的荒島上,你是唯一的住民。你有權在島上進行任何漁獵,說任何話、批評任何人、想任何東西、寫任何東西,這就是人類最原始的狀態:能做的事情,全都有權做。

當這荒島多了一個住民時,基本上你們還是可以做任何事,但是雙方一定有不喜歡對方做的事情。例如不想被殺,所以你會立下平等的約定:你不能殺了對方和攻擊對方,對方也不能攻擊你,這樣大家就可以換回雙方的安全,而不用提防另一人,等價交換。

這樣就是最原始的社會,社會從建立開始,就是人類自制的放棄了部分天賦的「權力」和「自由」,換取等價的保障與承諾。你放棄了攻擊其他人的權力,換來自己安全的保障。這是平等的,而且自願的,這種權責均等是民主的。

這個「兩人政治」發展下去會怎樣呢?直至有一方要破壞這種平等為止。如果有一方要求自己能攻擊另一方,但另一方不能還擊,這就失去了平等。提出這種要求的人,可能比較強,或者可能覺得自己比較聰明,需要管教另一方,或者可能只是比較橫蠻自私。

假設另一方接受這種新的安排,民主政治就會完結,而走向專制政治。如果另一方不接受這種安排呢?那就是反抗,民主政治也一樣完結,因為他們之間的關係已經瓦解。

人民讓渡部分權力以換取保障,就是國家、政府能存在的原理,過去封建政治的崩潰也是因為這種秩序失去了平衡。

在這例子中,你可以看到,社會是經由「大家讓渡的部分權力」形成的,民主社會是「平均地讓渡的部分權力」形成,而他從來只讓渡部分權力,這個平均一旦破壞了,就不再是民主。民主就其實很像你投資的保險基金,你每月都要繳費,而那些錢是你的錢,只是被那個保險公司集中地用。但保險公司不會動得到你沒投資下去的錢,所以一個民主政府,也不應該動到你沒有授權的權力。

如果打從一開始,你就沒有把生存的權力,授權給政府與社會與公眾定奪,而你只是把自己攻擊人的權力,授權了出去,那政府可以禁止你攻擊人,卻不能禁止你生存。政府能合法行使的權力和能動用的資源,就只有被授權的部分。

所以,就算一隻羊和兩隻狼,合組民主政府「羊狼聯邦」,兩隻狼投票吃晚餐,也不能投票吃掉羊。因為羊並沒有把決定自己生存的權力,授權給這個聯邦,所以聯邦怎樣投都不能侵犯羊的生存權。而羊狼聯邦之所以組成,只能是因為羊狼都承諾互相尊重對方已有的權利。這並不是羊狼聯邦權力的一部分,除非羊自願把決定自己生存的權力交出去。

兩隻狼就算提出這議案,然後兩票對一票通過,議案也是無效的,就像我們就算投票通過要飛去冥王星,都不會實現一樣。國家並沒有無限的力量,可以無所欲為,他有很多不能做的東西。不論是飛去冥王星,還是侵犯沒有被授權的權力。

如果兩隻狼硬要吃掉羊,那麼,在牠們決定這樣做時,「羊狼聯邦」的民主政治就會瓦解,因為他不再尊重成員已授權的權力與保障。所以這不再是民主政治,而是專制政治,不過他是一個合乎大多數民意的專制政治。

如果這是合乎兩隻狼,即大多數的民意的,這就是「民粹」。他不再建立在自願的授權與保障上,不再尊重每一個參與者,而只是少數服從多數,人多欺負人少。社會上有六成人口想要殺掉剩下四成,而有人想要實現這一點,是不需要民主的,人多本來就能欺負人少,不過他們很可能不易統合起來而做不到,所以他們反而更需要專制去統合,以「實現大多數的民意」。

自古以來中原王朝講的天命,民心所向,少數「服從」多數,這些其實全都是民粹,而且是民粹專制。一個專制政體,跟隨民意時就是民粹,非常容易理解。所以當一個專制國家與民眾的意向相合時,他正是一個民粹主義國家。

兩隻狼在民主中,投票也不能吃掉一隻羊;而民粹中,兩隻狼可以壓迫羊,投不投票根本不重要,如果有投票,也不過是裝模斯樣,欺騙羊就範的餐前儀式而已。


Monday, December 19, 2016

陳電鋸:假新聞3條人柱,埋事實,大眾有責

文章轉載自明報 20161218

年度媒體關鍵字,肯定非假新聞(fake news)莫屬。在此,本人要先定義好字眼,下文會使用假消息(disinformation)一詞而避用假新聞,因為假新聞本身不是新聞。今年美國大選,將假消息問題帶到桌上,最知名的假消息是廣為傳播的「薄餅門」(Pizzagate)。此假消息指希拉里和民主黨在華盛頓經營販賣兒童予戀童人士的薄餅店。單聽上去已覺得不可思議,多家傳媒甚至美國警方調查後證明此為毫無根據,但無奈消息在社交媒體廣為傳播,甚至在月初有槍手到涉事薄餅店開槍。

為何假消息在今時今日社會會變成如此嚴重的問題?

社交媒體盛行,一個點擊就可以將消息傳播給更多的人,固然是引致假消息泛濫的原因。但我認為更嚴重的問題並不在facebook這類社交媒體平台,而是在於在平台上的人。互聯網普及化,它已不再是早期由左傾自由主義精英所主導的媒介,任何教育程度、年齡、背景的人都可以上網。人性的黑暗面、教育的不足,從此在互聯網上表露無遺,甚至透過社交媒體變成放大鏡愈放愈大。

為什麼假消息有市場?我們認為世界的理想狀態是,媒體具有公信力,他們就會有市場,觀眾就會愛看此媒體。相反,如果媒體不停報道假消息,毫無公信力可言,觀眾就會唾棄這種媒體。在達爾文式的汰弱留強之下,媒體為求獲得公眾的信賴,會一起力求精準,以免失去觀眾。但這是個不存在的理想狀態。以香港為例,香港公信力低下的報章和電子傳媒,有些是香港歷史最悠久的傳媒,死而不僵。傳播市場,其實並不是以這種理想的原則運作。

驗證性偏見:按立場找「證據」

不是所有人都有批判思考的訓練,就算有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去挖掘證據,根據所有的證據去下結論。心理學有認知失調理論(cognitive dissonance),指出人在同時接受兩套相互排斥的思想時,會感到不舒服。而避免這種不舒服的感覺,我們最容易的處理手法是選擇性接觸(selective exposure),即放棄與本身立場相悖的消息來源,只偏聽立場相近的消息。更甚者,是驗證性偏見(confirmation bias),指我們只會聽立場相近的消息,去證明自己本身的立場正確。而實際上媒體賴以生存的,實在不是什麼公信力,而是去滿足人的這種弱點。誰能滿足這些偏見,反而更能獲得大眾的注意。

上述的「薄餅門」,正正就是能夠迎合反對執政美國民主黨的立場,用以證明民主黨人背後作惡多端的結論,事情本身的真偽對分享這宗消息的人來說無關重要。香港的情况其實也並不好很多,甚至更差。舉一個例,肖友懷傳出回港、新移民綜援婦每月13,000元度日、新移民用政府資助買Gucci眼鏡等等,是內容農場每隔幾星期就會翻炒的題目。無論此類假消息已多次證實為假,也有將濫用綜緩人士硬塞為新移民的例子,但這些假消息能夠滿足社會上反新移民人士的驗證性偏見,以傳誦這些消息去證明自己本身暗藏於心底新移民是濫用香港福利的立場,所以總是會廣為流傳。

平台干預:仲裁真相 利益行先

假消息流傳猖獗,有人提出社交媒體平台有責任防止假消息,例如平台有責任管制,禁止或限制假消息流動。一直以來,我們認為社交媒體平台一如其名,僅為中立平台,讓人在上面自由發表意見。但事實上,學者Tarleton Gillespie指出,社交媒體平台的角色並不中立,它們暗地裏有進行挑選,消滅了一些意見。這現象他命名為「平台干預」(Platforms Intervene),並強調此類干預是按平台的利益出發。例如中國的新浪微博刪除政治敏感的內容,迎合中共管制言論,是防止公司被政治整頓利益受損。西方社交媒體平台同樣會干預,例如facebook會封禁與其「社群標準」(Community Standards)所不容的用戶;又或刪除濫用facebook的內容,如裸露相片。這些干預,縱使平台會用上美麗的詞藻,包裝成保護用戶,但其實只是懼怕小眾的異常行為嚇跑大眾,同樣會招至廣告利益受損

平台干預,代表平台有權導正了觀眾所應要看的內容。若果我們支持平台應禁制假消息流動,代表平台甚至代我們決定哪些消息是真哪些消息是假。如果我們給予平台如此的權力,這無疑是一面雙面刃。若果平台真的能準備判斷消息的真確性,管制假消息的確可以減低假消息的影響;但平台是否真的具有分辦消息真假的能力?如果平台判定真假的時都有驗證性偏見,將不合自己本來立場的內容都判為假,那豈不是內容審查?正如之前所言,平台干預是從平台的利益出發,而提出要管制假消息的都只是精英小眾,平台大可不用理會。從facebook應對禁制假消息的態度可見,他們其實並不太想做。執筆之時見《紐約時報》報道,facebook未來應對假消息的方法,包括與事實核查(fact checking)的專業團體和傳媒合作,將判斷和管制的責任外判出去,這或許是更合理的處理手法。

媒體素養:新聞核心 查證事實

更長遠的處理手法,其實是訓練包括新聞從業員在內的大眾媒體素養(Media Literacy)。簡而言之,媒體素養就是媒體的正確使用方法,包括如何分析和理解媒體的資訊,以及如何正確的產生媒體信息。我部門的同事鍛治本正人博士和Anne Kruger小姐是這方面的專家,我也是從他們的網上課程(MOOC)學習媒體素養。媒體素養第一個要討論的問題,就是何謂新聞。根據新聞學界最常用的手冊《新聞的十大原則:新聞從業者和公眾的期待》,其定義新聞為

說到尾,新聞與娛樂、政治宣傳、小說或藝術之別,在於再三查證。新聞本身應專注於就是將事情準確地描述

簡而言之,新聞的重點在於查證,而並非僅描述「事實」。試舉兩例,例如報章那些權威人士表示誰人參選特首獲紅燈、綠燈,由於消息來源不透明,也無法查證為事實,故此並不應該定義為新聞。此外,不少親建制媒體愛報道網上瘋傳的消息和圖片,最經典的例子是黃之鋒曾獲美國海軍陸戰隊教授格鬥術。此消息來源,正是所謂的網上瘋傳消息。縱使此消息在網上瘋傳這件事本身是事實,但傳媒在報道時將消息當成是真的報道,本身就有問題。傳媒在報道時並沒有經過記者再三查證,沒有問過黃之鋒本人是否有接受過訓練,也沒有向美方求證事件是否屬實,根據以上的定義,此消息並不可以稱為新聞,分類為政治宣傳(Propaganda )會比較合適。

媒體素養,很大的一環在於事實核查。以前這個責任在於新聞從業員,但現時傳媒生態改變了,大眾免於被騙,也要承擔這個責任。我們要避免不加思索就將消息傳播,記着愈嚴重的指控,需要愈重大的證據支持。有這一種的覺悟,假消息自會被踢爆。

順帶一提,台灣在這一方走得比我們前。例如民間團體零時政府(g0v)因應當地的傳媒亂象,開發出「新聞小幫手」 軟件,監察問題新聞。香港本土也有獨立的事實核查團體,如佔領運動當時的hkverified和現在仍有運作的求驗傳媒。但對比狂發假消息的內容農場和問題媒體所獲得的廣大關注,這些事實核查團體的努力可謂杯水車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