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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November 1, 2014

沈旭暉:香港政制與蘇俄類比更合理?(二之二)

文章轉載自信報2014年10月31日

昨天談及香港作為地方政府,民主化應和哪些國際案例比較,談及的都是西方案例。今天要談另一例子—— 蘇聯或俄羅斯。

提及蘇俄,是因為中國作為單一政體的非民主國家(或「威權政體」或「中國式民主」,反正就那麼回事),境內卻有一個「高度自治」的「特別行政區」,實在找不到完全相同的類比,惟有看看蘇聯的往事。有趣的是,蘇聯或俄羅斯都不是單一制國家,蘇聯介乎邦聯與聯邦之間,俄羅斯則是開宗明義的聯邦。

先說蘇聯時代的加盟共和國。理論上,那些共和國的地位十分高,烏克蘭及白俄羅斯甚至獨立前就是聯合國創會成員,但當地的領袖是根據地方蘇維埃(即地方議會)「選出來」,不會比現今中國地方人大更民主。若勉強比較,今天中國的少數民族自治區,可能與蘇聯的加盟共和國略似,但自主程度更低。

防地方不合作 手法百出

至於蘇聯解體後的俄羅斯,地方編制十分複雜,內部差異眾多,產生地方長官的演化過程繁複,細節未能逐一介紹。與大家相關的是,俄羅斯雖是聯邦,但也擔心地方選出「不和中央合作」的地方首長,具體思維與北京十分接近,處理方法也出現多次反覆。

俄羅斯建國初年,基本上採用委任制,因為承襲了蘇維埃制度,只能「委住先」。但當時俄國百廢待興,十分混亂,地方政府尾大不掉,紛紛改制,中央也在半推半就下接受,不久愈來愈多地方出現了直選制。強硬派卻認為,直選的結果只會令分離主義盛行,除了車臣等著名案例,還有韃靼斯坦等與聯邦政府另行簽約。

普京上台後決心整頓,早期的做法是採取「準委任制」,由總統提名地方行政首長候選人,交由地方直選議會通過或否決。若出現兩次否決,總統有權解散地方議會,並委任代州長。換句話說,在實質操作層面,地方議會基本上只能否決一次,這樣已算是平衡了中央與地方的利益。

到了梅德韋傑夫出任總統,對地方行政進行了一些改革,並為普京接受。二○一二年,莫斯科為在捍衞「國家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地方行政長官的「民主成分」,對州長產生辦法又作出變革,規定地方議會有議席的政黨,都可向總統提名候選人,民眾也可以自薦方式自我提名(當然要達到一定門檻)。

提名名單送到莫斯科後,卻要交由總統篩選,剩下來的候選人交由全民直選。由於政黨提名候選人前,可與總統進行「協商」,以免真的被篩選掉,浪費了名額,所以在實際操作時,「總統篩選器」很多時候可以備而不用,是為「準直選制」。但對有分離主義危機的地方,俄羅斯每每「勸說」當地改回「準委任制」,筆者在此不贅。

有學界朋友曾把「香港式民主」與北韓或伊朗類比,其實更接近的類比,應是上述俄國地方政府,至於是否合理,則見仁見智。值得一提,這樣重要的問題,牽涉根本政體,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都沒終極決定,確實出人意表。「集權國家的民主地方」,邏輯上本來就奇怪,究竟結局是喜還是悲,大家很快就知道。

相關文章:
第二篇:香港政制與蘇俄類比更合理?(本文)

Sunday, December 1, 2013

鄺健銘:世界視野下的中港矛盾(上)

文章轉載自明報2013年12月1日

1920 年,毛主席在文章〈「湘人治湘」與「湘人自治」〉裏寫道:「我們所主張歡迎的,只在『湘人自治』一語。不僅不願被外省人來治,並且不願被本省的少數特殊人來治。我們主張組織……完全的省自治。鄉長民選,縣長民選,省長民選,自己選出同輩中靠得住的人去執行公役,這才叫做『湘人自治』。」

回歸後十六年,香港社會也逐漸浮現近似的本土意識。如何實踐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議題,已變得更為迫切。今年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的調查顯示,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淨值跌至零,是回歸以來首次出現非正值。

中港磨合的問題根源,既來自一國兩制框架的設計與執行問題,也與香港因長期扮演世界自由港角色,繼而衍生鮮明的本土意識有關。

由於一國兩制是中央地方關係的一種模式,故此參考世界其他中央——地方磨合的案例,例如美國與波多黎各、英國與北愛爾蘭、西班牙與加泰隆尼亞、印尼與亞齊等,會有助思考它的現與前路。事實上在八十年代,曾有論者建議香港以波多黎各模式回歸。今年,菲律賓政府能與「莫洛伊斯蘭解放陣線」(MILF)歷史性地達成和平協議,在莫洛建立可能比次主權更進步的「國中國」/「亞國」,香港的一國兩制也是當中的參考案例之一。

國際案例,有三點可助釐清當前中港矛盾的現、擴闊各方對前路的想像:一、香港本土意識的政治崛起,在世界其他地方均可找到先例比照,不宜將之簡化為港人面對中國崛起自卑情意結作祟的孤例;二、本土意識不是純粹的憑空建構,將其忽略、強調「顧全大局」與照顧國家利益,無助紓減中央——地方間的矛盾;三、本土意識可以包含世界、性格外向、比強調「血緣關係」的國家意識,有更廣闊、更具包容性的視野與內涵,不一定就是保守內向與自我中心。

一國兩制框架的設計與執行問題

按照已故前新華社部長黃文放的觀點,一國兩制下,一國與兩制理應同等重要,不可偏廢 一方(見《黃文放論特區首長》頁116、117、120、122、135)。但有兩個因素,使這個脆弱的平衡不易維持:

一.香港史專家曾銳生(SeeTag)在期刊論文Maximum Flexibility, Rigid Framework: China's Policy Towards Hong Kong and its Implications裏指,一國兩制基本上是回歸前中共對港政策「長期利用、充分打算」的延伸,以國家利益為先,因此一國兩制承諾不一定會兌現;回歸後香港可享有何種程度的「高度自治」,很視乎它會否損害中共的治國利益。

事實上,早在回歸前,中共的對港政策已展現濃厚的實用主義色彩。解放中國後,中共因外交、國防與經濟利益而沒有立刻收回香港,曾被蘇聯抨擊為「有新殖民主義的野心」。1971年中國加入聯合國,隨即要求聯合國去殖化特別委員會(UN Special Committee on Decolonization),將香港從涵蓋在「賦予殖民地獨立宣言」的殖民地名單上除名,以便他日收回,使香港名義上的「解殖」,遠比很多人想像來得早。有研究世界體系的學者指出,推動國家統一,同時保留地方特色、繼續引進外資、方便中國八十年代的經濟改革,是當初創建一國兩制的一大動機。

國家其後的一些發展,包括八九後中國對「外國勢力」與「和平演變」的戒心大大增強、令其對港政策易於左傾,乃至近年國內群眾事件與日俱增、國家重心已由經濟增長轉移至政治維穩,均使本質上讓國家先行的一國兩制不利香港維持自由港「原有的生活方式」。

共產政權難與地方多元共存

二.歷史經驗顯示,共產政權向來不易與地方多元共存。1917年俄國革命之後,曾有很多車臣知識分子對為弱勢社群打拼的共產黨人寄予厚望,憧憬新政權會為身處俄國邊陲的北高加索人帶來自主與自決權,但最後終歸失望,本地人的文化、信仰、經濟與語言均受擠壓與踐踏,為車臣與莫斯科埋下更多衝突種子。

至於中國,嚴格來說一國兩制最先試行的地方,是西藏而非香港。1951年,北京與西藏達成17條協議,承諾西藏在新中國內仍能維持原來的宗教信仰、社會與政治制度,任何最終改革方案,需事先徵得達賴喇嘛的同意才可通過。當時西藏政策的主事人,也是鄧小平。但到了1956年,中國國內掀起大規模農村集體化運動與土改,西藏無法置身事外,最終釀成衝突、17條協議不能維持。80年代初,鄧小平對英國外相說,香港的一國兩制設計,正是參照當年西藏與北京的協議,這不免留下未來香港會否西藏化的隱憂。

香港本土意識:

不確定的未來衝突因素?

Tai-Kwan Au在1984年寫成的博士論文Possible Political Futures of Hong Kong已預測,回歸後的香港存有「不確定的未來衝突因素」(Uncertain future conflict factor,頁261)。因鮮明的地方身分認同,香港社會對中國主導香港未來事務的抗拒,很容易會令港人本土意識更強、離心力更大,意味這個因素會否出現,關鍵在於客觀效果上已將中港差異制度化、中港區隔明確化的「一國兩制」能否落實。

的確,八十年代香港革新會有關香港前途問題的調查顯示,九成三受訪者贊成「維持現狀」。九十年代《南華早報》的民調發現,當被問到末代港督「彭定康應當不顧中共反對加快民主化?」,83%受訪者贊成,反對者只有12%。
其實早於1980 年,著名學者、前港大校長王賡武教授已著述指,港人有獨特、在政治與法律層面與中國大陸涇渭分明的身分認同。儘管港人在文化層面承認中國人的身分,王賡武認為港人的身分認同,仍然包含一些由香港的南來人口、教育與科技水平等條件所產生的獨特地方元素。去年,以評論深刻見稱的練乙錚更甚至認為,港人具備斯大林所論的四大條件,足以構成一個少數民族。

回顧歷史,香港獨特性的建立,源於它既屬於中國、也屬於世界的自由港定位;「外國勢力」的一直存在,為香港「本土」添加了環球性格。剛開埠時,西班牙洋銀、墨西哥鷹洋、印度盧比以及中國銅錢均為香港法定貨幣。19世紀末的書籍記載,香港鬧市「滿是英國人、德國人、英印混血、廣東人、來自加爾各答的美國人、孟買的帕西人、巴格達的猶太人」,被評為「世界上最國際性的都市」。香港亦曾為菲律賓獨立運動分子、共產國際、東南亞共產黨的政治活動基地。胡志明領導的越共,甚至成立於香港。日本學者濱下武志指,香港橫跨東南亞、東亞與東北亞的八大腹地,造就其經濟成就。時至今日,香港仍被評為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香港「本土」的環球性格,既孕育了全球最大的採購和物流公司利豐,亦可透過與南亞、中東與非洲有緊密連繫、被《時代》雜誌選為「全球化最佳例子」的重慶大廈充分體現。

因此要成功實施一國兩制,要務是認識與尊重香港的環球性格、避免因為過於擔憂「外國勢力介入」香港事務,將一國兩制的詮釋偏向一國、加強操控,令其失卻原有保存「世界香港」的精神。


但一國兩制先天傾向一國,而回歸後,亦一直不乏與原來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圖像有所出入的例子,如近月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郝鐵川指,《基本法》不是香港的小憲法、法律位階次於《中國憲法》,其後觀點受到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的訪問學者質疑。港人愈來愈容易從小至街道生活文化、大至法制(如法治廉政)變異,感覺到資深記者程翔所講的「四化」(「兩制」漸趨「一國化」、西環治港「常態化」、意識形態日益「大陸化」、治港隊伍「左派化」),以及「本土」的生存空間日益狹小,故此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下降、中港矛盾加劇、本土意識崛起,可謂歷史的自然發展結果,不算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