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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November 15, 2015

鄭立:權力的正當性

文章轉載自明報 201511月14

權力,就是別人依你的意願去做的機制。

怎樣才是正當的權力?思想家盧梭就提出過這問題,他論證道,人類服從權力,聽別人的指示去行事,多少都會放棄了自己天生的自由和自主,並不會無條件的這樣做。

但人類願意為了別的東西,去出賣自己的自由,並換取另一些東西,權力也是因此而形成。這個東西可以是安全感,可以是別人的愛,也可以是另一種自由。所以,權力之所以被信任,是因為它給了遵從權力者,他需要的東西

舉個例子就能明白。一個人上班的時候,他可能很卑微,要聽老闆指示做所有事,而且天天被老闆罵、侮辱。我們能看到,老闆有權力,他沒有。可是,就算他再卑微、再屈從,那也是因為老闆給他薪水。

如果老闆連薪水都不給了,或者他再也不需要老闆的薪水了,這權力很可能就不再被承認了。

權力的威信,建立在這個初衷的交換上。不論你是在企業、學校,甚至家庭,欠缺威信的話,則就算你下了指令,被命令的人並不會認真的去執行,可能隨便了事,陽奉陰違,甚至積極反抗。這就是社會契約

人類必須經歷過承認權力的過程,權力才會被認同。當人類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麼,而接受某個權力就能得到該東西,人類就會承認該權力,而容忍從服從該權力中所失去的一切,自由、自主、時間,甚至被羞辱。

人類願意為每個月10萬元的收入被老闆罵,願意為了得到妻子的愛情而被命令,願意為了虛榮而失去自我。為了自己想要的東西,人類甘心容忍很多事。

這也是為何強制生的權力,並不能服眾的理由,因為它沒有被認受,強迫只能鎮壓反抗,或者令對方沉默,但什麼都不可能令對方認同。你並不能,我有權力,所以你應該無條件的服從我。這是違反人性的。

權力的本質是他人的力量

同樣地,這也是為何繼承的權力,會不斷的弱化的理由。比方一間企業,職員們當初為了某原因而效忠老闆,當中途交棒給兒子,或空降換了人時,新的權力未有被認可,權力的正當性就從此被弱化。

當我們擁有權力時,我們很容易誤解,以為權力是屬於自己或者是職位就能賦予的,很容易就會抱怨為何我們使用權力時,被指令的人不合作。那是因為我們忘了權力之所以會存在,是因為別人的信任和交換而生的,它從來都不是屬於我們自己的

權力的本質,就是他人的力量。這點一旦被遺忘,災難就會在自己手上生。


Saturday, December 14, 2013

戴耀廷:合法性、正當性、認受性

Wong MK:不同的翻譯,反映你如何判斷政治權力是否正當的標準。越難用中文翻譯的概念,通常是本土文化所欠奉的。

文章轉載自明報20131214

Legitimacy是一個複雜的概念,主要是與政治權力有關。這概念包含不同向度,至少包括法律、政治倫理及社會心理的向度。從它的中文翻譯,就可看到其複雜性。Legitimacy的中文翻譯,常見的有「合法性」、「正當性」和「認受性」。

「合法性」是一個常用的翻譯,其重點是法律的向度,在於權力是否按合法的途徑取得,這是最狹窄的理解。另一個翻譯是「正當性」,重點是政治倫理。按一些政治倫理的理論,合法的權力會被視為正當的權力,但若用其他政治倫理的理論,合法的權力未必是正當的。因此,政治權力是否正當,無論合法與否,完全取決於所依據的政治倫理的理論是什麼。「正當性」能帶出這概念更豐富的內涵,因而比「合法性」較好。且legality也是譯作「合法性」,故如果legitimacy也譯作「合法性」,會容易做成概念上的混亂。

還有一個翻譯是「認受性」,重點是社會心理的向度,在於權力擁有者是否被人們認可和接受他們是正當地擁有權力。與「正當性」不同之處,權力正當與否,不在於政治倫理的理論,只在於人們實際上是否認受那權力安排。只要人們實際認受權力,即使從政治倫理的角度看是不正當,對那些人來說,權力仍是正當的。舉一個例子,在中國皇朝時代,當然以現在的民主、法治的政治倫理去看,皇帝的權力是不正當的。但在幾千年的中國歷史,卻鮮有人會質疑皇權是不正當的。大部分人都實際地接受了皇權是正當的,反是持異見者會被人們視為是離經叛道。同樣,合法的權力會被認受,但卻不是必然。合法的權力可能不會被人民所認受,但不合法的權力也可能會被人民所認可,不然也不可能有革命的出現。


選擇哪個legitimacy的翻譯,可能反映人判斷政治權力是否正當的標準是什麼。那麼,特首是否legitimate呢?特區政府是否有legitimacy的危機呢?那就要看你用哪一個翻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