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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uly 8, 2019

Pazu 薯伯伯:單車棚的思考方式

文章轉載自Pazu 薯伯伯 facebook 201978


英國作家 Northcote Parkinson 曾經提過一個很有趣的故事,故事可能是虛構寓言,但卻有著諷世的智慧。話說有一個委員會要討論新核電廠的建造細節,當時有三個議程:

一,批准核電廠的興建計劃。
二,修建核電廠旁邊的單車棚。
三,福利委員會的茶點費用。

按複雜程度,第一項目肯定要較多時間通過,眾人花了兩分半鐘時間去討論核電廠的興建計劃,卻用了四十五分鐘去討論單車棚的修建方案。至於茶點這點芝蔴綠豆之事,則足足用了一個多小時激烈討論,更未能在一次會議裡表決,只好推遲再議。我們做個簡單的撮要:

一,批准核電廠的興建計劃:事情極為複雜,只討論兩分半鐘。
二,修建核電廠旁邊的單車棚:事情相對簡單,討論四十五分鐘。
三,福利委員會的茶點費用:雞毛蒜皮之事,討論一個多小時,未完,待議。

為甚麼會出現這麼有趣的現象呢?Parkinson 解釋道,對核電站有專業知識的人很少,所以無甚可議。單車棚嘛,起碼每個人都可以參與一點意見,例如車棚的顏色、形狀等。至於茶點,每人也懂,更關乎個人的福利,所以雖然只是相對次要的事情,但要花上最長時間去討論。Parkinson 稱這個略帶諷刺意味的現象為「單車棚效應」(bicycle shed effect)。也就是說,人們往往把複雜難懂的事情視而不見,卻把專注力都投放在最瑣碎的事情上,捨本求末,輕重倒置。

* * *

香港正處多事之秋,但在討論政事之時,卻是到處可見「單車棚效應」的影子。當一班建制的支持者走出來,聲淚俱下地指責示威者打爆玻璃,卻無視強權施行的制度暴力。我本來還以為他們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但細想一下,也不盡然。他們不是故意忽略州官在放火,而是根本看不到州官在放火。

打爆玻璃的暴力,有聲音,有畫面,非常震撼,觀看這種暴力,是完全不需思考,路人皆能明白,由於建制的支持者只能感受這種暴力,所以就用上最大的篇幅去報道,好像沒有其他事情比這個更重要。

而在另一邊廂,則是截然不同的制度暴力,制度暴力沒有爆玻璃的驚濤駭浪,卻是較深層次的強暴行為,要明白當中的運作,就要對體制有更為深度的了解,這就跟討論興建核電廠的情況相若,既然更為複雜,說了也不甚了了,如果真的要討論,只會輕輕帶過便算。

制度暴力往往都有個冠冕堂皇的包裝,他表面上無色無味無流血,看起來風平浪靜,細思極恐。好像有人經常說,九七年民主派佔立法局大多數,九七後則變成立法會的弱勢,一些建制支持者便以此聲稱「泛民不得人心」。你大可以跟他們討論一下,在九七後的立法會選舉使用比例代表制,如果有政黨出術,利用民調,又或是背後有社區組織的動員,確實可以讓候選人在取得足夠票數當選後,不會吸取過多票數,並把多出的票源轉給同一陣營的候選人,從而以較少的選票,爭取到較多的議席。具體如何運作,可以用文字,可以畫圖表,但無論是甚麼方法,你必須要在他們有限的「注意時長」(attention span)之內去解釋清楚,否則他們就無法明白。而這個注意時長,跟金魚相近,按坊間說法,即只有 9 秒鐘。

你要怎樣在 9 秒內,向不明白深層暴力的群眾,去解釋拉布作為抗爭的手段能夠有限度地制衡政府的提案呢?如果他們不明白這種手段的制衡作用,又怎能明白在 2012 年,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不理會議事規則委員會的研究進度,動用《議事規則》第 92 條來「剪布」,是嚴重破壞制度,開極壞先例。

你又要怎樣在 9 秒內,向不明白政權如何強暴民意的群眾,去解釋隨意取消民選議員的議席,是極權社會才能出現的現象。如果無法簡單解釋,他們又怎能明白在 2016 年有兩位及四位非建制派議員被無理取消其議席,本來坐擁 56% 民意的泛民代表,居然連分組點票否決權也守不住,政權硬生生把十八多萬選民的神聖選票棄之不理,是香港史上其中一宗最野蠻的制度暴力事件?

你又要怎樣在 9 秒內,向搞不清依法治國與法治之別的群眾,去解釋隨意的人大釋法,是嚴重損害法治的基礎?當政權趁著泛民無理被弱勢,強行修改《議事規則》,下調立法會全體委員會法定人數,擴大主席權,自閹立法會的監察功能,把本來已經微乎其微的泛民制衡也付諸東流。新界東北計劃政府偷步向財委會申請撥款,嚴重違反程序,也削弱了原來應有的監察及制衡。還有,一地兩檢、反送中等,當中引起的憲制及法治危機,又怎能簡單解釋?
打一個比喻,表面的暴力就像是大台的膠劇,有聲有畫,路人皆懂,所以就不用再作討論。深層次的制度暴力,則像是深度的電影或小說,可能要翻看幾次,才能明白箇中含意。這些人,對於任何不能簡單明白的概念,就會覺得根本不存在,因為他們根本無法接受自己不能理解的事情。

如果你太花功夫去做解釋,對方就會反諷道:「你只是想炫耀,想告訴別人你看了很多資料。」說得好像以無知為榮一樣,然後又會聲稱:「不要以為讀過書就很厲害,很多沒讀書的人,見識比你還高。」你聽他的語氣及行為,以為他是崇尚愚昧的追隨者,但他轉一個身,又會搬出一堆親建制的所謂知識份子,叫你要多聽取某博士、某律師的謬論。

所以他們會出來譴責遊行人士破壞立法會的「莊嚴」,卻對政權嚴重貶損立法會的神聖而置若罔聞。所以他們會為幾塊玻璃而氣憤,卻在 DQ 時或是犬儒,或是生活如常,或甚至會說被剝奪議席是活該。

他們不是雙重標準,只是根本無法察覺當中有雙重標準而已。


Monday, February 15, 2016

李達寧:從雨革到魚革,公民社會的範式轉移

文章轉載自明報 20162月14

大年初一的香港,竟然發生騷亂。不到幾小時,網上已有維基條目,稱之為「魚蛋革命」。幾乎所有論者都譴責暴力行為。大部分建制陣營以外的,則同時強調要關注騷亂的源頭是政府的倒行逆施。亦有一些人苦口婆心,勸告騷動者顧及整體社會反應,恐防適得其反。這些人或被視為「左膠」,而筆者則將之稱為「自由派」。自由派是2014年雨傘革命的中堅,卻很難接受魚蛋革命中的暴力。從雨傘革命,走到魚蛋革命,究竟經歷了什麼?這期間發生了極大的範式轉移,由一個公民社會的想像,走向暴力爆發的境地。要了解今日的處境,或許要先從過去公民社會的範式說起。

到雨傘革命為止,香港主流社會都處在一種公民社會的規範中。這套規範是港英政府自6667暴動以後,慢慢建立起來的。那是一套有價值取向的道德規則,同時也是一套範式,行之有效。這套範式是香港變成現代社會的基礎,比醫療、教育、房屋等公共服務更根本。例如廉潔就是透過廉政公署的成立,慢慢轉化政府部門的作風,由貪污腐敗變成有效清廉的體系。政府對社會民情和輿論亦有所尊重,偶有回應。到了八十年代,三級議會(區議會、市政局、立法局)已建立起政治社會,用不完整的政黨政治,把民意有制度地納入政府管治。到九十年代,香港社會已習慣了由公民社會至政治社會,再到政府管治的互動。對比今日的香港政府,更覺得當時是難得的善治(good governance)。

公民社會中有許多普遍價值。首先是法治。要留意香港人所認同的法治與西方民主社會所理解的不盡相同。法治在西方不單是守法,更重要的是保護公民權利,令人民生活不受政府干預。但香港人之重視法治,往往與社會秩序相混。另一個公民社會的價值是理性溝通。雖然沒有民主的議會,但一般人還是相信進入議會參與政治是改變社會政策的方法,也有效改善社會問題。媒體對社會問題的揭發可以上升到輿論,報紙、電台上的政治評論也足以影響政府施政。由以上兩種價值,自然可以推出非暴力的認同。因為守法和維護秩序當然不容許暴力,而講求理性溝通亦與暴力行為相左。

這些價值與規範皆以社會現實為條件。這些規範都是確實有效的,令社會走上了善治。所以我們尊重議會,重視新聞自由,信服政府施政,想也沒想過要訴諸暴力。回歸以後,這套公民社會運作卻開始失效。議會不再議政,而是既得利益階層阻礙民意的地方,造成政治死局。政府對社會輿論愈來愈不重視,新聞自由、編輯自主受打壓,報紙、電台被收編或整治

佔中運動之出現正是要挽救公民社會。他們認識到以往公民社會與政治制度的問題,希望貫徹那些公民社會的價值,實現民主化,目標正是建立更好的政治與公民社會。這次的理想再不是單純的善治,而是更崇高的民主與自由。他們是真正西方意義下的自由派。觀察佔中運動早期的部署,可以更了解這些公民價值是什麼。他們要求參加者先參與兩次商討日,由這個群體提出明確的普選訴求。這表示,他們非常認同理性討論,同時有明確的方案讓政府回應。這是傳統公民團體的套路﹕先有一群苦主,再有明確的訴求。然後是公民抗命的論述。由於香港社會長期誤解法治,公民抗命作為公然犯法,就是對社會秩序的衝擊。自由派要貫徹法治的精神,則認為公民抗命才能以法達義。因為由公民社會到政府管治是有機的整體。進行公民抗命,是訴諸社會大眾及輿論,構成更高的正當性去逼使威權政府讓步,服從民主體系。所以雨革的邏輯始終是要爭取主流民意,向政府以至中共施壓。希望政府依循公民社會的機制,回復善治。

中共不退讓公民社會邏輯失效

可惜中共完全沒有退讓。自由派沒有辦法運用公民社會的邏輯去處理問題。至此,公民社會的價值與規範也失去了現實條件。愈來愈多人對這套模式失去信心,也對這些公民價值不耐煩。

這其實在雨傘運動期間已有端倪。有好些人會以派系之爭去理解旺角佔領者與雙學之間的分歧。那未必是錯,但也忽視了理念上的差異。於雨傘期間崛起的本土派,經常自許勇武,對所有佔領期間的商討表示厭惡。有時會抗拒爭取主流民意,認為大部分香港人不過是「港豬」,根本不會投入抗爭。他們相信只要有關鍵少數勇武的抗爭者,就足以開創新的局面。偶然會敵視主流媒體,認為網媒已足以號召所需人馬。如果不以派系或人事去理解,其實就是公民社會的規範對他們無效。

公民社會規範的失效會有什麼後果?又是否有別的規範?首先,正如許多論者所言,騷亂是社會問題的結果,是政府倒行逆施的反應。一個生活美好的社會,不可能有人暴亂。香港以往透過現代化的管治,活用公民社會的機制和價值,擺脫六十年代隨時暴亂的社會。今日既然公民社會瓦解,社會矛盾無法處理,生活條件每況愈下,自然暴亂就要回來。但暴亂不是沒有邏輯的。它暴力,卻不等如非理性。

社會輿論現時幾乎一致譴責暴動,連參與雨革的自由派都不例外。但那是因為大家還在用公民社會的規範去理解魚革。無可否認,騷動者當下沒有提出很完整的論述去解釋自己的行為,也沒有辦法回應許多指控和批評。但也有論者沒有強力譴責,而是開始研究有什麼論述可以支持暴力抗爭。社會行動,往往不是在完整論述出現後才發生;而是相反,先有社會行動,慢慢再產生論述。論述可以與行動相輔相成。政府可以打壓個別的社會行動或參與者,但當論述成熟,就會有後繼者接替,令行動持續。所以才能說「Ideas are bullet proof.」當論述還未成熟時,某些社會科學家會因為習慣舊有的規範,以為新的行動只是盲動和失秩,快將瓦解。從而勸諫行動者重回故有的規範。但事實是當一個意念成熟了,比瘟疫還傳染得快。想想2003年七一遊行前,多少社會科學家斷定香港人是經濟動物而不會大規模上街?

騎劫小販?所有矛盾皆抗爭燃料

魚蛋革命正正標示着好多新的,卻又不成形的論述與規範。其中一個對本土民主前線的批評,是他們自始至終沒有真的關注小販問題,只是借新年小販與食環的衝突起事,所以是在騎劫議題。但「騎劫」是一個公民社會下的概念,指抗爭者沒有尊重苦主的意願。因為公民社會中,沒有總體社會的問題,而是不同群體的議題,輪流向政府申訴,要求處理。以小販為主體,把新年小販看成他們的「議題」,就是這種運作。但於騷動者而言,公民社會的運作已失效,有的不是個別的群體和議題,而是無處不在的社會矛盾。所有矛盾都是抗爭的燃料,引發一次又一次的總體抗爭。抗爭不再是就群體和議題去發生。在暴動的當下,所有抗爭者都是一體的被壓迫者,可以一體地向政府和警政系統挑戰

一個由雨革延續至魚革的規範,是行動中的共同時刻(communistic moment)。許多人都記雨革時的佔領現場有無數自發無私的行為,例如洗廁所、分享物資。對抗警察防線時更是萬眾一心。有人搬鐵馬,就會自動一湧而上幫忙;要向前衝,自然有人數一、二、三。今次的魚革,掘磚、拔路牌時,也是一樣,原本不相識的人會自覺互相配合。遇有抗爭者被警察拉走,就必定一湧而上要將他救回。這種「義氣」正正是自雨革一直延續下來的價值與規範。

面對魚革的暴力,及許多指責,論者當如何自處?你當然可以堅守公民社會的價值去批評。但那可能已不合時宜,因為過去附於這些價值的效力已隨社會環境的轉變而消散。另一個可能是,我們在新的行動和社會條件中理出新的規範。事實是,暴動當下沒有完整的規範。例如打記者,在許多支持暴力抗爭的人的眼中都不可接受,那可能慢慢就會變成規範。下次有抗爭者想打記者,或許就會被身邊的人制止。又例如,暴力抗爭的效力在哪?「寧為玉碎,不作瓦存」是否就足夠?

不要以為會暴動的人就沒有邏輯和規範,他們還是會在網路甚至主流媒體吸收不同的論述。至少他們接收了「三十年民主運動作廢」、「和理非毫無作為」這些論述,然後才打開了暴力抗爭的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