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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uly 14, 2015

林卓廷:圍標是怎樣煉成的 (二)

文章轉載自蘋果日報 2015年7月13

我在去年331日於《蘋果日報》發表〈圍標是怎樣煉成的〉,講述樓宇維修圍標集團的勾當,事隔一年多,近日廉署起訴一名圍標集團骨幹,是近年首宗,案件涉及超過四千萬元賄款,令反圍標運動似乎見到一絲曙光,但梁振英在立法會對圍標問題的冷漠態度,令我不禁倒抽一口涼氣,決定撰文講述政府如何縱容圍標,任小業主遭圍標集團魚肉。

兩年前當我首次公開圍標黑幕後,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和廉署防貪署的高層都否認圍標問題嚴重,指有關圍標的投訴是揣測性,並無實據支持,因此檢控數字極低。其實,當我在廉署服務時,圍標問題已經失控,我離開廉署重返民主黨後,圍標情況更令人髮指,天價工程屢破維修金額紀錄,令小業主蒙受極大損失。我肯定無論廉署、房協或市建局多年來對圍標問題都是心知肚明,因此政府否認圍標問題的嚴重性,誤導甚至欺騙公眾,無視小業主苦況,實在極不負責任。由於政府無心亦無力打擊圍標,於是採取董建華式「唔講就唔存在」策略,埋首沙堆,因此多年來政府對圍標問題從未進行公眾教育宣傳,令公眾難以識破天價工程原來由圍標集團一手操控。

民政署懶理法律漏洞

警方亦責無旁貸!黑社會是圍標集團核心,多年來不法之徒以刑事恐嚇、刑事毀壞、甚至嚴重傷人的手法,排除維修業界的競爭者,迫使質疑工程的小業主收聲。對於小業主的舉報,警方往往輕視案件的嚴重性,去年翠湖花園的小業主收到劉進圖被斬的封面報道、附有家人照片的恐嚇信、警方居然指無恐嚇成份,就是「最佳」例子。直至反圍標大聯盟到警察總部抗議,警方才開始重視圍標勾當的刑事罪行。

談到民政署,小業主衝口而出,往往都是一個字──廢,因為民政署就《建築物管理條例》並無執法權,法例亦無罰則,淪為「冇牙老虎」,民政署多年來甘心「冇牙」,少做少錯,業主質疑法團或管理公司違法,民政署只會公式地建議小業主自行入稟土地審裁署,自己出錢和自己法團打官司。屋苑管理往往涉及複雜和龐大的利益,民政署居然聘請兼職人士(不少是學生)代表民政署出席業主會議,做兼職紙板「官員」,實在荒謬。《建築物管理條例》一直千瘡百孔,民政署一直「時運高,睇唔到」,難得修例,只是小修小補,迴避法例的核心問題,堅持不會懲處蓄意嚴重違反《建築物管理條例》的害群之馬。

屋宇署負責樓宇質素安全,於是不斷迫令業主維修,提供貸款有如黃大仙有求必應,無論維修費用如何不合理,屋宇署都會慷納稅人之慨批出貸款,因為業主如無力還債,政府大可將其物業釘契收回公帑。這方面,房協和市建局則較屋宇署「審慎」,他們會審閱維修金額,然後跟業主說,貴屋苑收到的標價較他們的估價高若干,並叫小業主就價錢和技術問題諮詢屋苑聘請的顧問公司,雖然房協和市建局清楚知道不少顧問公司往往是圍標集團的核心,亦是專業敗類。

日前,民建聯主席李慧琼和梁振英在立法會「扯貓尾式」答問「垃圾問題」,梁其後解釋由於「垃圾問題」涉及多個政府部門包括食環署和海事署,因此要出動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統籌處理「垃圾問題」;同一答問會,當梁振英被民主黨胡志偉問及會否接納反圍標大聯盟和測量師學會的建議,成立樓宇維修監管局打擊涉及多個政策的圍標問題,梁振英拒絕並反叫議員支持成立創科局,很明顯,這個政府視「垃圾問題」比圍標問題更為急迫或更影響公眾利益。


各位市民,以上就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Tuesday, April 1, 2014

林卓廷:圍標是怎樣煉成的

文章轉載自蘋果日報 2014331

近年政府推動樓宇維修圍標,加上樓宇老化,造就龐大的樓宇維修市場。

每年全港大廈維修金額超過100億元,每戶動輒負擔數以十萬元計的維修費用,令小業主壓力沉重。

集團的猖獗程度,已經到了無法無天的程度。集團由管理公司、顧問公司、工程公司等組成,他們千方百計試圖收買個別的法團成員,串謀誇大工程的費用一倍甚至兩倍,然後層層分贓,謀取暴利,明目張膽從小業主的口袋掠奪血汗積蓄。在圍標的過程中,往往涉及貪污、欺詐、刑事毀壞、刑事恐嚇等嚴重的罪行

多年來,圍標集團以威逼利誘的手法,甚至串謀黑社會分子,迫使競爭對手放棄投標。個別未有「埋堆」堅持投標的公司,在投標過程中,會被圍標集團不斷刁難,例如將合理的投標價格誣衊為「爛尾價」,再用似是而非的技術理由篩走,務求令到所有最終交到業主大會的入圍公司都是自己友。個別業主若是高調質疑工程,更要面對恐嚇、刑事毀壞,甚至受襲的風險。

經過圍標集團多年有組織的不法經營,維修市場已經被幾大集團高度操控,絕大部份不願同流合污的公司已經撤出市場,導致工程價格急升,屢創天價;甚至習非成是,天價變市價。
就算法團成員拒絕同流合污,但面對參與圍標勾當的管理公司、顧問公司的「專業」意見,加上上述圍標手法令天價變市價,欠缺專業支援的法團和業主根本處於近乎任人宰割的位置。

近年,雖然政府推出「復安居」、「顧問易」等計劃,廉署屢次採取執法行動,但都無法有效打擊圍標集團,民政署更經常被批評為尸位素餐,無力監管《建築物管理條例》的執行,任由圍標問題惡化。

要打破圍標集團的壟斷,單靠業主的力量是不足夠的,政府的介入和支援必不可少,從執法、立法和專業支援三管齊下打擊圍標,包括:

一、強硬執法,打擊圍標集團,令不法行為收斂;

二、全面檢討《建築物管理條例》,堵塞漏洞,阻止圍標;

三、為業主提供獨立專業支援,引入競爭,令市場重回正軌。


說到底,政府打擊圍標固然責無旁貸,但業主如果對切身利益漠不關心,客觀效果是在縱容圍標行為,旁人欲幫無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