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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anuary 16, 2014

庫斯克:報社換人與我們何干?

文章轉載自庫斯克網誌2014115

最近《明報》突然宣布撤換總編輯,傳聞接替的是一個來自馬來西亞的報人,此事引起社會關注,不少人擔心這突如其來的改變是該報東主把報紙變成維穩工具的做法。

報社是私營企業,人事調動是企業內部事務,為什麼社會大眾會關注?我們不是員工,也不是股東,那麼我們在議論甚麼?

同學應該都聽過「第四權」這個說法。第四權一詞在二十世紀開始流行,那是指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以外,還有獨立的傳媒負責監察政府。第四權的存在,有助減少政府濫權、官員政客貪污瀆職的機會,令民主社會得以健康發展和修正錯誤。

正因為第四權的角色重要,所以公眾對於傳媒操守和水準一直有很高的期望。報紙是主要的文字媒體,其對社會輿論的影響力不亞於電台和電視台,在很多重要的歷史時刻,報紙的角色甚至比電台和電視台種要。這是因為報紙往往能提供比電台及電視更詳盡深入的資訊,而且很多時候,一些有公信力的報紙的社評和專欄提供的觀點,往往能影響輿情,其影響力不只是取決於銷量,而是聲譽。舉個例子,有「香江第一健筆」之稱的林行止,他撰文的《信報》並非暢銷報紙,但他的文章往往能左右香港輿論,絕對值得有志學習通識的同學追看。

第四權能起監察政府及大財團的功能,所以自從不論在什麼年代和什麼社會,政府和商人都會想盡辦法影響傳媒取態。在不民主社會,政府會用法律和威嚇手段限制傳媒,例如中國大陸對所有傳媒都掌有生殺大權,在每份報紙都設有審查部門。在民主社會,大財團也會盡辦法以投資和廣告影響傳媒運作。不過,因為民主社會的傳媒之間競爭激烈,他們要以報導和評論取得觀眾和讀者認同,所以還是常常會出現揭露政府或財團黑暗面的報導。

能控制傳媒,就能影響輿論,這對於政府和財團來說都是十分吸引的,是故近二十年愈來愈多傳媒被親建制的資金收購,也有愈來愈多傳媒被指偏幫政府。另外,近年多宗有關傳媒的事件都令人擔心,例如商台名嘴鄭經翰被「封咪」、壹傳媒老闆黎智英被恐嚇、《Am730》老闆施永清的座駕被黑漢截停、DBC數碼電台風波、網上媒體《香港獨立媒體》被黑漢上門破壞、《信報》政治版團隊集體辭職等,都令人擔心傳媒被威迫利誘而漸漸失去第四權的作用。

《明報》的突發人事調動,雖說是企業內部事務,但因為它是社會公器,公眾是有權和有責任關注的。2017政改在即,民間正在爭取真正普選,觀乎近年的傳媒生態,公眾擔心輿論會被直接或間接控制,絕對不是杞人憂天。


Wednesday, July 10, 2013

林行止:引進高溫爐出口垃圾 堆填廢料非唯一選項

Wong MK看看除了堆填和焚化,香港還有甚麼處理垃圾的方法呢?

文章轉載自信報2013710

一、「發展新界東北終極方案」固然令政府焦頭爛額,「同期推出」的另一項「成熟政策」「屯門和打鼓嶺堆填區撥款申請」(當然尚未成「政策」),即使民建聯改變過去的「強列反對」而全力支持,本周五在立法會通過的機會亦微乎其微;據昨天本報統計,立法會議員「傾向支持」的十八票、傾向反對的三十六票、未決定(未能聯絡)的八票。據此,如無意外,「申請」肯定觸礁。

與將軍澳居民反對在該區擴建垃圾堆填區的理由如出一轍,屯門和打鼓嶺居民亦力拒政府此種意圖。說明白點,這種反應都是「鬼子佬」所說的NIMBY(別在我家附近「搞搞震」)作祟而已。阿當.史密斯說得好,人皆有自利之心,正因為「自私」,才人人反對政府在自己的「後園」堆填臭氣薰天的垃圾。試想,如果專門利人毫不利己的窰洞式思維在香港生根,在哪裏興建擴建垃圾堆填區便都不成問題。

面對洶洶反對的群情,尤其是一些一向被視為「保皇」政客的「倒戈」,有關官員,上自行政長官下至環境局局長,均處之泰然,面不改容地強調即使周五為立法會否決,稍後必會再接再厲申請撥款,因為即使政府做好諸如「源頭減廢」及興建「焚化設施」種種相關措施,以香港人遺下的垃圾實在太多(人均居世界之冠!),垃圾堆填區仍非擴建不可。換句話說,當局認為民意不理解垃圾問題的嚴重性,卻同時顯露了政府、特別是以專家身份被招聘的環境局副局長,對如何妥善處理垃圾的方法,並未與時並進,因此提不出新主張而擇「善」固執,遂使在這個問題上政府與各級議會和民眾不易達成共識,「社會不和諧」令政府施政更困難,不難想像。在反對堆填區上,筆者以為將軍澳居民組織應站出來支持「友區」的抗爭活動,惟有如此,才不會招來心胸狹隘只知「自掃門前雪」的譏諷!

二、廢物(垃圾)再生能源(waste-to-energy)科技的突破,令焚化(把垃圾化為灰燼)、堆填不再是「消滅」垃圾的唯一選項。正如六月二十六日筆者在這裏指出,一種以華氏二千度高溫把垃圾熔化進而產生能源的新法,已令北歐多國能夠以低成本(及接近零污染)獲得廉價能源供應。長和系數公司已在這方面作近十億歐羅的投資,當局理應向該公司「取經」,看看能否引進這種新科技。顯而易見,要在香港建成這種高溫焚化爐,絕非一蹴而就,但只要政府表示有此意願,便會予港人以不久後可把之引進香港的期盼,而政府亦不必再明知故犯、自討沒趣地向立法會申請有關工程之撥款。在這種情形下,可能受影響區域的居民因而可舒口氣,反政府之聲相應緩和,可以預期。環境局為什麼不在這方面動腦筋,而一味要硬推居民拚死反對的政策,真是頗為費解。

眾所周知,引進新科技不僅要錢還需時,因此「救不了近火」,但擴建堆填區不一樣要動用大筆公帑和花長時間?香港財政充盈,只要令議員覺得用得其所,這方面不會有太大困難(若有民意支持又恰逢競選期,一切好辦);至於可能需時甚久,並不是問題,以擴建堆填區亦不能速成,而由於有新希望,只要事實顯示「正在向正確方向進行」,港人是有等待耐性的。無論如何,引進有高效益的新科技,是遠勝抱殘守缺「與民為敵」!

三、退一步看,香港可考慮出口垃圾,此舉既可令擴大堆填區的壓力降溫甚至紓解,又可大賺一筆錢。近期北歐大購愛爾蘭和英國垃圾且對進口美國垃圾表示極大興趣,最擅長貿易的香港,為什麼不在這方面動腦筋?當然,輸出「垃圾」(固體廢物,MSW)的先決條件是把之分類,這種工作香港推行已久惟未收宏效,政務司司長因此可仿效月前「深入民間」抹欄杆洗地的故技,帶一眾高官在鏡頭前教導港人如何把垃圾分類入箱(筒、桶)以便出口!特區政府的民望也許因此有望回升,以此可為香港賺外滙(有這種額外收益,垃圾費、排污費便可酌減),民眾又豈有不爭相景從和拍爛手掌之理?!


出口垃圾,早已是一門大生意。克萊姆森大學經濟系徐家健教授前天在本報「專家視角」的〈垃圾也要自由貿易〉,詳細評介美國洲際的垃圾貿易,可見以垃圾之多冠全球的香港(二年十月二十六日《時代周刊》有題為〈Hong Kongers Produce the Most Garbage in the World〉),出口潛力極厚。香港人每日人均垃圾為一點三六公斤、東京都零點七七公斤、首爾零點九五公斤、台北一公斤,香港垃圾之多,早已世界聞名;而香港「消滅」垃圾主要方法是堆填,絕不「先進」,二一一年的數字為百分之五十二、循環再用百分之四十八;其他亞洲地區,均以焚化為主,如日本百分之四十九(循環再用百分之二十一)、新加坡百分之五十一(百分之四十八)、台灣百分之四十六(百分之五十二),南韓堆填百分之十九、焚化百分之二十、循環再用百分之六十一……。香港棄用焚化爐,有其道理,但如今高溫且不會造成環境污染的「廢物再生能源焚化爐」已在北歐普遍使用,香港又怎能故步自封不予理會?!除了堆填,還有更佳更有效的方法處理垃圾;立法會若於周五否決政府的撥款申請,等於變相迫使政府不得不設法採用更先進的方法「去垃圾」。因此,此舉雖令政府難堪,卻可使香港長期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