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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day, May 18, 2018

盧日高:評2018年通識科文憑試試卷


文章轉載自香港電台「通識網」 2018518

五月初,有傳媒報道教育局有意再度檢討通識科,檢討方向包括是否將通識科由必修改為選修、變為「只修不考」,亦考慮取消1-5**七級評級,改為只設「及格」與「不及格」,引起不少通識教師的憂慮和回應。筆者認為上述改革方向涉及整個高中學制,須從長計議。不過,無可否認通識科是一科較新的學科,本身尚有不少改進的空間,不斷檢討對本科有積極的意義。本文將透過評論2018年文憑試試題,並提出一些通識科可以檢討的方向。

卷一和卷二清晰分工

今年卷一與過去的分別主要是8分題對考生的要求。卷一作為「資料回應題」,目的為評核考生識別、應用和分析資料的能力。原則上考生只需要運用試卷所提供的資料,便足夠回應提問,無需額外知識。不過這個出題原則過去沒有完全執行,例如2014年題1c2015年題2b2016年題2c2017年題1c,出題者都要求考生「參考資料及就你所知」論證其立場,考生可以運用一些已有的議題背景知識答題。而2018年題1c要求考生「利用所提供的資料及就你對公民身份的理解」提出支持和反對的理據各一,改變在於:一、不再要求考生對議題有背景知識;二、不需要考生提供完整及立場一致的論述。可以說,今年的卷一才完全是「資料回應題」。

卷二作為「延伸回應題」,要求考生閱讀可引起討論的資料後,運用自己的知識,有系統地說明他們的看法。今年以「留守兒童」、「電動車」和「抗藥性微生物」為題,題a問「因素」或「影響」,題b清一色要求考生論證其同意或不同意的立場,各題的問法相當直接,比較以往「以什麼方式改善」(2017年題3a) 、「持份者之間會有什麼價值衝突」(2016年題1a) 、「如何得以提高」(2016年題3a)、「人們在多大程度上有可能」(2017年題1b) 和「評估成效」(2016年題3b)等多變的題型,今年考生無需斟酌提問用語的意思,可集中精力回應題旨,相信更能反映考生能力。

綜合而言,今年卷一評核考生理解和回應資料的能力,卷二題a評核考生歸因或推論影響的能力,題b評核考生評論的能力,兩卷分工更明確。而且有意識地減少操練題型的需要,用意值得肯定。

背景知識的優勢

雖然試卷的形式日漸成熟,但通識科考試仍有值得檢討之處。筆者在這裡先介紹一件事。早前社交平台Facebook因為涉將用戶資料泄露給英國政治顧問公司劍橋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 ,今年4Facebook行政總裁朱克伯格(Mark Zuckerberg) 親自到美國國會山莊出席聽證會,回答參、眾兩院議員提問。聽證會期間有參議員問:「Facebook如何維持營運?用家使用時都不用付款。」「Facebook如何找出廣告的受眾?」等被外界指為「無知」的問題。

堂堂民選參議員,相信我們難以質疑他們的思維能力。連他們都會提出「無知」的問題,很明顯不是思維能力所限,而是背景知識有限。回到通識科試題,今年卷二以「留守兒童」、「電動車」和「抗藥性微生物」為題,資料提供可供作答的內容並不多,換言之考生如曾對相關課題有深入的了解 (例如曾閱讀《中國留守兒童白皮書》、埃森哲(Accenture) 《電動車市場吸引力》研究、衞生防護中心《香港抗菌素耐藥性策略及行動計劃》),考試一定有優勢。相反就算考生本身思維能力很高,如果未曾接觸過相關課題,表現一定會打折扣。

不過,《通識教育科課程及評估指引》卻寫道:「本科考試的重點不在於事實性資料的累積……考試的重點將會放在評估學生的理解和展示思考方法的能力上。」課程文件稱不重視事實資料的累積,但試題卻對考生背景知識有一定要求,到底哪個說法才是正確呢?如果同工們都認同現時的考試方法,課程文件是否值得因應實踐經驗而作出修訂呢?

此外,三年課時有限,教師和學生難以深入了解每一個議題,學生能否在學習中涉獵考試所出的議題而獲得背景知識優勢,個人興趣及運氣就成為重要因素。如何避免依賴個人興趣和運氣而出現的公平性問題,相信值得同工們思考。


電子化考試的可能性

最後,筆者今年有幸在使用讀寫軟件應考的試場監考,學生取得紙本試題後可用讀寫軟件以聲音輸入文字到電腦,同時可用鍵盤輸入法輔助,最後用打印機列印答案交卷。如果列印後考試時間尚未結束,考生還可以用筆在紙上改動答案。整個流程相當暢順。雖然有關安排暫時只適用於特殊學習需要的考生,但在電腦普及的年代,電子教學漸成潮流,電子化考試實在值得推而廣之。芬蘭的入大學試已於2016年開始逐步電子化,明年春季全面實行,相信有關經驗值得當局參考。

Wednesday, December 11, 2013

庫斯克:政改諮詢的重點(簡單易明版)

文章轉載自星島日報20131211

前言:在日劇《Change》裡面,木村拓哉說過,政治應該要讓小五學生也聽得明白。現在香港的政治制度,就連很多大學畢業的人也弄不明白。北京所謂的政改,最常見的板斧就是把問題搞得更複雜,令更多人「討厭政治」。

要讓香港人明白政改諮詢的細節,即是要把他們有意複雜化的東西表達得易明一點,那是很困難的事。這一篇的讀者對象是通識同業和學生,我盡量嘗試把事情的重點寫得簡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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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們學習「今日香港」的「政治與社會參與」課題的時候,大都會涉獵過香港政制的新聞。關於政制的其中一個重要議題,就是2017行政長官普選。

政府剛剛開始就2016年立法會選舉及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進行諮詢,諮詢期為5個月,可以預計在未來一年,政制問題及相關的政治參與議題都會是熱門議題。

對於很多同學來說,香港政制問題是個大難題,因為香港政制本來就很複雜,加上人大就政制問題的多個「決定」,令問題更複雜。簡單來說,這次政改諮詢涉及的問題重點如下:

2004年人大常委會釋法,在《基本法》有關政改的條文之上加上政改「五部曲」的要求。所謂的五部曲,是

(1) 政府諮詢市民意見,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
(2) 由人大常委會頒令決定,批准香港修改特首及立法會選舉辦法
(3) 由特區政府提出政改方案,向立法會提交決議案,此議案須經三分之二議員投票通過
(4) 行政長官同意立法會通過的議案
(5) 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根據第二部曲,人大常委會有權就香港的政改問題作決定。是故2004年第一次政改啟動之前,人大常委會否決了07/08雙普選,到了2007年,人大常委又否決了2012年雙普選,但批准了2017年特首可以以普選產生,然後2020年立法會可以全面普選。

不過,根據《基本法》,普選行政長官的候選人,必須由「一個具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現在政府諮詢的其中兩個重點就是:

I. 提名委員會應如何組成;以及
II. 甚麼是「按民主程序提名」。

過去一年,建制派一直提倡的做法,是(I)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參考現在的1200人選舉委員會。至於(II)「按民主程序提名」,其中一個建制派的講法是以機構提名。所謂機構提名,就是整個提名委員會投票選出數名候選人。

對於泛民主派來說,選委會的組成並不民主,當中只有小部份成員是民選代表,所以泛民陣營有意見認為應該大幅增加提名委員會的民選代表數目,也有人提議以立法會作為提名委員會。此外,也有不少聲音主張加入「公民提名權」,即是只要得到足夠比例的選民提名就能參選。

至於民主程序,泛民有意見認為應該像現時的行政長官選舉制度一樣,只要得到足夠的提名委員提名,就可以「入閘」參選。對於支持公民提名的人士來說,得到足夠的選民提名,便是民主程序了。

政改諮詢過程,肯定會出現不同陣營的意見交鋒,同學留意往後的新聞的話,可以嘗試比較不同的意見的可行性、民意支持度,以及其背後的政治理念,然後判斷你最支持哪個方案。關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方式,以及民間如何以體制外的方式爭取普選的問題,下一次再討論。

思考題:
試比較不同陣營就政改提出的意見的可行性及其背後的政治理念。

解釋北京政府不允許07/082012雙普選的可能理由及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