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TVB. Show all posts
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TVB. Show all posts

Sunday, September 3, 2017

阿果:一場香港「常識」之爭

文章轉載自明報 2017年9月3日


星期四晚,有識之士再次為《東張西望》頭痛。事緣節目介紹發展商新推出的「豪宅劏房」,一層兩個1600呎單位被劏成35間房,當中包括只有單人牀、茶几、廁所的「單人房」、馬桶被落地玻璃包圍的「海景房」、呎租高達100元的「特色房」。鏡頭前的主持人,一邊以興奮語氣介紹劏房,一邊送上「嘩!廁所夠轉身呀」、「細細哋但乜都齊晒」等讚嘆……結果,稍有頭腦的觀眾自動反眼,也是意料之中。

《東張西望》令人反眼,從不是新鮮事。多年來,我和不少有心人每晚放大瞳孔,分析節目內容,聲討失實環節、語言偽術——由當年碼頭工潮為資方護航、港視風波用失實數據抹黑對手,到近月一地兩檢化身政府宣傳機器……例子有如天上繁星,多不勝數。

然而每次批評完,樓下總引來無數留言,口徑一致﹕「我無睇TVB好耐啦!」「明知教壞人,仲睇咁多?」「唔好再幫佢做宣傳啦!」結果只得努力費盡唇舌解釋——請注意,《東張西望》是一個每晚百多萬觀眾收看的節目。(自命)有識之士的,當然可以自挖雙目,掩臉不看,感覺良好,但這依然無阻萬千家庭以此送飯的殘酷現實。

《東張西望》像是家常小菜,看似日常,但間中有毒。以周四一集為例,主持對「豪宅劏房」的正面介紹,既呼應了運房局長陳帆早前對「劏房合法化」的提議,同時將「劏房」的居住經驗化作生活日常,令它看來不再是需要當權者解決的社會問題,而是百姓的自由選擇。若這種觀念持續發酵,加上平民百姓對「安居樂業」、「有瓦遮頭」的慣常期許,「住劏房」很快便成為香港社會新常識。

關鍵在於「常識」。

何謂常識?至少可分為兩個層次去解釋。第一層是為general knowledge,即一個普通社會正常人應有的知識,例如「香港是彈丸之地」、「去完廁所要洗手」、「被的士司機用鐵通恐嚇要打999」。這些日常知識,部分來自小學常識課本,部分由父母長輩傾囊相授,也有部分從日常生活的獎罰機制中提煉——試過因誤站扶手電梯左端被旁人用責備目光刺穿身體,便從此明白「左行右企」乃香港常識。一套心領神會、大家遵循的日常知識重要,因為它能夠確保社會正常運作,秩序井然。

一套既有價值 信念 common sense

但常識不止是鐵板一塊的知識;常識的第二層,乃一套既有價值、信念,即common sense。多年來,香港人口裏從來不講課本上的意識形態,但同時又不知不覺地對「努力會發達」、「磚頭最可信」、「識人好過識字」、「男人不應讓女人埋單」等說法有所共鳴,甚至身體力行,遵照到底。這套常識,多數不經白紙黑字記錄,但長期口耳相傳,行之有效,歷久不衰,甚至令香港大眾安身立命,身心舒暢。

有些常識信念關於個人,也有些關乎社會整體。以香港為例,長久以來大家的常識字典裏,永遠有個詞彙叫「香港精神」(同義詞是「獅子山下」),歌頌那些發奮圖強、搏殺機警的香港人;又例如許多人不時放在嘴邊的這一句——「自由、民主、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價值」。這類關乎集體的常識,縱然永遠無法驗證真偽,但在傳媒日夜傳頌之下,好像成為大眾確認的共識。

慢慢地,我們真的以為香港大眾和西方社會一樣,擁抱這套追求人權、嚮往進步的「常識觀」,於是每有社會大事發生,準有人搬出「XX是香港核心價值」一說,旨在呼喚其他人﹕「你不是香港人嗎?你不是也支持自由、民主、法治等普世價值嗎?怎麼不加入我們?」這類口號式呼喊,偏偏只能動員同路人和應,對岸的香港人,始終無動於中——像近月一地兩檢爭議及兩宗法庭判決,都是明顯不過的例子。

為何會這樣?馬傑偉的解釋是「港人意識板塊轉移」﹕「以前有關人權法治的判斷,香港與海外相近相通;近年香港『常識』,開始移向中國大陸。」對此,我只同意一半——香港常識顯然在變,但與其說它「移」向大陸一方,不如說它一直在兩者之間拉扯。

沒錯,以往大家認知的「香港常識」似乎較偏向西方社會——講求平等自由,嚮往民主法治。但實情是這套常識觀,從來少有被正式挑戰。以「法治」二字為例,香港人(如我)「念口簧」式喊了多時,卻極少深究其意。直至近月法庭判決,經戴耀廷和王慧麟等人提醒,許多人才如夢初醒地發現「法治」也有兩種﹕動用嚴刑峻法以保社會秩序,是法治;追求人權尊嚴達至公義,也是法治。諷刺是,兩者源頭均是西方社會。

又以一地兩檢為例,政府擺明車馬踐踏法治的建議,在民間卻(暫時)掀不起反對浪潮,表面看來平民百姓似乎不再信奉法治、人權等襲自西方的香港常識;但同一時間不少人支持政府方案,原因也是「常識」作祟——這做法「看來」(注意有引號)較方便、高效,符合百姓利益。而可悲的是,這套「常識觀」也不是來自大陸,而是香港人信守多時、賴以維生的「香港精神」。

如此看來,香港社會從來都存在(至少)兩套常識系統:一套保守,一套進步;一套仰望權力,一套追求平權;一套追逐短期利益、個人回報,一套講究抽象道義、普世價值。當社會無風無浪,兩套常識看來少有矛盾,甚至可以合而為一(因而成就「獅子山下精神」),但當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兩種觀念的差異就會突然顯露,交織火花,引發大戰。

常識蔓延民間,貼近人心;因此勝出常識之戰,就能奪取民意。有權有勢者當然明白這點——港鐵廣告以「48分鐘到廣州」為宣傳(及誤導),正是要搶佔常識高地,細心鞏固「一地兩檢很方便」的「常識」;教育局絕口不提國歌背景,旨在將不利於「國民教育」的細節(如田漢之死),撇除於「常識」以外……傳媒與教育,從來都是「常識」最重要的傳播途徑,所以電視、報章、出版、校園,也成了不同常識互相拉扯、角力、衝撞、比併,血肉模糊的真戰場。

亦因如此,「有識之士」不能只為落後常識而頭痛反眼,與同路人一道感覺良好;要搶佔民意,抵抗威權,關鍵還是把守每個戰場(包括《東張西望》),打好每一場常識之爭。


Sunday, December 7, 2014

何雪瑩:社交媒體動員佔領?

文章轉載自明報2014年12月7日

有說佔領運動至今已呈疲態,儘管運動能走到此已經很不容易,但不論如何詮釋,參與佔領的人數下降是一運動走向其中一種(但非唯一)的客觀呈現。

當中反佔領陣營也許領略了暴力清場只會招致反效果,除了動員民間和商業團體以禁制令形式「清場」,更希望挾民意制民意。幾多成人支持佔領?

幾多人支持退場?反對佔領的比支持多幾多?

不論學術研究和大眾媒體,都喜歡為社交媒體的政治動員能力大做文章,不是在facebook分享多幾篇區家麟的鴻文,貼多幾條警察使用暴力的片,就能感染一班「藍絲帶」,爭取支持?
中文大學新聞及傳播學院李立峯教授,九七年本科畢業,○三年從美國念博士回港,兩個年份都遇上了香港社會的轉捩點。

新聞自由自是他離不開的本業,同時多年來致力研究政治傳播(political communication)方式。

社交媒體對於傳播政治信息和政治參與的影響,自然是他其中一個研究題目。

電視動員力更大?

新媒體的力量不單是媒體焦點,亦是一股學術風潮。其中一個例子是阿拉伯之春的一連串研究。由伊朗二○○九年總統大選引起的示威浪潮被稱為「推特革命」,到後來的埃及等地,學者其中一個不解的是,為何在政治氣氛高壓、政權看不見之手伸張全國的威權國家,依然能爆發出一股強大的社會運動,甚至將數十年的政權推翻。其中一些學者的着眼點就是社交媒體的連結和動員能力。

李立峯卻反而如此評論社交媒體的作用:「當然不是如此一面倒地重要!其實學術圈也要趕潮流,當研究一個題目這麼多年,突然間有個新面向,大家當然會比較趨之若騖。其實沒有社交媒體,阿拉伯之春一樣會發生。」李立峯的研究團隊十月初在佔領現場進行問卷調查,其中一條問題就是佔領者的媒體使用習慣。團隊成員鄧鍵一發表的文章〈誰動員群眾?電視畫面在雨傘運動的作用〉引用這項結果,打破我們的既有固有想法,928過後在金鐘街頭塞爆的人潮,大部分都不是受社交媒體動員,而是電視。一九九九年西雅圖反世貿抗議後有研究指出電視在公共領域的重要性,並稱之為public screen:當公共領域討論推崇理性、共識、文明和有實質內容的對話,public screen重視的是影像、視覺震撼、異見、混雜和喧嘩。催淚彈的官能震撼在電視上直播入屋,把不少人推上街頭,造成十月初金鐘的人山人海。

邊看邊鬧

李立峯在九月和十一月進行關於政改和佔領運動的電話調查亦傾向支持以上的結論。「無論在佔領前後,依然有67.5%市民將TVB列為主要資訊來源。這跟你信不信TVB,是否認為它是是但但無關係。」這似乎確認了大眾一邊看TVB一邊鬧的傳統智慧。其他傳統媒體的變化不大,只有有線電視和Now TV各上升了5%左右,這種上升可能跟直播新聞台二十四小時在形勢緊張之時無間斷地直播現場情况有關,但不過是10至15%的水平。李立峯笑着引用一個個人例子:「我們在十一月做了一個關於佔領支持和反對度的民調,大概是三成支持,七成反對,出街後收到很多人鬧,兩邊都有,兩邊都說他們身邊的人都是一面倒支持佔領,或者一面倒反對佔領。但同期我的同事做關於香港人的身分認同和國家認同調查,明明對中國的認同跌至低點,又無畀人鬧。我們一問才發現原因,因為他們沒有開記者招待會!上TVB六點半新聞依然好有意義的。」

社交媒體 只能影響一群人?

既然facebook沒有生產內容,李立峯認為各自的facebook資訊內容很視乎身邊朋友是誰。「每個人的facebook都是由朋友策展的。如果你的朋友有區家麟陳惜姿譚蕙芸,咁你個facebook咪好睇囉。有次老婆睇我的facebook就大叫,乜你個faecbook精彩咁多!不是社交媒體無用,而是它只能影響一群人。」

說服姨媽姑姐 還是要面對面

搶佔網上輿論已成兵家必爭之地,連習大大都說互聯網是主要意識形態戰場,一些親建制的時事評論平台如雨後春筍般出現自然不是怪事。但一方面在數量上,原來社交媒體影響力並未如想像中大,那麼本質上它是否能促進公共事務討論甚至說服異見者?李立峯認為兩方面要爭取中間派支持,既然七成人靠睇TVB靠社交媒體並不夠。那不如拍二十分鐘《鏗鏘集》仲好?「可能是的,不過前提都係要觀眾睇,又要視乎在哪個電視台播放。」

李立峯不是否認社交媒體的作用。「新媒體在傳播簡單事實和基本信息的確很有用,但對深度討論甚至說服別人作用可能有限。」然而回歸基本步,這不是新媒體本身的問題,而是回歸到人本來溝通模式的局限性。「社交媒體只是科技應用,不是人際關係本身。」望一望facebook上幾百人的朋友清單,真正熟悉的人可能只有一、兩成。「這是weak ties的限制。」無論線上線下,weak ties只能傳播資訊,「甚至幫手搵工都會有用。但說到要深入討論,甚至說服意見不同者必須回歸strong ties。」即是說要說服你的姨媽姑姐好友,就不是靠社交媒體還是面對面的問題,重要的是彼此的關係有多信任。

思考如何跟異見者溝通

無論線上線下,溝通有效與否都跟人性息息相關,志同道合者走在一起是很自然的事,這樣一來溝通成本才能減低,事事爭執很煩人。而加上互聯網和社交媒體,這種選擇性(selective exposure)便更加放大。「大家計一計自己facebook的朋友,有幾多黃絲帶幾多藍絲帶?可能當中有幾個朋友是異見者,但當一班人走在一起,他們很自然就會收聲,於是異見不同亦會變成意見一致。」事實上這種selective exposure的問題在傳統媒體也有。但無論你有多討厭佔中,當一份報紙以「佔中」作頭版,多多少少都會接觸到。可是今天在社交媒體,你可以揀追縱個別報章甚至題材的信息,可以unfollow更新,可以隱藏notifications,甚至unfriend,無眼屎乾淨盲。但現實生活上你要真的跟一個異見朋友絕交這件事相當激烈。在互聯網和社交媒體影響下人們遇上異見的機會更少。

從線上走到現實參與者

現在網上好多「鍵盤戰士」,到底線上的政治參與是否能轉化成線下政治參與,讓鍵戰多行一步?李立峯認為是可能的,「可是我擔心社交媒體令兩邊激進派高估自己的支持度。」李立峯的觀察是網上大家說話比較自由。「例如我有個博士學生,平時見面傻吓傻吓,但係睇佢facebook,以為佢係陳雲弟子。」他笑說。「社交媒體發言沒有面部表情和身體語言,又沒有指定聽眾,沒有那麼介意有沒有即時反應,大家說話會比較放。」這種社交媒體的言論落差本來不是新鮮事,可是如果將社交媒體當成是公共討論的重要平台時,卻跟公共討論的原意可能有點相佐:公共政策的制定和討論,正正是為了尋求共識。

拆解facebook 使用和政治參與

李立峯和鄧鍵一去年發表的一份學術研究嘗試進一步拆解facebook使用和政治參與的關係,將使用facebook的習慣仔細分成更多variables,認真研究如何使用facebook才會影響政治參與。其中一個重要的variable便是使用者的朋友清單上有沒有意見領袖(如評論員、社運分子等)。過去的傳播理論都強調意見領袖的重要性,有說新媒體下每個人都可以是小圈子內的意見領袖,傳統的意見領袖對一般人的重要性下跌。他們的研究則重申社交媒體內,都是要靠黃之鋒和何韻詩。

「原因很簡單,因為一直以來我們不是不夠資訊,而是太多資訊。早在一九八四年互聯網普及社交媒體出現之前,Doris Graber教授便出版了一本著作名為Processing the News。副題我記得很清楚:How People Tame the Information Tide。以往傳統媒體會有一班『專業』的新聞人幫你過濾資訊,有多專業則視乎你個人有多喜歡他們。」社交媒體沒有了這班人,不代表我們能完全掌握資訊來源。「你班朋友幫手策展你的facebook」,同時也某程度上幫你在茫茫資訊海中尋找生路。「有一次我們有篇文突然有五百個share,好開心,一望就發現,原來係因為陳健民幫我們share了。」我自己的例子則是,有次何韻詩share我篇文,即刻衝上四萬個like。

支持反對 數字背後的迷思

佔領運動開始以來他跟同事發表「香港與民意政治發展」調查,十一月十六日發表後,報章引用數據說,支持佔領者由十月的37.8%下降至十一月的33.9%,反對者由35.5%上升至43.5%,67.4%認為應該全面撤退。李立峯說,當時幾乎所有報章都一面倒把數字解釋成「民意逆轉」,七成人認為該退場,他自己則有另一種理解。

「支持者由十月至十一月下跌3%,其實不算多;加上佔領發生前支持度一般都在30%左右,所以其實支持度算是平穩。至於反對者上升8%,但社會上本來就是有一大班人不支持佔領,而沒有太大意見的亦會傾向不支持。民調和量性調查有趣的地方在此,數字出來了,但如何理解詮釋仍有很多空間。」分析量性調查的數字,往往需要更多的社會脈絡,甚至輔以質性研究。細看數字,反對佔領的人數其實跟支持退場的差不多。「我覺得真正有意義的,是問支持佔領的三成幾人是否贊成退場。」

不少人都拿七成人支持退場的數字大做文章。李立峯則脫離量性研究者的角色思考。「社運領袖其實沒有道德責任跟從民意,但有策略性考慮民意的必要。」我點頭同意,老實說,哪會有一場挑戰status quo的社會運動一開始得到大多數人支持?「跟隨大多數民意去開展一場社運的話,那歷史上的運動幾乎所有都不用搞了。社運領袖跟信念做事,但要以民意測試自己的信念,如果民意不在我這邊,就要說服大家支持我。」

預示局勢走向有局限

李立峯做了民意調查多年,並深諳民調在預示局勢走向的局限性。「預測力是或然率的一種,但或然率是一件事發生愈多次才能預測得準。正如打乒乓球,如果兩者強弱懸殊,那打二十一分勝比打三分賽制的可預測度一定更高、更準,因為打三分制只要偷兩次雞就贏了。但社會事件是不會重複的,人類在歷史發展的長河,每件事也只有一次。正如你患絕症,醫生告訴你手術成功機會有七成,是因為臨牀做了幾千次成功率有七成,但你的命只有一條,死就死,不會有幾千條命做幾千次手術。雨傘運動不會重複,要爆就爆,之前也不會預計到。」或者政改也一樣,一鋪過,贏就贏,拎到乜就乜,不會在同一情况下重複N次,「而且香港特別難預測的,美國最多咪兩黨制。」民主制度建設本來就是為了減低不確定性。

運動爆發以來,一直有很多局勢預測和「吹風」幾時清場之類。我的一個深刻的感受是,社會科學在人的能動性前只能謙卑,幾乎絕大部分的形勢預測到頭來都是場空,正如周保松所言,社會科學應做的至少是理解。如果社交媒體在建立群體的社會資本上,能團結同道者(bonding)的作用比為異見者之間搭橋樑(bridging)的作用更大,除了share幾條片幾篇新聞,我們必須思考如何在線上線下跟異見者溝通,而非盲信社交媒體的影響,畢竟無論什麼形式的溝通,都離不開了人性和理解。

(這篇訪問得以完成,除了感謝李立峯教授受訪,也要感謝鄧鍵一先生鼎力相助。)


Sunday, October 27, 2013

師奶仔:同場加映長不大的TVB

文章轉載自明報2013年10月27日

近年主要追看英美日劇及外地紀錄片,但作為自小被電視慣性收視荼毒的師奶仔,依然十分留意非雞汁類的TVB劇集,亦盡量不錯過每年的節目巡禮,心愛演員如Sam哥擔當的劇集對我仍有吸引力,所以上一次足本追看的是《衝上雲霄II》。

由於採訪關係經常出入法庭,所以對以法庭為背景的TVB劇集已經沒有任何期望,看見經典的荒謬場面,如大律師在法庭上突然很chok地站起來大叫「objection」、法官戴了大律師的假髮等已不再大驚小怪,而且畢竟都只是小節,我亦很理解若拍攝時按照真正的法庭程序,沉悶的程度可能跟收看《魚樂無窮》沒分別。可是,當TVB台慶劇《法外風雲》竟把港人最珍惜的法治概念也扭曲了的時候,被慣性收視荼毒的師奶仔也不禁質疑自己是否有那麼容易被愚弄,就算不想笨笨的打爆家中的電視機,也好想有轉台(亞視除外)的選擇。

早前看了同以法庭為背景的英國BBC劇集《Silk》,師奶仔的評語是八個字「製作認真,全力推介」,熟悉法律界運作和法庭審訊的觀眾必定會看得更過癮。說起認真,我想起去年當《法外風雲》仍未正式開拍、劇名仍叫《傳愛事務所》時,女主角伍詠薇曾到高等法院旁聽(圖),化淡妝的她說,即將在劇中飾演法官,但以往沒演過法官,所以要到法庭觀摩,做資料蒐集。她坐在法庭公眾席時認真觀察法官及大律師的神態,有時寫寫筆記,我坐在她背後除暗嘆她皮膚白滑外,更佩服她有心有力,有作為演員的專業態度。可是,拍攝是團隊工作,只有演員認真並不足夠。

一子錯,滿盤皆落索。無論多專業的演員,若說出令人O嘴的對白,結果也是徒然。電視的影響力超乎想像,所以有必要澄清劇中部分謬誤的法律概念,排名有分先後,超錯的排先。

一、大律師竟問法官「你會判我贏可?」

我們的首席法官馬道立是「番書仔」,相信他未必會看此劇,但若他知道的話,相信他也會一貫地皺皺眉頭。大律師公然干預法官的裁決,屬嚴重妨礙司法公正的刑事罪行,最高可被判處監禁。這令我想起入行時的一件事,那時被上司指派到土地審裁處,查詢某宗案件的判案書內容,左問右問仍無人可以幫忙,「盲中中」險些闖進一名土地審裁官的辦公室,看到正是審理該案的審裁官走出來,我在非常絕望下問他:「不好意思,我是X報記者,請問我可否借閱Y案的書面判辭?」但他似是被我嚇怕了,見我如見鬼,沒回答我的問題,卻頻頻說道「你不應跟我說話!你不應跟我說話!」記者向法官查詢可否借閱判辭,已有這樣的遭遇。假如大律師企圖影響法官裁決,可謂史無前例,必定成為轟動本港司法界的大事。

二、法官由律政司委任?

香港的法官是特首按照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而任命,負責審案的法官屬於司法機構,而司法機構由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領導。至於律政司,除負責刑事檢控,同時是特首及政府部門的法律顧問,代表他們打民事案。換言之,法官不是由律政司委任,若法官真的由律政司委任,法官及控方則會被指「同一陣線」,被告根本無法得到公平審訊,若真有其事,又將是另一個轟動司法界的奇聞。

三、法官審理分別由前夫及舊情人代表的案件?

事實上,法官及大律師也是常人,因工作關係成為情人或夫婦不足為奇。而最為人知悉的是夫妻檔,便是馬道立與上訴庭法官袁家寧,但為了避嫌,以往當二人同為上訴庭法官時,亦不會審理同一宗案件,現時馬道立亦不會在終院審理袁家寧有份處理的上訴案。雖然我們假設法官是專業和獨立的,審案不會被本身的關係影響,然而這種無形的「公義」並不足夠,公義必須要在人前彰顯,避嫌實在有必要,所以在現實中,前妻、前夫及舊情人在法庭上「共冶一爐」的情況並不會出現。


回憶總是美好的,每個人心目中也有一張「TVB經典劇集名單」。我不知道TVB心目中有多尊重自己和觀眾,只知道觀眾已經長大了,不再被慣性收視荼毒,長不大的就只有每年台慶時總自詡與觀眾一起成長的TV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