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anuary 3, 2014

奴性哲學十句話,洗腦常用詞!

文章轉載自鄉民讚報201412

奴性哲學十句話,洗腦常用詞!

NO.1 【你不能改變別人,只能改變自己】
NO.2 【社會就是這樣,你又不能改變社會,只能適應】
NO.3 【不要抱怨,抱怨又解決不了問題】
NO.4 【少抱怨,多感恩】
NO.5 【比起誰誰誰,你已經很幸福了】
NO.6 【凡事多從自己身上找原因】
NO.7 【快樂也是一天,不快樂也是一天,為什麼不過的快樂一點?】
NO.8 【父母都是為了你好,只是方式不對】
NO.9 【沒有不愛自己孩子的父母】
NO.10 【再過幾年你就不這樣想了】

奴性哲學十句話,洗腦常用詞!

NO.1 【你不能改變別人,只能改變自己】

適用人群:

這句話對有一種人是管用的,那就是一天到晚只會嫌別人做的不好,似乎全天下都欠了他,從來不反思自己是不是有問題的人。特別是那種試圖讓全世界都按照他們的方式運轉的人。

只可惜,越是這種人,喊「改變自己」喊得越響,他們是在要求別人改變來適應他們的固執。

奴性潛臺詞:

改變有很多種,但是一大部分喜歡用這句話給別人洗腦的人,強調的總是讓人變得柔順的那一面。遇到了矛盾,要求你先理解體諒,先改變自己的態度,而且是「只能」這樣做,他們會反覆地強調你「只能」這樣做,甚至把某些不該你承擔的責任,推到你的頭上。

破解:

憑什麼不能改變別人,就要改變自己?需要改變的是對待別人的方式,而不是自己的原則。改變有很多種,比如有人天天抽你,你改變不了這個人,但是你可以選擇 1抽他 2離他遠點,他要是繼續纏著不放,3調整心態繼續忍耐。

如果抽的夠狠,未必不能改變別人。

NO.2 【社會就是這樣,你又不能改變社會,只能適應】

適用人群:

只埋怨社會不公平,世界不公平,沒有好機遇而自己完全不努力的人。把自己的失敗全部歸於社會的不公平,全部歸於「沒趕上好時機」,成天懷念所謂的「從前人們多麼有道德」。

奴性潛臺詞:

這句話聽得最多的是在上學的時候「現在就是應試教育,你又當不了教育部長,不能改變,你就只能適應」,畢業了,他們會用這句話來扼殺你的夢想,「你想的多好多好,但現實是這樣,你只能適應」。

用這句話洗腦的用意在於:我們可以承認有些事情是不合理的,但是你們能怎麼樣,你們沒有力量挑戰社會大趨勢的權威,就不要指責社會大趨勢的不合理了,社會讓你幹啥,你就幹啥。所以這句話經常被用來堵嘴,凡是對某些事物有不同的看法,對社會弊端有自己的批評,往往會遭到這句話的堵嘴攻擊。

破解:

先不討論人能不能改變社會,這沒啥可論的,就先承認如我等草民是沒有能力移山填海,這句話仍然渾身破綻。

社會就是「這樣」,就是哪樣呢?你只能適應?適應哪種趨勢呢?洗腦者口中的社會現實是否就是真正的社會現狀?

例如最常見的「公務員至上」的擇業觀,即使是目前這確實是一種趨勢,但也不是唯一的出路。再比如現在的婚戀觀,在某些人那裏變成了完全的物質交換。這些所謂的趨勢,並非不可改變的洪流,它們看似氣勢洶洶,其實其中包含很多被放大的焦慮。如這類現象,你或無法改變,也不必非要「適應」。

再退一步,適應,是否就等於隨波逐流?無奈的是,不合理的事有很多,就像郭嘉的教育,我們不是教育部長,是不是就應該對不合理之處避之不談?甚至認為那就是合理的?或者是不是把自己弄成一個只會學習的書呆子,這才叫適應?

即使不能改變社會,我們總有保持清醒的權利,在這個神奇的年代,茫茫然隨大流,怎麼死的可能都不知道。

NO.3 【不要抱怨,抱怨又解決不了問題】

適用人群:

極端消極,除了抱怨什麼都不做的一少部分人。為了抱怨而抱怨的人。

奴性潛臺詞:

與這句話類似的還有「有抱怨的時間不如去做……」「有抱怨的時間你早就……」「有本事不要在這裏抱怨,去……」。

事實上,說這些話的人有意無意忽略了一點,抱怨和抱怨是不一樣的,「抱怨」對每個人的意義也是不同的。

被他們稱作「抱怨」的情緒,細分起來能夠分成很多種,他們會把對某些事物的攻擊,求責、不滿、批評全部劃分進「抱怨」的行列,然後一棍子打死,這樣能夠化解很多指責和批評,當你批評的時候,說你是抱怨,一下子就可以把責任推到你的心態上。

同時,「解決問題」的說法,完全忽視世上有「心理問題」,只集中於「現實問題」,忽視人是有情感有悲喜的,完全把人看做一種木偶般的存在。

破解:

抱怨其實是一種不太受周圍人歡迎的行為,特別是不能感同身受的人,他們會本能地逃避負面情緒,並且阻止他人憤怒情緒的表達。對於統治者來說,被統治者的抱怨,是一種危險的信號,代表內心有怨氣,有怨氣就可能會有反抗。

甚至很多本意是善良的人,他們會簡單認為,滿臉笑容滿口樂觀語言的人,就一定是比正在抱怨的人快樂,從而站出來阻止抱怨,鼓勵樂觀。

事實上,抱怨的積極意義比想像中大得多,通過適當的抱怨發洩情緒,直面真實,明確責任,其意義有時甚至大於所謂「解決問題」。

至於對付某些假聖人,我會直接告訴他:我這可不是在抱怨,我是在罵你。

NO.4 【少抱怨,多感恩】

適應人群:

天天在喊這些話的人,最需要這句話。

奴性潛臺詞:

又是一句生生被毀了的曾經有道理的話,毀掉這句話的,就是最推崇它的那一批人。它越來越變成了強勢對弱勢的一種要求,這使它成為這十句話的奴性之首。

對領導,少抱怨多感恩。對社會,少抱怨多感恩。對國家,少抱怨多感恩。對老師,少抱怨多感恩。對父母,少抱怨多感恩。上對下的要求,強對弱的要求。對別人提這樣的要求,自己就可以少一點承擔責任,少一點付出。

然後,弱勢和弱勢之間竟然也在互相說著:「咱們要少抱怨多感恩呀,這樣才能活得快樂呀」。甚至,把該怨的事說成恩,讓你去感恩戴德,天朝這樣的事還少嗎?

破解:

就事論事,怨恨該怨恨的,感激該感激的,鍛煉自己區別這二者的能力。

子曰過的——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NO.5 【比起誰誰誰,你已經很幸福了】

適用人群:

無,我從不認為幸福不幸福是比出來的。

奴性潛臺詞:

他們總會找到比你更慘的人,來證明你「其實已經很幸福了」。目的是讓你知足;知足,就不會提更多的要求,知足,就不會有太多的對他們的指責。

甚至,通過找一個比你過的慘的人,讓你感覺產生誤差,以為他們給你吃的苦還都是甜的。這是那些洗腦者的邏輯。有比你慘的人,你就覺得自己幸福了,某種程度上不是一種好的心態。

你嚼著窩頭,回頭一看還有吃不上飯的,你就覺得窩頭啃著挺香,你不去想想怎麼能讓自己吃上白麵?你買不起鞋,回頭一看還有人沒有腳,你就滿足了?你不去努力掙錢給自己買鞋?

這幾年,勸人要知足的越來越多,鼓勵人有追求的卻越來越少。

破解:

人和人是不一樣的,幸福還是痛苦只有自己知道,不能因為世上斷腿的人多,就不允許傷了腳的人哼哼。謝絕比較誰更慘,謝絕「你這樣已經算是很幸福」。人幸福不幸福的標準是自己的,不是比較出來的。

尤其是不要在我鬱悶的時候,再跑過來和我說你當年多慘多慘你現在這個算什麼。對他人的傷痛表示輕視,是一件殘忍的事情。再有人這樣對你,抽他丫的。

NO.6 【凡事多從自己身上找原因】

適用人群:

建議那些總是以此要求別人的人試試。

奴性潛規則:

用「凡事」取代就事論事,以偏概全,用一個「多」「少」的界定,直接混淆了黑白。要求你凡事對內歸因,就像是這十句話的共同特點那樣,是對對方錯誤的有意遷就和回避。

矛盾的起因,該誰的就是誰的,如果要「多」找自己的,「少」找別人的,方式就只能是把別人的錯誤壓在自己頭上。這一點在父母和孩子的關係中體現的尤其明顯,很多父母尤其喜歡把矛盾的責任全部推給孩子,把自己情緒的起因全部推給孩子。一個人畏懼強權,不敢把原因歸於真正的責任人,而是歸結到自己身上,善良且可悲。

破解:

凡事向內歸因,對心理產生的壓力是巨大的,承擔太多本不該屬於自己的過錯。如果形成了對內歸因的習慣,外界的傷害會有翻倍加在你身上的後果。

不迴避自己的責任,但「原因」該誰的就是誰的,我們沒有「多」找自己原因的義務。

NO.7 【快樂也是一天,不快樂也是一天,為什麼不過的快樂一點?】

適用人群:

我也不知道對哪些人才適用這一句……(這句話我聽得太多了,不經大腦地就說,自己不爽的時候卻從來用不上,最極品的一次,我的一個朋友發帖抱怨極品上司對她的欺壓,下面回帖竟然說反正快樂不快樂都是一天,還是開心地過吧。我靠,你哪怕什麼都不說呢,也比來這麼一句好)

奴性潛臺詞:

這是極端麻木的一句話,很多人只是機械地重複它,自己卻做不到,足以說明這是句腦殘廢話。對大多數人來說,在多數時候,快樂還是不快樂,是有原因的。閒著沒事一直傻樂的,閒著沒事一直不快樂的,少。

說這話的人,把人活著的每一天,描述成驢拉磨一樣的僵化,「快樂也是拉一天磨,不快樂也是拉一天磨,為什麼不快樂地拉磨呢」他們宣揚樂觀,可他們本身對待生活的態度,卻不是積極的,既然不能去死,那就混一天算一天。

迴避不快樂的根源,這不是樂觀,是麻木。把這話變一下,就可以看出它的荒謬性:「生病也是一天,不生病也是一天,你幹嘛非生病呢?」用這話洗腦的人,正是強化你對人生的無能為力感,同時宣揚快樂至上,不管你的目標是什麼,一句快樂最重要,統統抹殺。

破解:

有病別傻樂了,吃藥去吧。

NO.8 【父母都是為了你好,只是方式不對】

適用人群:

如果有人不分情況地對你說這個,揍他,然後把這句話送給他。

奴性潛臺詞:

只要目的是「為了你好」,任何方式你都要接受,甚至還要感恩。但是,「為了你好」這件事是不能證明的,因為打著為了你好的旗號做出的傷害,全部會用「方式不對」來掩飾。

這是流氓邏輯。用這句話可以隔絕一切講道理的可能性。

所有的父母都是為了你好——所以你的父母肯定是為了你好。父母在所有事上都是為了你好——所以在這件事上父母是為了你好。因為是為了你好——所以你要接受。

推論完成,結果是你要無條件接受父母的一切。

破解:

一個人,強調自己的父母是對自己好的,強調自己愛自己的父母,完全沒有問題,值得支持。但他沒有資格判斷別人的父母是不是這樣的。更沒有資格在一件他不瞭解的事情上,斷言誰對誰錯。

因為有部分父母,在很多事上是在「為孩子好」,就以此斷言所有的父母都是如此,是很腦殘的。即使是屬於「真的好」的一部分,此言也不可取。

父母所追求的,是他們所認為的好,不一定是孩子認為的好。方式不對,也應該為這份不對負責。方式不對,子女也有權反抗。

以上都是廢話,最想說的是——假聖人退散。

NO.9 【沒有不愛自己孩子的父母】

這一句在邏輯上脆弱不堪的話,卻是十句話中的大BOSS

沒有不愛孩子的父母 = 所有的父母都愛自己的孩子

要推翻這條假設,僅需要一個反證即可。事實上,反證絕對不僅一個,只是多數聖人,對這些反證會選擇無視。或者乾脆在「愛」的定義上做文章,把傷害說成是愛,是表達方式錯了的愛。

所謂「表達」,需要有「內在」,沒有「裡」何來「表」,內心無愛,如何能表達出愛?甚至當有的父母自己說出不愛自己的孩子時,假聖人們也會選擇性無視。

之所以有這麼多人支持這個觀點,不僅僅是因為長期的洗腦,也因為這是一個能夠給人以好處的前提。

推理1

所有的父母都愛自己的孩子,我是你的父母,我必然愛你,然後可以在「愛」的旗號下為所欲為。

推理2

所有父母都愛自己的孩子,我是他們的孩子,他們必然愛我,然後可以暫時忽視傷害,取得內心平衡。

破解:

還是那句話,你父母愛不愛你,你愛不愛父母,你自己感覺是就可以是。但是你沒有資格判斷另外兩個人之間有沒有那種愛。人心是複雜的,父母也分很多種。

假聖人退散。

NO.10 【再過幾年你就不這樣想了】

奴性潛臺詞:

這句話的潛臺詞其實是——再過幾年你就會像我們這樣想。

隨著年齡閱歷的變化,想法會改變很正常。但是,沒有人能夠斷言自己將來會怎麼想。持此觀點的人,認為對事物的看法是唯一的,世上所有的人都會「這樣想」,沒有「這樣想」的人,僅僅是因為時間還不到。

用這句話給你洗腦,是在告訴你,你早晚會像我們一樣思考的,還不如現在就聽我們的,以此打擊你對自己判斷的信心。如果你真的對自己的判斷完全失去信心,認為自己的未來必然會按他們的思維方式進行,他們的目的就達到了。

世界上又成功地多了一個複製品,然後這個複製品會繼續去勸說別人。

破解:

(是不是有點惡毒?)再過幾年人還會死呢。

看完之後,我的心得只有一句話:


不知頭不知尾的就用自己的思維去勸告別人,會不會太以偏概全?

Thursday, January 2, 2014

練乙錚:「最終」二字必釋法 「公民提名」毋折扣

文章轉載自信報201412

「公民提名」已在坊間討論多時,筆者一直未有看法,因為留意到一些負面意見而對之有若干保留。最近,多看了一些材料,多推敲了一些有關論題,看法有根本改變,認為那是一個值得港人追求的政改目標之一,而且只要操作得宜,就不會違反《基本法》。

關心民主普選特首的讀者應該清楚理解一點:這一次,任何按北京旨意設計的方案通過了的話,毫無疑問將成為《基本法》第45條說的「最終」辦法,即到了所謂「循序漸進」的盡頭,之後的任何更具民主元素的改良都沒有可能,因為「最終」二字的解釋權在人大常委會。既是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推選委員會」「按民主程序」選出了特首,辦法還不是「最終」是什麼?因此,那些「有幾多袋幾多」、「這次見好就收、下回再來爭取」的言論,最好也不過是一種沒有惡意的誤導。

應備「不如拉倒」策略

因此,泛民黨派應該有「爭取不到,不如拉倒」的策略,因為這次談判結果不理想,拉倒了還可寄望下次,接受了卻等於替爭取民主選舉特首的那部分運動劃上句號。當然,泛民下次再來,不一定能爭取到好一點的結果,這是上述策略的下行風險;然而,對統治階級而言,政制不變,下一回選出來的特首的認受性不會比目前的這一位高,管治問題改善不了,代價更大,亦即也有下行風險。

其實,就算某個假普選方案通得過成為事實,選出來的人未必是泛民可以接受的特首,其管治基礎一樣薄弱,遇有重大的政策分歧之時,新仇舊恨一併發作,政府一樣癱瘓。這一重下行風險,統治階級不能不考慮、泛民不會不知道;因此,從制訂目前的博弈策略而言,泛民的籌碼其實不少,故提出的方案應該強硬一些,「不如拉倒」的意識不妨濃厚一些。在這個前提之下,「公民提名」是一個很值得堅持的爭取目標。所以,筆者今天想和大家談談一些關於「公民提名」的義理。

誠然,「公民提名」不是一個相對完善的多黨競爭民主體制裏的必要設計,因為有其他的辦法取代其功效。實踐而言,採用「公民提名」的,絕大多數是不能由大黨充分代表的小群體;而對這個設計的最常見批評,是其平均(每票)行政成本比較高。不過,大家想清楚一些就知道,那主要不是「公民提名」設計本身的問題。一般而言,小群體人數少,以任何方法組織起來的時候,都不能產生規模經濟(economy of scale),行動的平均成本便比較高。

「公民提名」有其用處

事實上,如果硬是要小群體組成一個政黨按正常途徑爭取提名,平均成本一定比採用「公民提名」更高(成本對小群體而言,是個永恆難題,例如,喜歡古典音樂的人去聽音樂表演,一般都要付出比聽流行音樂表演高幾倍的的入場費;那都是缺乏規模經濟惹的禍,並非古典音樂本身的生產成本特別高)。

如果一個選舉機制的門檻足夠低、少數群體的政治觀點也可以在競選過程中恰如其分地表現出來的話,「公民提名」的確可以由其他設計取代。例如,在應用比例代表制的議會選舉裏,小黨派也可能晉身議事堂,所以一般不需要「公民提名」;在歐洲多個國家如是,在香港的立法會選舉也如是(在多數歐洲國家用以產生國家行政首長的「西敏寺體制」裏,行政首長由議會的多數派議員互選產生,「公民提名」根本無用武之地,但那更不反映什麼設計上的缺陷或衍生出來的弊端)。

在美國,情況就不一樣。在聯邦和各州及地區的選舉體制裏,都不存在比例代表制的元素,因此法律通常容許完整的或某層次的「公民提名」(write-in candidacy),以保障無法由民主、共和兩大黨代表的小群體的起碼參選權利。

有些批評說,便是在美國這個「公民提名」用得比較多的地方,靠它成功當選的例子少之又少,證明不是一個有效的設計。這種批評顯然不合理。少數人的代表在任何一個選舉設計裏都不可能有很大勝算,那是小群體的宿命;如果小群體可以通過「公民提名」而常常勝出,致令「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蕩然無存,那才奇怪呢!因此,在美國,通過「公民提名」而勝出的例子只是偶然聽到,例如2010Lisa Murkowski贏得阿拉斯加的聯邦參議員議席、1954Strom Thurmond贏得南卡羅萊納州的聯邦參議員議席(此公連選連任四十八年、超過一百歲才退休,破了兩個紀錄),等等。

在美國的絕大多數州,如果一項選舉包含黨內初選及公開複選的話,「公民提名」一般只限於參加初選;初選得勝的「公民提名」參選人可以受黨提名進入複選。如果參選人不屬於某個黨,或者某些黨沒有黨內初選,則便是總統選舉,絕大部分的州都容許「公民提名」,程序各有不同,但都非常簡單,要求不高。目前,只剩下少數幾個州不容許「公民提名」選總統,這些州包括路易斯安那、密西西比、阿肯色、新墨西哥等,多數位於種族歧視曾經特別嚴重的南部,原因包含的歷史醜惡顯而易見。曾經成功利用「公民提名」贏得一些州的總票數的總統選舉參選人其實不算少,包括羅斯福、艾森豪威爾、尼克遜等。可見「公民提名」並不如一些批評者說的一無是處。

港人非全是阿斗

外國是外國,香港是香港,「公民提名」在香港民主選舉中,有完全不同的意義和價值,能提供的好處比在外國甚至美國多得多。

首先,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的選舉類似總統選舉而不同於「西敏寺體制」,因此「公民提名」應用在香港的體制邏輯比較強。其次,香港不僅不容搞政黨為基礎的特首選舉,而且還有由外部勢力操控的「篩選」,以致連代表大多數選民的泛民黨派也有參選困難,更莫說其他小群體。泛民或以後可能出現的政治群體,無論是多數派還是少數派,要保證能夠不必向當權者貼伏順從而可讓自己的候選人成功參選,「公民提名」實在必不可少。

至於平均(每票)行政成本,由於「公民提名」在香港不會是少數派(當權派)的玩意,而更可能是多數派(泛民)賴以參選的唯一途徑,因此能夠實現龐大的規模經濟;外國這方面的負面經驗因此完全不適用於香港。

也有一些論者認為,由於「公民提名」的進場門檻不高,一些不義財團、極端分子甚或黑惡勢力,都可以公然以此渠道成功派人參選、取得政權、為禍社會。這個講法也沒有說服力。普選不同小圈子推選,能夠參選不等於能夠勝出,除非大多數投票者都是阿斗。打個譬如:假如梁振英和他的班子原班人馬果真透過「公民提名」成功參選2017年的特首普選,有誰認為他依然可以挾天子之祝福以令諸侯、再次以6891200的「大比數」在普選中勝出呢?但如果香港的投票者都是阿斗又如何?那很簡單:如此的香港人的確不配搞普選,把《基本法》第45條乾脆抹掉,原原本本代之以大陸那一套大概就最合適。可幸香港並非人人阿斗。

《基本法》沒有任何條文明確排斥「公民提名」,泛民必須力陳其利,社會應該再小心商榷。其實若論符合不符合,哪有諸如把「機構提名」、「四大界別十不離八九」等完全是外物的東西塞進《基本法》那麼粗暴?若論公義不公義,哪有九七前好話說盡、今天竟大言不慚聲稱「普選」從來都不包括平等的被選權那麼無賴?

目前的政改形勢對泛民而言的確險惡。北京挾強勢及其獨裁單一制特有的「剩餘權力」,不僅囊括全港所有政商學界精英聚集北京為她出謀獻計兼當傳聲筒,還不斷發明新限制、創設新鳥籠,一方面把政改框死在對她最有利的範圍裏而不惜再三任意增減《基本法》,另一方面卻動不動把提出稍有不同意見的人士打成「違反《基本法》」、「外奴」。泛民對此顯得束手無策、非常被動而兼有散亂敗退跡象。

年來對政改的活力論述,僅有負式的「佔領中環」,其餘最能打破泛民這個被動局面、喚起民眾對普選憧憬的綱領性正面訴求,就是沒折扣的「公民提名」了。在此尋求政改的長夜裏抬頭仰望,幽黑的雲空中就只有兩點亮光。


《信報》特約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