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8, 2013

鄺健銘:國際案例映照下的中港矛盾(下)

文章轉載自明報2013年12月8日

放眼國際案例,自主甚至分離意識,往往源於對地方意識的擠壓排斥;繼續強調「權在中央」與「大一統」論述、不確保地方多元空間,無助理順中央地方關係。

西班牙—加泰隆尼亞

例如五六十年代,獨裁者佛朗哥(Francisco Franco)以大量輸入外地人與各種語言文化政策,進行文化清洗、積極消滅根植於語言與經貿網絡的地方身分認同所造成的傷痕,正是加泰隆尼亞省及其省府巴塞隆拿本土意識政治崛起的最大成因。70年代後,雖然西班牙民主化,加泰隆尼亞與馬德里關係比以往對等、1992年巴塞隆拿奧運會開幕禮上省歌先於國歌播放,但因近年地方財政自主權受到削弱引起不滿,支持獨立的聲音愈來愈多。最近便有160萬人組成人鏈,為明年獨立公投造勢。

英國—愛爾蘭

在英國北愛爾蘭,親倫敦、屬於外來英國國教的勢力曾長期壟斷政治,本地親愛爾蘭的天主教徒被政治邊緣化、受不同的社會政策歧視,因此在六十年代,民間掀起平權運動,但後來焦點議題由公民權利演變成警察暴力打壓問題,最後釀成由激進分離組織愛爾蘭共和軍(IRA)策動的血腥星期五(Bloody Friday)恐襲。英國首相貝理雅上台後,堅持和平進程不能將本地激進政團排拒於外,才能平息兩派紛爭,在1998年達成歷史性的Good Friday和平協議。

美國—波多黎各

美國統治波多黎各的其中一個主要方法,是透過美商大舉投資,令其依賴美國經濟、強化波多黎各人的次等意識,讓他們相信自己無法自理、受美國主導不是壞事。但即便是有很強宿命論文化、獨立一向不是主流訴求的波多黎各人,他們無法當家作主、居住地淪為殖民地的意識也日益強烈,對美國立場亦逐漸激進化。在1948至1976年間的大選,要求與美國關係更對等、反殖民的訴求愈趨明顯,支持升級成為美國州份或獨立立場的選民增加一倍、佔逾一半。去年波多黎各有關前途問題的第四度公投,反對維持現狀的比率更創下新高、「建州」首次成為支持率最高的選項。

台灣國民黨—原住民

六七十年代,台灣國民黨的威權政體因為沒有對新生代漸起的本土意識予以足夠重視,令其用以統治台灣、強調「血濃於水」、以血緣串連文化與政治的大中華史觀與沙文主義受到愈來愈大的挑戰,使原來相容的台灣與中國身分認同割裂、日本與國民黨同被視為「外來政權」、台灣非漢人原住民的歷史與文化成為地方身分認同的一部分。這股本土意識浪潮,為民主進程打開缺口,促使政權開放。

中國—香港……?

雖然香港情况與這些案例不盡相同,但變化主軸大同小異──地方自主被認為得不到重視,催生本土意識的政治崛起。案例中激發本土意識的因素,包括:

一,地方經濟逐漸被中央壟斷,其原有經濟網路的多元與重要性乃至經濟自主度被削弱;

二,地方語言與文化空間被擠壓;

三,警察親中央、高壓的公眾形象令地方怨氣加劇;

四,地方新生代的本土意識與政治參與訴求被壓抑,在近年香港都不乏身影。

對於為何本土意識該受重視、不宜從略,案例之中還有兩點值得注意:

一,研究巴塞隆拿、波多黎各、台灣等案例的學術著作,均不約而同地強調,本土意識的存在,都是由實在與獨特的歷史記憶、文化價值觀、地方語言、經濟網絡所構成,並非只是憑空的想像、流於本質論;

二,更重要一點,是台灣案例說明,本土意識不一定就是保守內向。身分認同轉變的重要特徵,是各方對地方歷史敘事的競爭。台灣本土意識崛起、重視在地文化的多元起源,與期間有論者倡議,將台灣置於區域甚至世界史中,書寫「台灣人觀點的台灣史」不無關係。

引伸而論,如果將台灣經驗套在香港,像著有《香港大視野》的日本學者濱下武志那樣,將香港置於不同地域網路(例如英殖時與香港關係密切的東南亞與南亞),重新定義地方,那大概可以避免出現「血緣—國家」意識之下,有家族早於1915年來港、在港出生、念書和工作的南亞裔人士,因無「中國血緣親屬」而不合資格申請特區護照的情况。

予自主空間減分離意識

國際案例不單說明理順中央地方關係時為何需要以地方為本位,也為具體操作留下若干啟示:

一,給予地方更多自主空間,能紓減分離意識。法律學者佳日思(Yash Ghai)研究世界不同中央地方關係案例的學術論著Autonomy and Ethnicity: Negotiating Competing Claims in Multi-ethnic States,都有提過這點:有異於一般想法,實現真正的地方自主,反而更有助國家統一;

二,談判過程若只集中與地方溫和派溝通、同時把激進派邊緣化,將無助化解中央—地方的衝突。事實上,在七八十年代,倫敦已嘗試終止北愛爾蘭政治壟斷局面、推動親倫敦與愛爾蘭兩派權力互享,不過未能成功。及至貝理雅在97年上台,雖受到親倫敦勢力的政治壓力,但仍然堅持向與愛爾蘭共和軍關係密切的激進政團新芬黨(Sinn Féin)打開談判之門,最後終在1998年達成Good Friday和平協議,相當有創意地建立讓各派管理政府不同部門的聯盟政府;

三,國際參與對化解中央—地方矛盾、鞏固地方自主,往往能扮演一定角色。例如新近學術著作Diminishing Conflicts in Asia and the Pacific:Why Some Subside and Others Don't就指出,國際參與是印尼—亞齊案例成功處理中央—地方矛盾的重要原因之一。印尼官員原本擔心國際參與會加劇分離主義,但由前芬蘭總統主持的協商,最後卻能同時確保國家統一與地方自主。所以早前袁瑋熙、何雪瑩在《明報》撰文,說香港問題要「跳出本地框架」、「應當在國際公民社會、媒體之間大聲疾呼,告訴世人表面繁榮下香港困局,亦應思考香港民主化對中國、區域以至全球的戰略意義,說服外界香港民主對國際形勢有影響」,有一定道理。

零和遊戲非唯一出路

對中國來說,理順中國—香港關係,有其國家戰略價值。按照中央政策組前首席顧問劉兆佳新著《回歸後的香港政治》的觀點,隨着「美國重返亞洲和它對華的『包圍』(encirclement)策略逐步形成」,同時提升國家的國際形象與軟實力、進行新發展模式的壓力不斷上升,未來中國會更需要確保一國兩制、穩定香港人心,以善用其潛在的外交網絡,和建設中國軟實力時不可或缺的香港文化。


有這種戰略考慮、以中國之大、加上近來上海自貿區一度被稱為「新租界」、與世界接軌的改革氣勢,中港關係大可不必以零和遊戲作唯一出路。

Monday, December 2, 2013

馬嶽:民主就是不確定的遊戲

文章轉載自明報2013年12月2日

近幾個月來,我多有思考選舉制度下的提名安排問題。說來慚愧,我在大學教選舉研究經年,但我對有關不同提名辦法的學術研究所知不多。有朋友垂詢在政治學或選舉研究上,公民提名相對於其他提名辦法有何利弊影響,我也難以即時明確的答上來。

月前我和一位博士研究生作了一輪的文獻研究,仍然只能找到極少有關的學術研究,較多的是不同政黨用什麼黨內提名機制(例如初選、支部選舉還是黨團決定),會對選舉或議會帶來什麼影響。就不同提名辦法(例如政黨提名、公民提名、民選代表提名等)的政治影響,學術研究極少涉及。

為什麼要人提名?

我開始思考為什麼政治學的學術研究鮮有探究提名方法的影響。一個自然的推論是:有關安排沒有重大政治影響。政治學者沒發覺不同的提名要求,對選舉或政體運作有重要的影響。不少國家的總統選舉提名門檻通常都不高(例如公民提名可能只需不足1%的選民提名),地方首長選舉的提名規定通常更寬鬆,不同黨派要派員參選難度不大,提名方法沒有影響選舉過程和結果,於是研究的作用不大。

如果我們從參選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出發,我們甚至可以質疑為什麼選舉需要提名。如果參選是我的基本權利,為什麼我要其他人同意我才可以實踐這基本權利呢?從實際政治操作的角度,這很容易理解:有基本的提名要求,目的是要確認候選人有某水平的公眾支持,不會是為了「博宣傳」或「攪局」而參選。於是民主政體中的提名門檻,某意義上像開會動議要有人和議一樣,精神應是凡有一定公眾支持的人便應可做到,目的不是要阻人參選,提名門檻不應過高或有不合理限制,不應成為公民體現參選權的限制。

為什麼要不讓人選?

香港政改的討論方向,卻一直與上述的民主制度精神背道而馳:一直都在討論哪些人不可以「入閘」,如何設計制度令某類人士不能進場等,這變相是一種「拒絕某些人的參選權」的安排,和國際人權公約中的不能因政見或其他出身背景而被剝奪選舉權的精神相違。

如果我們確認普選下的參選權是基本權利,不應該受不合理限制,則現在有關候選人數目的討論便很奇怪。李飛說應該討論讓多少行政長官候選人參選,並且強調「規定候選人數目不屬於不合理限制」,但現實是沒有民主制度會限制候選人的數目,規定只有N個人可以參選,第N+1個人就是「額滿見遺」了,因為這變成是限制某人的參選權和被選權。據說有人問過政制事務局長譚志源,世界上有什麼地方是限制候選人數目的,他的答案是「沒有」。如果這不是「不合理限制」,可以解釋為什麼世界上沒人這樣做嗎?

報名權不等於參選權

李飛講話後,傳媒和民主派似乎都著眼在公民提名有沒有被封殺上。我覺得這實在是把焦點放錯了。李飛談話的內容關鍵之一是提名委員會按選舉委員會四大界別組成,還要比例不變,即提名委員會仍只會偏重工商精英階層。關鍵之二是所謂「機構提名」和「集體意志」,即無論「民主程序」分多少階段,最後一定要提名委員會的整體通過。如果「集體意志」指「大多數決」,那麼提名委員會中的601人就可以完全控制所有選民選票上的名字了。第三當然是要限制候選人數目了。如果提名委員會訂下只能有5個特首候選人,就算第一階段可容納公民提名政黨提名搞個百花齊放,最後還是會來個10個揀5個,提名委員會操控了所有選民選票上的名字。李飛說符合《基本法》第44條的資格的便可以「向提名委員會爭取提名」,因而「被提名權、被選舉權沒有不合理限制」。對不起,這裏沒限制的只是「報名權」,報名權是不等於被選權的。如果報名的人的名字根本沒法出現在普選選票上,那「被選權」何在?

如果這就是中央現階段就提名制度的腹稿,我會有以下懷疑:

(1)如果某位候選人有相當的公眾支持(例如5萬個公民提名或者是一個有15%立法會直選選票的政黨支持),但提名委員會不予提名,這制度的公信力何在?

(2)在最後階段被篩走的候選人,其參選權和被選權變相被剝奪(「報名權」不是被選權),如何說得上是「沒有不合理限制」? 被篩走的有志參選者如果去司法覆核,官司誰輸誰贏我沒法知,搞它一兩個月,選舉也可能要擱置了,怎辦?

把不確定制度化

政治學大師祖禾斯基(Adam Przeworski)指出,民主化是一個把不確定制度化的過程(Institutionalization of uncertainty)。專制政體下,專政者大權獨攬喜怒無常,所有人都面對很大的不確定性。民主選舉的優點是沒有確定的贏家,因為在民主開放的社會中民意變幻無定,社會狀況時時變遷,但確定性來自遊戲的規則相對穩定和制度化,各人的基本權利受到保障。這邏輯和資本主義的自由市場一致:消費者心態和市場環境變幻無定,沒有人可以保證賺錢,但健全的市場體系遊戲規則相對穩定,大家可以在制度化的規則下持續的競逐權力和利潤。

這和中央對香港民主化的看法恰好相反:中央一直都是「目標為本」的,即制度設定要保證某種結果,例如「愛國愛港」人士出任行政長官,或「不愛國愛港」的人不會贏。民主制度的邏輯是有固定的遊戲規則供人競爭,但不保證結果;中央的想法卻是要保證結果,遊戲規則隨時可變,最重要是能達至政治目的。

大家不知道「不愛國愛港」的人的範圍有多大,但如果是包括所有泛民黨派,那就變成是代表大多數港人選票的政治力量了。如果制度目的是令「不愛國愛港」的人不能參選,那變相排拒了大多數民意,制度難言有公信力。民主選舉是有可能贏有可能輸的不確定遊戲,這才能引到很多人落場玩嘛。可以玩唔畀贏,邊個會玩呢?

人人都可以是王維基

在我思考這問題的過程中,免費電視發牌事件的魔魘,在我腦海中一直揮之不去。那劇本不是很熟悉嗎?有關方面就是要有一個機制,這個機制可以5揀4、3揀2,可以不讓一些他們信不過、不喜歡的人進場。劇本還包括一個真命天子、一個根本不會贏的對手,再加上兩個應該威脅不大的對手,真正有威脅的被摒諸門外,這就叫做引入了競爭和進步了。各位觀眾,明白了沒有?

那麼究竟誰是那些「信不過、不喜歡」的人呢?現在還說不準嘛。這要到時看看嘛。曾鈺成和林煥光這種在特區建制已經盤踞高位多時的人(也應該愛國愛港了吧),也可以因為說一番話而被黨的喉舌狠批,誰說得準呢?要的只是一個像行政會議的機制可以把王維基踢走嘛。這樣看,人人都可以是王維基了。

誰會投票呢?

足球比賽是有固定規則和球場範圍,但重點是比賽的不確定性,弱隊可以補時追和,頂級射手也可能單刀橫傳,有不確定性有贏有輸才會有人參與這遊戲嘛。


我疑惑的只是:如果這種「保證泛民冇得贏」的遊戲規則提出來,泛民陣營之中,除非有些人已作好退出政壇的準備,否則誰會投贊成票呢?又怎樣能拿到立法會三分之二票通過呢?

Sunday, December 1, 2013

鄺健銘:世界視野下的中港矛盾(上)

文章轉載自明報2013年12月1日

1920 年,毛主席在文章〈「湘人治湘」與「湘人自治」〉裏寫道:「我們所主張歡迎的,只在『湘人自治』一語。不僅不願被外省人來治,並且不願被本省的少數特殊人來治。我們主張組織……完全的省自治。鄉長民選,縣長民選,省長民選,自己選出同輩中靠得住的人去執行公役,這才叫做『湘人自治』。」

回歸後十六年,香港社會也逐漸浮現近似的本土意識。如何實踐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議題,已變得更為迫切。今年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的調查顯示,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淨值跌至零,是回歸以來首次出現非正值。

中港磨合的問題根源,既來自一國兩制框架的設計與執行問題,也與香港因長期扮演世界自由港角色,繼而衍生鮮明的本土意識有關。

由於一國兩制是中央地方關係的一種模式,故此參考世界其他中央——地方磨合的案例,例如美國與波多黎各、英國與北愛爾蘭、西班牙與加泰隆尼亞、印尼與亞齊等,會有助思考它的現與前路。事實上在八十年代,曾有論者建議香港以波多黎各模式回歸。今年,菲律賓政府能與「莫洛伊斯蘭解放陣線」(MILF)歷史性地達成和平協議,在莫洛建立可能比次主權更進步的「國中國」/「亞國」,香港的一國兩制也是當中的參考案例之一。

國際案例,有三點可助釐清當前中港矛盾的現、擴闊各方對前路的想像:一、香港本土意識的政治崛起,在世界其他地方均可找到先例比照,不宜將之簡化為港人面對中國崛起自卑情意結作祟的孤例;二、本土意識不是純粹的憑空建構,將其忽略、強調「顧全大局」與照顧國家利益,無助紓減中央——地方間的矛盾;三、本土意識可以包含世界、性格外向、比強調「血緣關係」的國家意識,有更廣闊、更具包容性的視野與內涵,不一定就是保守內向與自我中心。

一國兩制框架的設計與執行問題

按照已故前新華社部長黃文放的觀點,一國兩制下,一國與兩制理應同等重要,不可偏廢 一方(見《黃文放論特區首長》頁116、117、120、122、135)。但有兩個因素,使這個脆弱的平衡不易維持:

一.香港史專家曾銳生(SeeTag)在期刊論文Maximum Flexibility, Rigid Framework: China's Policy Towards Hong Kong and its Implications裏指,一國兩制基本上是回歸前中共對港政策「長期利用、充分打算」的延伸,以國家利益為先,因此一國兩制承諾不一定會兌現;回歸後香港可享有何種程度的「高度自治」,很視乎它會否損害中共的治國利益。

事實上,早在回歸前,中共的對港政策已展現濃厚的實用主義色彩。解放中國後,中共因外交、國防與經濟利益而沒有立刻收回香港,曾被蘇聯抨擊為「有新殖民主義的野心」。1971年中國加入聯合國,隨即要求聯合國去殖化特別委員會(UN Special Committee on Decolonization),將香港從涵蓋在「賦予殖民地獨立宣言」的殖民地名單上除名,以便他日收回,使香港名義上的「解殖」,遠比很多人想像來得早。有研究世界體系的學者指出,推動國家統一,同時保留地方特色、繼續引進外資、方便中國八十年代的經濟改革,是當初創建一國兩制的一大動機。

國家其後的一些發展,包括八九後中國對「外國勢力」與「和平演變」的戒心大大增強、令其對港政策易於左傾,乃至近年國內群眾事件與日俱增、國家重心已由經濟增長轉移至政治維穩,均使本質上讓國家先行的一國兩制不利香港維持自由港「原有的生活方式」。

共產政權難與地方多元共存

二.歷史經驗顯示,共產政權向來不易與地方多元共存。1917年俄國革命之後,曾有很多車臣知識分子對為弱勢社群打拼的共產黨人寄予厚望,憧憬新政權會為身處俄國邊陲的北高加索人帶來自主與自決權,但最後終歸失望,本地人的文化、信仰、經濟與語言均受擠壓與踐踏,為車臣與莫斯科埋下更多衝突種子。

至於中國,嚴格來說一國兩制最先試行的地方,是西藏而非香港。1951年,北京與西藏達成17條協議,承諾西藏在新中國內仍能維持原來的宗教信仰、社會與政治制度,任何最終改革方案,需事先徵得達賴喇嘛的同意才可通過。當時西藏政策的主事人,也是鄧小平。但到了1956年,中國國內掀起大規模農村集體化運動與土改,西藏無法置身事外,最終釀成衝突、17條協議不能維持。80年代初,鄧小平對英國外相說,香港的一國兩制設計,正是參照當年西藏與北京的協議,這不免留下未來香港會否西藏化的隱憂。

香港本土意識:

不確定的未來衝突因素?

Tai-Kwan Au在1984年寫成的博士論文Possible Political Futures of Hong Kong已預測,回歸後的香港存有「不確定的未來衝突因素」(Uncertain future conflict factor,頁261)。因鮮明的地方身分認同,香港社會對中國主導香港未來事務的抗拒,很容易會令港人本土意識更強、離心力更大,意味這個因素會否出現,關鍵在於客觀效果上已將中港差異制度化、中港區隔明確化的「一國兩制」能否落實。

的確,八十年代香港革新會有關香港前途問題的調查顯示,九成三受訪者贊成「維持現狀」。九十年代《南華早報》的民調發現,當被問到末代港督「彭定康應當不顧中共反對加快民主化?」,83%受訪者贊成,反對者只有12%。
其實早於1980 年,著名學者、前港大校長王賡武教授已著述指,港人有獨特、在政治與法律層面與中國大陸涇渭分明的身分認同。儘管港人在文化層面承認中國人的身分,王賡武認為港人的身分認同,仍然包含一些由香港的南來人口、教育與科技水平等條件所產生的獨特地方元素。去年,以評論深刻見稱的練乙錚更甚至認為,港人具備斯大林所論的四大條件,足以構成一個少數民族。

回顧歷史,香港獨特性的建立,源於它既屬於中國、也屬於世界的自由港定位;「外國勢力」的一直存在,為香港「本土」添加了環球性格。剛開埠時,西班牙洋銀、墨西哥鷹洋、印度盧比以及中國銅錢均為香港法定貨幣。19世紀末的書籍記載,香港鬧市「滿是英國人、德國人、英印混血、廣東人、來自加爾各答的美國人、孟買的帕西人、巴格達的猶太人」,被評為「世界上最國際性的都市」。香港亦曾為菲律賓獨立運動分子、共產國際、東南亞共產黨的政治活動基地。胡志明領導的越共,甚至成立於香港。日本學者濱下武志指,香港橫跨東南亞、東亞與東北亞的八大腹地,造就其經濟成就。時至今日,香港仍被評為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香港「本土」的環球性格,既孕育了全球最大的採購和物流公司利豐,亦可透過與南亞、中東與非洲有緊密連繫、被《時代》雜誌選為「全球化最佳例子」的重慶大廈充分體現。

因此要成功實施一國兩制,要務是認識與尊重香港的環球性格、避免因為過於擔憂「外國勢力介入」香港事務,將一國兩制的詮釋偏向一國、加強操控,令其失卻原有保存「世界香港」的精神。


但一國兩制先天傾向一國,而回歸後,亦一直不乏與原來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圖像有所出入的例子,如近月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郝鐵川指,《基本法》不是香港的小憲法、法律位階次於《中國憲法》,其後觀點受到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的訪問學者質疑。港人愈來愈容易從小至街道生活文化、大至法制(如法治廉政)變異,感覺到資深記者程翔所講的「四化」(「兩制」漸趨「一國化」、西環治港「常態化」、意識形態日益「大陸化」、治港隊伍「左派化」),以及「本土」的生存空間日益狹小,故此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下降、中港矛盾加劇、本土意識崛起,可謂歷史的自然發展結果,不算意外。

Wednesday, November 27, 2013

盧子健:中央想見到一個什麼樣子的特首選舉?

文章轉載自明報2013年11月27日

作為一個30多年前開始參與討論香港政制民主化的論政人士,我對近期有關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討論,是非常的感慨和唏噓。不少論點在過去幾十年間已經被提出過、論證過無數次。遺憾的是,香港離開普選的目標始終是這麼遠。更遺憾的是,北京不斷提出一些並非真問題的議題來要求香港市民表態,使討論在幾十年間仍然是兜兜轉轉。

例如說普選應該按《基本法》進行,相信絕大多數香港市民不會反對。爭議的焦點在提名委員會。基本法規定特首候選人由提名委員會決定,提名委員會的作用可以是體現人人平等參與的普選精神,也可以是用來削弱這種精神,甚至是令這種精神名存實亡。如果提名委員會的設計真的做到體現普選精神,自然大家都會贊成提名委員會集體決策決定特首候選人。如果提名委員會的設計剛好相反,自然大家就會反對。這是很簡單的道理,不需要煞有介事地討論。

什麼是真普選?也不需要冗長或者嶄新的論述,亦不需要引用外國的例子,只需要看看本地立法會選舉的經驗便足夠。立法會有35名普選產生的議員,包括最保守的建制派以至最激進的泛民,這就是香港的政治光譜。特首候選人應該是可以立足於這個光譜的任何一點之上。這就是符合港情的普選,是大多數香港人所熟悉和會支持的普選。

在現實政治中,北京不希望有一個位於政治光譜極端的人當特首,這完全可以理解。不過,如果普選投票是公平公開地進行,香港市民亦根本不會選擇極端的候選人,所以大多數香港人都不會贊成在提名時搞篩選,因為他們在投票時會懂得如何篩選。

2017倘沒競爭將是極大歷史諷刺

香港人也很務實。如果北京真的很擔心政見極端者當選特首,要在提名階段排除這些人參選的機會,不少香港人會妥協接受。問題是﹕北京想把候選人的政治光譜收到多窄?講得簡單和形象化一點,就是究竟北京想見到一個什麼樣子的特首選舉?

最極端的情况就是只有一個候選人,香港市民並沒有選擇,最多只能以信任票為唯一的候選人黃袍加身。回歸以來,在2002年和2005年的兩次特首選舉,就是沒有競爭的選舉。但自此以後,即使是以現時的選舉委員會制度,兩次特首選舉都有競爭。如果到了2017年引進普選,反而選舉沒有了競爭,這會是極大的歷史諷刺。如果北京想見到這樣子的選舉,這會是中國和香港的悲劇。

讓我們假設北京預算2017年特首選舉有競爭,那會是什麼樣子的競爭呢?在2007年和2012年兩次選舉,民主派都有候選人參與競爭,這相信也是香港市民對2017年特首選舉的期望。民主派是否能成為候選人、「入閘」讓市民投票選擇這個測試普選真偽的標準,不應該被視為只為滿足泛民的私利,因為泛民是香港政治光譜的主要組成部分。如果這部分會在普選過程中被切割出去,這種「普選」不可能是真正的普選。而如果即使普選有限制也不會把泛民排除在候選人名單之外,有關限制不會是太過嚴重,可能是香港市民能夠接受的妥協。

北京或者本地親北京人士也許會辯解﹕不是排斥所有泛民候選人,而是要排除最極端的候選人當選。如前所述,如果普選投票是公平公開進行,香港市民根本不會選擇極端的候選人(甚至可以說全世界任何正常社會都不會),因為極端的定義就是只會有少數人支持。

香港市民的擔心是﹕北京要控制普選的提名程序,其實真正目的是害怕任何泛民候選人當選。在2007年和2012年參與特首選舉的泛民候選人,分別來自公民黨和民主黨。這兩個黨都位於香港政治光譜的中間地帶。如果北京不能接受來自這個地帶的從政人士當特首,又怎能防止人家批評這種普選是假的?

對北京而言,只有建制派候選人的所謂普選當然較為安全,但世間並沒有完全安全的事。2012年的特首選舉,北京原來的計劃是只有一個建制派候選人,即使泛民候選人能夠入閘,可以重演2007年建制派候選人大勝的戲碼。但梁振英打亂了北京的計劃。兩個建制派候選人為求當選互揭對方瘡疤。當唐英年形勢不妙時,有建制派勢力想推舉曾鈺成為候選人抗衡梁振英。結果是北京強力干預,說服唐英年和曾鈺成的支持者投票給梁振英,但結果不算很理想。梁只能低票當選,建制派亦因此嚴重撕裂,是今天特區政府管治困難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

在2012年,北京只需要操控一個1200人的選舉委員會,結果仍然與其原來的計劃相距如此之遠。普選投票涉及數以百萬計選民,北京所能夠操控的將更少。如果候選人完全沒有泛民代表,或者泛民會發起全面杯葛,造成極為難看的局面;又或者泛民挑選建制派候選人其中一位討價還價,令成功當選者負了他們的票債,日後在施政時償還。這恐怕也不是北京想見到的局面。如果北京把普選候選人的光譜進一步收窄,連建制派候選人也只能是最忠心的兩三個,那跟沒有選擇差不多,費這麼多氣力來搞普選又所為何事呢?

請北京乾脆講清楚

說到底,北京自己應該想清楚,究竟是想通過所謂普選來挑出一個自己本來就想欽點的特首呢?還是讓香港市民在幾個其可以接受的候選人當中作選擇?如果是後者,是否所有泛民都不被其接受可以當特首?換句話說,只是在狹窄的建制派政治光譜內搞所謂普選。如果北京已有想法,不如乾脆講清楚。如果北京未有想法,這是中央領導人自己的問題,就不應要求香港市民回應什麼愛國愛港、依法辦事這些假議題。真普選是中央贏取港人信心的巨大契機。這不單是為了滿足港人的訴求,也是為了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譜寫一個篇章!道理很清楚,問題只在於領導者能否想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