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15, 2015

鄭立:權力的正當性

文章轉載自明報 201511月14

權力,就是別人依你的意願去做的機制。

怎樣才是正當的權力?思想家盧梭就提出過這問題,他論證道,人類服從權力,聽別人的指示去行事,多少都會放棄了自己天生的自由和自主,並不會無條件的這樣做。

但人類願意為了別的東西,去出賣自己的自由,並換取另一些東西,權力也是因此而形成。這個東西可以是安全感,可以是別人的愛,也可以是另一種自由。所以,權力之所以被信任,是因為它給了遵從權力者,他需要的東西

舉個例子就能明白。一個人上班的時候,他可能很卑微,要聽老闆指示做所有事,而且天天被老闆罵、侮辱。我們能看到,老闆有權力,他沒有。可是,就算他再卑微、再屈從,那也是因為老闆給他薪水。

如果老闆連薪水都不給了,或者他再也不需要老闆的薪水了,這權力很可能就不再被承認了。

權力的威信,建立在這個初衷的交換上。不論你是在企業、學校,甚至家庭,欠缺威信的話,則就算你下了指令,被命令的人並不會認真的去執行,可能隨便了事,陽奉陰違,甚至積極反抗。這就是社會契約

人類必須經歷過承認權力的過程,權力才會被認同。當人類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麼,而接受某個權力就能得到該東西,人類就會承認該權力,而容忍從服從該權力中所失去的一切,自由、自主、時間,甚至被羞辱。

人類願意為每個月10萬元的收入被老闆罵,願意為了得到妻子的愛情而被命令,願意為了虛榮而失去自我。為了自己想要的東西,人類甘心容忍很多事。

這也是為何強制生的權力,並不能服眾的理由,因為它沒有被認受,強迫只能鎮壓反抗,或者令對方沉默,但什麼都不可能令對方認同。你並不能,我有權力,所以你應該無條件的服從我。這是違反人性的。

權力的本質是他人的力量

同樣地,這也是為何繼承的權力,會不斷的弱化的理由。比方一間企業,職員們當初為了某原因而效忠老闆,當中途交棒給兒子,或空降換了人時,新的權力未有被認可,權力的正當性就從此被弱化。

當我們擁有權力時,我們很容易誤解,以為權力是屬於自己或者是職位就能賦予的,很容易就會抱怨為何我們使用權力時,被指令的人不合作。那是因為我們忘了權力之所以會存在,是因為別人的信任和交換而生的,它從來都不是屬於我們自己的

權力的本質,就是他人的力量。這點一旦被遺忘,災難就會在自己手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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