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27, 2013

師奶仔:同場加映長不大的TVB

文章轉載自明報20131027

近年主要追看英美日劇及外地紀錄片,但作為自小被電視慣性收視荼毒的師奶仔,依然十分留意非雞汁類的TVB劇集,亦盡量不錯過每年的節目巡禮,心愛演員如Sam哥擔當的劇集對我仍有吸引力,所以上一次足本追看的是《衝上雲霄II》。

由於採訪關係經常出入法庭,所以對以法庭為背景的TVB劇集已經沒有任何期望,看見經典的荒謬場面,如大律師在法庭上突然很chok地站起來大叫「objection」、法官戴了大律師的假髮等已不再大驚小怪,而且畢竟都只是小節,我亦很理解若拍攝時按照真正的法庭程序,沉悶的程度可能跟收看《魚樂無窮》沒分別。可是,當TVB台慶劇《法外風雲》竟把港人最珍惜的法治概念也扭曲了的時候,被慣性收視荼毒的師奶仔也不禁質疑自己是否有那麼容易被愚弄,就算不想笨笨的打爆家中的電視機,也好想有轉台(亞視除外)的選擇。

早前看了同以法庭為背景的英國BBC劇集《Silk》,師奶仔的評語是八個字「製作認真,全力推介」,熟悉法律界運作和法庭審訊的觀眾必定會看得更過癮。說起認真,我想起去年當《法外風雲》仍未正式開拍、劇名仍叫《傳愛事務所》時,女主角伍詠薇曾到高等法院旁聽(圖),化淡妝的她說,即將在劇中飾演法官,但以往沒演過法官,所以要到法庭觀摩,做資料蒐集。她坐在法庭公眾席時認真觀察法官及大律師的神態,有時寫寫筆記,我坐在她背後除暗嘆她皮膚白滑外,更佩服她有心有力,有作為演員的專業態度。可是,拍攝是團隊工作,只有演員認真並不足夠。

一子錯,滿盤皆落索。無論多專業的演員,若說出令人O嘴的對白,結果也是徒然。電視的影響力超乎想像,所以有必要澄清劇中部分謬誤的法律概念,排名有分先後,超錯的排先。

一、大律師竟問法官「你會判我贏可?」

我們的首席法官馬道立是「番書仔」,相信他未必會看此劇,但若他知道的話,相信他也會一貫地皺皺眉頭。大律師公然干預法官的裁決,屬嚴重妨礙司法公正的刑事罪行,最高可被判處監禁。這令我想起入行時的一件事,那時被上司指派到土地審裁處,查詢某宗案件的判案書內容,左問右問仍無人可以幫忙,「盲中中」險些闖進一名土地審裁官的辦公室,看到正是審理該案的審裁官走出來,我在非常絕望下問他:「不好意思,我是X報記者,請問我可否借閱Y案的書面判辭?」但他似是被我嚇怕了,見我如見鬼,沒回答我的問題,卻頻頻說道「你不應跟我說話!你不應跟我說話!」記者向法官查詢可否借閱判辭,已有這樣的遭遇。假如大律師企圖影響法官裁決,可謂史無前例,必定成為轟動本港司法界的大事。

二、法官由律政司委任?

香港的法官是特首按照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而任命,負責審案的法官屬於司法機構,而司法機構由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領導。至於律政司,除負責刑事檢控,同時是特首及政府部門的法律顧問,代表他們打民事案。換言之,法官不是由律政司委任,若法官真的由律政司委任,法官及控方則會被指「同一陣線」,被告根本無法得到公平審訊,若真有其事,又將是另一個轟動司法界的奇聞。

三、法官審理分別由前夫及舊情人代表的案件?

事實上,法官及大律師也是常人,因工作關係成為情人或夫婦不足為奇。而最為人知悉的是夫妻檔,便是馬道立與上訴庭法官袁家寧,但為了避嫌,以往當二人同為上訴庭法官時,亦不會審理同一宗案件,現時馬道立亦不會在終院審理袁家寧有份處理的上訴案。雖然我們假設法官是專業和獨立的,審案不會被本身的關係影響,然而這種無形的「公義」並不足夠,公義必須要在人前彰顯,避嫌實在有必要,所以在現實中,前妻、前夫及舊情人在法庭上「共冶一爐」的情況並不會出現。


回憶總是美好的,每個人心目中也有一張「TVB經典劇集名單」。我不知道TVB心目中有多尊重自己和觀眾,只知道觀眾已經長大了,不再被慣性收視荼毒,長不大的就只有每年台慶時總自詡與觀眾一起成長的TVB


Friday, October 25, 2013

區家麟:錢幣‧神像‧公仔箱

文章轉載自潮池20131025

一族之長、一國之君,由古至今,都要面對相同的管治問題,你如何建立權威,令子民拜服,塑造管治合法性?無論你有豐功偉績,或主張無為而治,政治宣傳的第一件事,首先要令庶民知道領導者的存在。

古時候,小國寡民,統治者的故事,或親眼目睹、或口耳相傳,庶民總會知道。但當英雄人物南征北討,帝國建立,廣土眾民,帝王與平民之間,相隔大江大山,不可望不可即,統治者如何在其子民腦海中,建立權威形象?

試想想,有什麼東西,古時運輸通訊不發達時,廣闊疆土幾乎每一處臣民的日常生活中,都能接觸到,而且都有君主的威武形象?

大英博物館館長麥格雷戈告訴大家,message is on the money,政治訊息就在錢幣上,人手一串,刻有領導人威武頭像,都是不著迹的政治宣傳。錢幣「入屋」、「落袋」,無所不在,潛移默化,不知不覺間,臣民視帝王管治為理所當然,承傳的根源、權威之形象,就由此建立。 

麥格雷戈在A History of the World in 100 Objects 一書中,娓娓道來大英博物館內一百件藏品的故事。以人類所造的器物作起點,穿梭時空,由實觀虛,綜論文明源起、帝國興衰、王族管治術等。他從刻有亞歷山大大帝頭像的硬幣,講到今天人民幣上的毛澤東,時空大異,但領導人形象植入你腦袋骨髓,則同出一轍。

當然,帝王要豎立管治圖騰,可建立宮殿神像。麥格雷戈說,埃及法老王最精於此道,尤其是拉美西斯二世,四處豎立宏偉巨像,是看得見的權威。此等硬銷宣傳,斧鑿味重,要人民參觀膜拜也不方便,又豈及硬幣的流傳久遠卻漫不經心?

麥格雷戈說,錢幣與鈔票上的頭像,好使好用。以人民幣上的毛澤東為例,它無時無刻提醒庶民那些年共產黨解放中國的光輝歲月,提醒人民誰是主子,死去的人,有口難言,再透過傳媒操控重塑,其象徵意義較為穩定。

現代生活,還有什麼東西,影響力直入每家每戶,當權者能源源不絕又漫不經心地灌輸其意識形態,令平民足不出戶,都能接收?無疑,正是電視媒介。

日頭猛做,晚上回家,是人最放鬆、戒備最少的時候。公仔箱直入大廳,陪你吃飯,座落你家的柔軟沙發前,甚至在床邊陪你入睡,獎門人的笑聲荃家福祿壽的笑聲May姐的哈哈哈哈哈,聲聲入耳;神舟飛船好偉大領導人好英明雞汁好好味,事事關心。幾代人的麻木,就此煉成

港英殖民政府深知電子媒介之關鍵,把五個電子傳媒集中於廣播道小山上,往日稱「五台山」,廣播道形如一布袋,只有一路出入,廣播重地,布袋口對出,咽喉之處,就布置了九龍東軍營,以防有人叛亂奪權。

上世紀中葉,廣播媒介在美國興起時,人們深信傳媒影響力驚人,但多年研究得出的傳播學ABC告訴大家:傳媒影響人們對事物的觀感,非如「打針」一樣直接快速,人們身邊的「意見領袖」影響力也很大,而且傳媒最能影響的,是人們關注的議題,而非對個別事件的態度。反之,傳媒的「植入」(cultivation) 能力,則更值得關注;傳媒透過潛移默化的「植入」方式滲透,是一種長期、間接、持續而深遠的影響,塑造社會上穩定的價值觀。電視入屋、普及,「植入」效果最強。

幾十年來,一台獨大下的黃金時間,全港市民被植入什麼?基本上就是食食食、笑笑笑,旅遊享樂。崇尚享受、麻醉思考,編織一個脫離現實的夢幻國度,廣告商正是需要這樣「易入口」氛圍,推銷那些其實沒有人需要的奢侈品。

師奶劇的情節,集中於人際交往的誤會,大家族的勾心鬥角,警匪法政的正邪對立;基本上不含社會矛盾、不提階級利益、沒有世代衝突,脫離現實。十年如一日,日日落雞汁,煮蠔落雞汁、煲粥落雞汁、連煮咖哩都落雞汁;妄想告訴你,這世界就是一樽雞汁,沒有追求,不理好醜,最緊要易入口。

幸好,最近我們多了一樣比鈔票與公仔箱更入屋、更落袋、更入心入肺的東西。

無論上班下班、出街食飯、工作開會、談情說愛、出外旅遊,我們手機不離手,永遠在線。縱使網絡世界眾聲喧鬧,但我們終於有一個自己能掌握發聲的新媒介,拒絕電視台的糖衣毒藥,擺脫這些年來的精神鴉片,以雞汁作奠酒,送那些腦殘節目,一路好走。


Thursday, October 24, 2013

區家麟:各位觀眾,你被出賣了

文章轉載自潮池2013117

(讀到主場新聞楊天帥〈電視,有乜咁好睇〉,想起早前也寫過一篇類似的,免費電視牌照風頭火勢下,略為更新重貼。)

好久以前,在免費電視台工作,認識一些在marketing部門工作的同事,你估,免費電視台的「推銷員」向客戶推銷的,是什麼東西?

商品消費的年代,大家一定碰過推銷員。賣奶粉的推銷員,會在口袋裡掏出健康數據(或一罐奶粉),吹噓孩子吃過以後,會健康精靈聰明伶俐,變成「PHD」。

推銷纖體課程的,則會掏出新舊照片,展示美好身段與癡肥的分別,還會告訴你豐胸是女人的幸福。

推銷保險或投資產品的,則會掏出公司過往的投資回報記錄,企圖說服你,你下半生的美好將來,全賴於把積蓄都交到他們手上。

那麼,免費電視台的推銷員,他口袋裡要推銷的商品,又是什麼?

一般電視觀眾,甚少會遇到這種推銷員,因為免費電視的主要賺錢方式是賣廣告時段,他們的米飯班主,不是觀眾,而是廣告公司與商品客戶。電視台推銷廣告時段,向客戶展示什麼?「精采」節目內容預告是其一,但不重要。

他們的袋裡,有一部電腦;打開電腦裡,客戶最關心是那些excel file,檔案中,是觀眾群的詳細資料,他們的年齡、階層、觀看時段、逗留時間、總體收視率,才是廣告商最關心的。

你、我、整個觀眾群,都是電視台向廣告商推銷的商品,廣告商付錢購買的,正是某個時段的觀眾群。

各位觀眾,我們都是被出賣的一群。

媒介把娛樂訊息、新聞資訊,包裝成可以行銷的商品。美國傳播學者Dallas Smythe提出,「受眾」才是媒介最主要的商品,從受眾商品化 (commodification of audience) 的角度看,電視台的節目編排,目的乃製造觀眾群。兒童節目時段,製造了一群兒童觀眾,才能吸引玩具廣告商付錢;財經節目時段,凝聚了一群投資者觀眾,為什麼間間電視台都有財經頻道?或長時間的財經節目?因為成本低,只需財經演員上陣,再加港交所提供的股價即時資料,一兩個主播,就可充斥一大段廣播時間,而且有大量證券公司廣告贊助;肥皂劇則凝聚師奶觀眾,雞汁商人睇中師奶群觀眾,於是大賣雞汁。觀眾資料經過數字化的包裝整理,成為電視台給廣告客戶度身訂造的「商品」。

對不起,安坐家中的觀眾們,你們都是商品。你付出時間與青春,換來的,是雞汁煮雞、吵耳的哈哈哈哈哈,和電視台的廣告收入。如果大家不甘於成為商品,請小心選擇節目,不要邊罵邊看,不要無意識地讓電視長開,不要在浪費自己時間後,更令自己成為媒介的生財工具


Wednesday, October 23, 2013

王永平:少一個電視台事小?政府與民為敵事大!

Wong MK王永平今次的評論清晰和中肯。集中火力打「程序公義」(不能隨意更改規則、必須公開決定理據),才可避免輿論轉向,誤以為香港電視因「不獲發牌」而輸打嬴要。

文章轉載自信報20131023

拖延了三年,政府終於就三宗免費電視牌照的申請作出決定,就是按公眾以前從未聽過的「循序漸進」原則,原則上批准兩宗申請。至於為何否決由王維基創辦的香港電視的申請,政府的說法是這是考慮過一籃子因素的結果;但具體理由不能公布,因為行政會議的討論需要保密。在立法會的答問大會上,特首梁振英隨口加上司法覆核和商業機密兩個配菜。政府擺出這個「無賴」姿態,完全出乎我想像之外。因為我很難相信,梁特首及支持這個決定的政府官員和行會成員會認為在香港這個文明、開放的國際大都會,民智高的市民會接受在一個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決定上,政府可以毋須交代理由。結果是近十萬市民上街抗議(警方的數字是3.6萬人,與反國教示威數字一樣)。不少人是第一次或第二次(首次是23條或反國教)上街,正如一位示威者說,政府此舉傷害了香港人的感情!

讓我首先指出以行會保密為藉口的荒謬之處。行會保密是指行會的議程、文件、討論內容,包括哪位成員在會上說什麼話都不應向公眾披露。這個原則完全沒有問題。但這不等於當行會作出決定後,而政府向外公布決定時,政府不能解釋決定的理據。決策過程須保密不等於在作出決定後,政府不須交代理由。即使梁振英不明白或不接受這個道理,在政府工作多年的官員和行會成員不可能忘記這個一貫的良好管治原則?假如負責捍衞香港法律公正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認為這做法符合程序公義,他會否接受法庭裁決政府在一宗案件敗訴時,拒絕解釋理據,只說這是考慮過多個因素得出來的結果?

在呈交立法會的文件裏,政府列出了11項就免費電視牌照申請作出決定時所考慮的相關因素。其中一項因素是通訊事務管理局(前廣播事務管理局)的建議;另一項因素是「現行的廣播政策」。管理局的建議是政府應批准全部三宗申請,而「現行」(即不是「新制定」)的廣播政策沒有「循序漸進」發牌這個元素。為什麼今次政府的決定違背了這兩項重要考慮因素?此舉是否因為有預設要否決其中一項申請的目的?基於上述及其他疑慮,政府這項不透明的做法不是影響一個公司的小事,而是破壞現行施政機制,以至摧毀香港價值的大事。於是許多沒有政治立場,甚至一向支持政府的團體和市民不甘逆來順受,讓「不解釋決定」成為先例。

讓我進一步解釋。一個文明、以民為本(不談民主產生)的政府在處理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事項上,明白到在作出決定前,必須先由一個有市民參與、獨立於政府以外的組織詳細審議有關問題,然後進行廣泛公眾諮詢,最後才向政府提出有社會共識(或絕大部分市民支持)以及技術可行的建議。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政府會接納這個獨立組織的建議。廣播事務涉及重大公眾利益,而廣播事務管理局的成立及運作就是要體現這個施政理念。假如政府傾向推翻管理局的建議,而依據是突然引入的「循序漸進」這項新政策,正常的做法是先把事件交回管理局,解釋為什麼政府需要在發出免費電視牌照上循序漸進,並要求管理局再就這三宗申請重新審議,包括進行另一輪公眾諮詢(這樣做當然會引起社會爭議,亦會被視為政府故意拖延,但這起碼符合程序公義)。今次政府的決定,粗暴地推翻管理局的建議,獨裁地引入「循序漸進」政策,徹底破壞香港回歸前後的政府行之已久的施政機制!

說今次決定摧毀香港價值絕不是言過其實。第一、香港最重要、絕對沒有爭議的價值是法治,而法治的核心是「公義不僅必須履行,更須有目共睹」(Not only must justice be done, it must also be seen to be done。今次政府史無前例的做法,影響的不是王維基或電視界,而是所有在香港生活、工作、營商的各類人士。不少人會留下陰影,將來在影響他們的事上,政府會否照板煮碗,一聲保密便自把自為(然後拋下一般市民理解為「你唔滿意便告我啦」的一句話:「可以司法覆核」)。

第二、回歸後歷屆特區政府鼓吹的香港價值是不怕環境困厄,須自力更生、拼博的精神。曾幾何時,從無到有的李嘉誠是不少香港年輕人的偶像。最近十年,最能象徵香港精神的成功故事就是先利用回撥電話創意打破電話公司壟斷,然後再進軍互聯網市場的王維基。有人揣測他今次出局的原因是表現太積極,冒犯了政府的威嚴。想當年,在殖民地時代,包括李嘉誠和包玉剛的華資商人衝擊英資集團,例如怡和、太古、會德豐,英國和香港政府沒有因為威權受損,而改變遊戲規則,堅決維護香港的自由經濟、市場決定生死的原則。所以我很難相信這個揣測是事實。但這次政府決定損害「獅子山下」的香港精神卻是無可置疑的事實。

第三、這次決定令人最痛心的不是什麼政治陰謀,而是政府不惜與民意為敵,而受害的主要對象竟然是一群不談政治,只是不甘平庸的創作人員。鼓勵創意產業是香港經濟能夠突破地產獨大,維持與內地有競爭實力的唯一出路。所以我完全相信有關心香港前途的官員主動邀請(應該沒有承諾)王維基申請免費電視牌照,為電視業,以至為香港最有國際地位的行業、電影業注入新動力。今次梁振英政府一棍打死香港電視,向香港年輕一代傳遞的訊息是要維護因循保守的大集團,不要創意拼搏的「麻煩者」。我相信梁振英在香港年輕一代的民望不會翻身,而政府未來的施政不會暢順。

最後,我希望有份參與今次政府決定的官員和行會成員認真地想一想,這項決定會否摧毀香港賴以安身立命的價值,和扼殺香港無數年輕一代對未來的期盼?


Tuesday, October 22, 2013

CK:教仔真難

Wong MK:另一句「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不久也變作留給「無準備」的人吧。

文章轉載自AM73020131022

當我還是小孩子時,老師和父母都是這樣教我們的:「只要你肯努力,最終你都會成功的。」小孩子沒有見過世面,對這句說話當然深信不移。當我長大一點時,我開始聽到這句說話的2.0版本:「你努力唔等於你一定能成功,但如果你唔肯努力,你就一定唔會成功!」那時我還只是個十歲左右的小學生,那個2.0版本對我來說,蠻震撼的:「乜唔係話努力咗就一定會成功㗎咩?原來呃人㗎!」

商業社會,付出努力與成功,沒有必然關係,相信我們這些成年人,大概早就接受了。我們也不像小孩子般,會傻到相信,有努力就必然會得到成功。但「努力」在我們核心價值中,仍然佔著一個重要比重。我們相信,在一個公平公開的環境中競賽,努力的人仍是覺應該能佔一點點優勢的。

但現實又是否如我們所願?付出努力的人,如果敗在技不如人,大家都會心服口服。但如果付出努力的人,最終敗在一個黑箱作業的體系、又或者是敗給一個又一個的hidden agenda的話,敗者固然不服,即使是個普通的旁觀者,也必會看到咬牙切齒,對賽事中那個「黑哨」恨之入骨。

從前的香港,獅子山下精神主要是「努力」和「汗水」。到了今時今日,這種精神又演變成怎樣?會否是「關係」和「政治」?我早陣子曾經寫過,今天在香港教仔,變得愈來愈難。早前大家還在煩惱,如何跟孩子說,為甚麼謊話連篇的人不會受到懲罰,到了今天,跟孩子說教時,又再多一項煩惱了:努力和汗水,為何都變成無價值了?


Monday, October 21, 2013

王永平:政府借保密蒙混公眾?

文章轉載自AM73020131021

在政府決定不發免費電視牌照予王維基創立的香港電視一事上,由特首梁振英至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至公開發言的幾位行政會議成員都以行會討論須保密為由,拒絕披露決定的理據。這個解釋不符邏輯、不合理,說得嚴重些,是無賴。讓我在下面解說,以正視聽。

行會保密的意思是指行會的議程、文件、討論內容,包括每位成員在會上表達的意見都不應向外披露。這個原則完全沒有問題。但當行會(嚴格來說,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為某項政策或事宜作出決定後,政府便有責任向市民大眾解釋決定的理據。這與行會討論過程須保密是兩碼子事。

政府否決香港電視的申請,是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決定的理由不可以隱瞞,與甚麼行會保密、商業機密完全無關。例如,假如政府認為香港電視在技術、財力或其他方面比不上另外兩個申請人,政府應該說出來。至於政府願意披露多少支持這些理由的詳細資料,是另一回事。

舉個政府同樣須考慮一籃子因素才能決定的例子。每年政府決定公務員薪酬調整都要考慮一籃子的因素。但當政府作出決定後,便會解釋這是基於甚麼理由,例如認為要跟隨薪酬趨勢調查淨指標,或高些(因為體恤低層公務員的情況)或低些(因為擔心影響通脹)等。薪酬趨勢調查涉及商業機密,所以政府不會披露詳情,但核實調查指標的工作有公眾人士及職方代表參與,令得出來結果有公信力。

事到如今,我建議立法會議員代表市民,運用特權法要求政府提供發牌決定的有關文件,然後成立委員會調查政府是根據甚麼理由或公眾利益,突然引入循序漸進政策,決定三擇二等。再重申:政府保密不是等於可以蒙混公眾


練乙錚:顧問報告?幫港出句聲?發牌全民公決!

Wong MK練生提供了較少人分析既角度,如果真係涉及延後利益,香港就連「廉潔」都同大陸「看齊」了。

文章轉載自信報20131021

電視廣播發牌「三挑二」事件影響重大,本周《氣短集》分從四個不同側面談這個問題。首先指出梁特首會同行政會議作出那個驚人決定,不一定和北京大政治有關;跟着指出政府以「放料」方式洩出的「顧問報告」有明顯的「應急」作用,殊不可信;然後替港人算出王維基當年搞的一項電訊服務對港人荷包作出的貢獻(起碼200餘億元),希望那些幫港出聲的人看了也替他講句公道話;最後筆者有破有立,詳細提出「電視廣播發牌全民公決五部曲」。

一、「三挑二」背後的可能性

一個沒發出的廣播牌照,照出特區政府最高層的種種面相,在在令人嘆為觀止,並不因當局刻意選擇在這個「適當時候」公布政改諮詢而稍減震撼。

梁氏或其班子在他當政前後,多次暴露出各種廣為大眾詬病的公私行為,包括僭建、涉黑、護短,等等,但論對特區政府的施政信用、市場公平和社會公義的破壞,那些都遠遠不及這次電視廣播發牌的「三挑二」事件。政府某些高層掌權者包括梁振英,做出如此不合情理的市場不准入決定,背後的動因是什麼?

有論者認為是政治問題:北京有要求,西環按鈕,行會接單,特首交貨。不過,如果按事件的表面證供作合理猜測的話,則除了這個可能的「大政治」原因之外,還有一個普通得多的嫌疑,似乎更值得思索:梁班子是否有利益或延後利益的涉及

梁特首會同行政會議,不顧社會如何反應,在理據極其貧乏、給不出任何辯解的情況之下,推翻上屆及本屆政府自己的一個重要政策承諾,公然違反基本的公平競爭和市場原則,一面偏袒現存「關係戶」、實質壟斷者,一面力阻一個有實力、有往績、有備而來的競爭者進場。這樣的行為,如果發生在一些沒有像中共那樣的勢力威脅着市民心智的地方,嫌疑還有一個,那就是政府有關高層是否可能涉賄?掌管及規管市場進入的決策者成為既得利益的俘虜,即管制經濟學裏頭說的「regulatory capture」。

是的,港人或者依然難以想像自己的政府高層廣泛涉賄貪腐。不過,如果大家記得,澳門有個司長歐文龍,香港也有那個更高級姓許的,便知現時特區政府司局級高層涉貪並非天方夜譚。官員保不住港人那杯奶茶,怎能夠保住自己的貞操?

我們熟悉的那個說到底很多方面都比較上軌道的殖民地舊香港,已經起了本質變化,好的方面往下沉淪;一個陌生的「新香港」悄然而至,高官涉賄這個「國之常情」,恐怕快要變成太陽每天從東方升起那麼自然。

二、應政府「急時所需」的顧問報告一例

大家要留意,事件引起廣泛公憤之後,本應要為政府決策護航的行政會議各成員,無一個站出來為「三挑二」的決定作有力辯解,卻有「政府高層消息人士」暗裏向傳媒放一些完全不必負責任的暗料。

暗料說:一份新的顧問報告認為,三家電視台牌照申請者當中,香港電視排在第三,即由2011年的第二位下跌了;而因為市場「只能支持四個電視台」(政府眼中,當然是包括現存的兩個),所以,對不起,香港電視要出局。

筆者的經驗是,像這種在緊要關頭搞出來的政府顧問報告,通常不可信。這裏打一個岔擧一個實例,讓大家看看這種顧問報告是些什麼貨色。

大家記得,2007年「西九」立項之後,要到立法會批錢。典型的做法,就是找一個顧問把所需資金大幅低估,以便容易過撥款關,之後項目上馬嚴重超支,不過,打死狗講價,政府的錢只能照批。這個劇本,正正就是「西九」的全過程──現在不是要嚴重超支達一倍或更多了嗎?當時,筆者還在本報當主筆,把那份政府公布的西九顧問報告所用的經濟理據看了一遍,便知裏頭把通脹率嚴重低估,認為將來無可避免要大幅超支,於是一連寫了幾篇評論揭穿顧問公司的「蓄意荒謬」,結果招來顧問公司發律師信說筆者誹謗,恐嚇要告上法庭。筆者企硬,可惜立會大多數議員特別是功能組別議員相信政府,苦了要做「魚腩」的納稅人。當時的西九「超支計劃」因有顧問報告護航,如今已是過了海的神仙【註】。

這些「應政府急時所需」的顧問報告十分昂貴,動輒千萬元一份,不過大家完全不必當真;有時間的話,只需做點功課便可輕易指出其弄虛作假

三、幫幫港人出句聲佔領自家電視機

「佔中」運動有代價,於是有反對者幫港出聲;問題是如果只此一聲,不及其餘,則其「為公益」的名義便有可疑。

本月新聞人物Wiki王(此是筆者一位朋友替他起的花名,取Ricky的「香港英文」音,音譯即其中文名,比「魔童」有意思),1993年替港人引入長途電話回撥服務,打破當時收費昂貴的壟斷,並於稍後十數年之間把他自己白手開創的香港寬頻,變成第二大住宅寬頻供應公司,與大財團的IT公司分庭抗禮,促使香港成為今天全球IT質量最高、價格最低的地區之一。少數要長計,單是回撥服務導致的長途電話通話減價,二十多年來替港人港商省下的錢,粗略算已過200億元(假設期間平均港人口的20分之一、即30萬人每天打一個私人或商務長途電話省十塊錢,20年便省下差不多220億元)。

做出如此重大經濟貢獻的Wiki王如今搞電視玩創意,卻給梁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活生生一棍打死。筆者希望那些幫港出聲的公益人登一段廣告幫他出句聲,也順便幫幫港人出句聲佔領自家的電視機。可不可以呢?

四、電視發牌全民公決

基於電視廣播的消費者就是香港絕大多數市民,筆者提議一個最能優化結果的全透明發牌機制。這個機制是一個合理而健全的五部曲,既百分之百符合市場的公平、公開和效率原則,也完整體現市民意願:

(一)首先由不限數目的競爭者向有關當局遞交詳盡而專業的業務及財務計劃。截止後,政府根據無利益衝突原則,成立由公認的包括世界級學者組成的財務專家小組審查這些計劃,並向社會推薦一個純粹關於業務及財務實力的排名及排名理據,供大眾參考;

(二)參考排名公布後,還有興趣的競爭者須限時繳交「典型的一天」節目樣板(所有嚴格的表演藝術比賽都有這樣的環節);競爭者有「膽」的話,應同時提出計劃中的主要藝員、管理人員等的「理想」名單及最低薪酬,亦即承諾進行積極的人才競爭;

(三)政府選擇日子在港台輪番播放上述各競爭者的一天節目樣板,費用由競爭者自負;

(四)樣板播放完成後,容許一至二周的網上翻看節目、公眾討論、意見領袖評論和競爭者解畫,然後由大眾公投,得出市民眼中的競爭者優劣次序;

(五)限日由競爭者根據公投結果自行決定進場與否。

此「五部曲」非彼「五部曲」,政府如果有心搞,絕大多數市民會支持,商界也沒有人可以公開反對。類似的意見早前提出,大多數市民不會留意,現在知道黑箱作業的豈有此理,就有必要認真考慮。民主固然「不是靈丹妙藥」,但用在這個問題上斷不會錯。

《氣短集》之十二

作者為《信報》特約評論員

【註】 那幾篇當年的《香島論叢》文章是:200866日「二一六(億)還是二六一(億)?」;610日「西九2%價格增幅理據都站不住腳」;611日「與其迴避解釋 不如試試新法」;612日「政府為何、如何支持GHK財務分析?」,GHK就是在西九撥款事上替政府護航的那間顧問公司。筆者當時其實也低估了西九的超支額,以為大概會多出50個億罷;誰知今天談論的是超支200億以上。


劉細良:自毁程序公義

文章轉載自蘋果日報20131021

殖民地年代,由於屬外來政權,欠缺合法性基礎,英國人採取就地而治,維持一個利益分配秩序,當中尤以治理新界最為清楚,新界理民府以鄉紳為合作對象。英治時代最大的治術,是去政治化,將政治與社會完全分割為獨立個體,令公眾相信政府是超越社會利益集團之上,政府的決策是為了整體利益,符合程序公義,實際上當然不是如此單純。

去政治化不等如決策沒有政治考慮,只是刻意在公眾前抹去政治,就如我們熟悉的廣播道四台山,英國人將香港電台、商台、無綫電視及麗的電視集中在一條廣播道,山下即現今浸會大學逸夫校園便是英軍軍營Osborne Barracks,為甚麼?在大英帝國眾多殖民地管理中,留下了大量經驗,令他們的決策中,早已滲入政治考慮。殖民地叛亂,首要攻擊對象是電台及電視台,佔領大眾廣播,英國人當然不會隨意挑選廣播道,作為六、七十年代香港傳媒中心。但這佈局背後政治考慮,連在傳媒工作的人,也不會察覺得到。英國人在政治上的低調、成熟、目標為本,成功維持有效管治及尊重程序公義形象,即使在九十年代中英雙方公開反面後,政府還是受香港民眾支持。

官民對立危機再爆發

回歸後兩任特首,由董建華到曾蔭權,都跟隨英治時代軌迹,盡量保持政治中立形象,但可惜北京及本地親共勢力,急不及待要將中立形象改變。他們不明白英治時代成功管治秘訣,在於去政治化。北京及親共勢力反而逼特區政府再政治化,因此才有曾蔭權「親疏有別」之說。此舉無疑自毀長城,令公眾開始從政治角度去看待政府決策,自此政府決策之公信力也大受削弱。同時由於香港政治體制落後,北京又拒絕政黨執政,整個特區建制政治力量薄弱,結果陷入捱打局面。

梁振英上台後,更毫不掩飾政治掛帥,甚至擺出「敢於鬥爭」的姿態,背後相信與2003年廿三條立法失敗有關。在去年初特首選舉白熱化時,唐英年便指03年行政會議討論商台續牌時,梁振英提出續三年以懲罰商台。新特首政治掛帥及鬥爭心態,早已深入民心,市民總認為政府決策背後有隱藏的議程,有不可告人目的,在此背景下,反國民教育已經是警號,殊不知一年後仍沒有吸取教訓,又再一次發生電視台發牌事件。就算沒有外洩文件,公眾也不會相信發牌沒有政治考慮。實在很難理解政府可以這樣草率馬虎,當作出決定後,任由事件惡化。

政府可能誤判市民對王維基支持力有限,不必理會,但事情發展正在升溫,由反媒體霸權,逐步變成反政治干預、反親疏有別、捍衞程序公義核心價值等方向發展,看來特區政府又陷入另一次官民對立旳危機之中。


Friday, October 18, 2013

何敬熹:最大的語言偽術──「行政會議保密原則」

文章轉載自評台20131018

行政長官梁振英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以「行政會議的保密原則」為由,拒絕公開政府不發牌予香港電視的理據。但保密原則的界限在哪?筆者先後跟謝連忠律師、莊耀洸律師和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了解過。發現一切不過是梁振英的另一個「語言偽術」。

跟行政會議保密原則有關的主要條例是《宣誓及聲明條例》。《宣誓及聲明條例》規定行政會議成員必須於獲委任後作出「盡職誓言」:「除獲行政長官的授權外,決不向任何人洩露行政會議的議程、所討論的內容及情況以及基於行政會議成員身份而獲得的任何文件,或獲知的任何事情,不以職務之便謀取私利或協助他人謀取私利,並就行政會議作出的一切決定,負起集體責任」。

「盡職誓言」簡單而言,就是將可向外公佈甚麼的決定權,全盤交到行政長官手上,以符合政府「行政主導」的設計所以獲行政長官授權公佈決定的官員是否可以引用保密原則本身就存有疑問。梁振英以行政長官的身份再以保密原則為擋箭牌就明顯是妄顧事實、愚弄公眾。

行政會議的討論過程保密大家可以理解,但行政會議的決定理據不能公開,就絕對是689特首另一驚人發明。香港所有重大決定都會經行會討論,而如果經過行會討論就不能公開,即是所有重大決定都要保密?

在梁振英政府治下,外交失敗可以說成取得階段性進展、萬眾觸目的免費電視發牌大家反而蒙在鼓裡……一切一切,真的比無線劇集更魔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