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29, 2016

鄭立:我們的社會是否一個 Kleptocracy?

文章轉載自天大日報 2016528


香港人和臺灣人,大部份人應該沒聽過這詞語。可是,這個詞語,卻是我們非常需要知道。而課本又是沒有教的,一個重要的政治概念。

你會發覺他可以形容與解釋很多問題。這個有趣的詞語,源自古希臘文裡的「盜賊」。
Kleptocracy
純就字面去看的話,意思就是「被盜賊統治」。

聽起來這好像一個玩笑,國家又怎會被盜賊統治?因為我們印象中,統治者就是合法的。而盜賊就是非法的,所以統治者絕不可能是盜賊。但我們如果聽過,勝者為王,敗者為寇一說。這句話傳統來說,都被解釋勝負定善惡。可是從客觀的角度看,這不就代表,其實「王」與「寇」。即「統治者」和「盜賊」,兩者的分別只是勝敗。而統治者很可能只是透過勝利,將盜賊行為合法化,而不再被稱為盜賊的盜賊?

在正常的國家中,政府不論是何種形式。他理論上是為社會與公民提供服務的綜合機構。稅金是協助政府去運作的服務費。而所有政府人員的收入,哪怕是總統,三軍總司令,都只是這個機構所僱用的服務。總統是政府僱用的專業政治家,而三軍總司令是政府僱用的專業軍人。但在 Kleptocracy 裡。「統治階級」會把整個國家視為自己的財產。這個統治階級可以是一個家族,一群家族,一個宗教,一個政黨,或者一支軍隊。在某種制度下,他們對國庫的掌握,沒有任何制衡。任意的以政府名義向社會徵收稅項或任何徵費,同時,能夠任意的把庫房用在任何用途上。

統治階級會用各種「對社會有用」的名義。例如各種巨大工程,慈善服務,公職等。有系統的長期將庫房,變成薪水以外自己的私人收入來源。因此他們能擁有遠超其法定薪水以上的財富。而他們會把他解釋成是投資經營所得。實際上是在開啟國庫的權力下,導致的不正常商業。甚至國家裡每一間賺錢的公司,都有某些家族的股權。在一些較原始,公民意識較低的國家。甚至連理由都不給,直接將庫房挪用,花在自己私用的東西上,例如慈禧太后的圓明園。因為公民意識薄弱,當地居民不覺得這樣做有問題。就往往直接私用,也不做任何的掩飾。Kleptocracy 會產生一個巨大的裙帶產業鏈。國家能盈利的企業,大多是與統治階級有關係。能夠被判巨額公共開支,或者經營天然資源等業務。而輕易取得暴利,將公共開支變成私人利潤的企業集團。

但因為要把利益最大化,以及有裙帶關係不等於專業。所以他們承包的工程或公共業務,往往都不會有好的結果。有可能直接爛尾,無法完成,或者在花光預算下半成。製造理由令庫房需要花更多的錢。(去增加他們的利潤) 即使完成,往往在上層剝取大部份利潤後,成本被壓搾至最低,在使用的物料上偷工減料。在各種法律規定的檢驗上,則因為與政府的關係。而輕易過檢,實際上不合規章與水準。而使這些工程的產品金玉其外,品質低落。甚至對使用者有生命危險。除此之外,外資往往也不容易投入。雖然 Kleptocracy 很歡迎外資進入。但是外資進入後只會被當成剝食的對象。利潤與資產往往欠缺保障,而且統治者放任自己人進行不公平競爭。

政府很常會用官僚,政策等妨礙競爭者。長久而言外資投資的意欲會下降。而 Kleptocracy 也很容易導致市民的反感和對抗。而這些對抗會妨礙他們以及他們的附屬企業賺錢,所以政府與政府的支持者。會有支持走向專制,減少公民政治權利的傾向。擁有財團背景的政客,很容易就會被 Kleptocracy 所吸引。

當他們掌握政治權力後,往往不知不覺的讓國家變成這樣。畢竟商人都難以抵抗「做不完的生意,每個生意都一本萬利」的誘惑。而沒有生意可以像經營政府那樣千秋萬載,收入取之不盡。如果沒有慎防,國家是很容易淪為這樣的惡性循環中。若我們習以為常,國家就會萬劫不復了。



Saturday, May 21, 2016

鄭立:我們會為放縱特權而付出代價



文章轉載自明報 2016521

在約10年前的2006年,有一篇新聞,相信我們不少人還記得。就是當時的警務處長李明逵,因為一宗交通事故,而被部下票控。這一件事在香港內外都被傳為佳話。我們曾經自豪地說,這證明了香港是個法治社會,即使是警務處長,都不會有任何特權。香港法律應用於所有人,像鋼鐵一樣硬朗而不可動搖,任何人的權力與地位皆無法超越。

10年後的今天,不論是機場安檢事件,還是本星期有一群非香港居民的遊客,在香港逆線行駛汽車,以及各種最後不了了之的事件,普羅大眾漸漸感覺到,我們的社會,同一條規則,對不同階級群體個人的嚴寬程度,似乎有相當的分別。特權已悄悄復辟的陰影,籠罩着這個城市。

值得留意的是,我們的社會,固然有不少人抗拒任何特權入侵香港,但也有相當部分的人,並不那麼的抗拒特權。他們覺得有官職者就是顯貴之人,是社會精英,甚至是統治者,所以他們有比別人更多的權利,也就是特權,是理所當然的事情。雖然承認這件事像是令人不快,但我們不能否認,我們的社會很多人的思想,尚未脫離中世紀。他們把政府看成統治者,而無法把政府看成「服務社會的被僱用者」。而比起消除特權,他們更希望自己或自己的子女,某天能擁有它。

特權很像細菌

美國社會學家Michael Scott Kimmel就指出過,人類在行使特權時並不那麼意識到它的存在,故此以自己的立場看,大部分人都會否認自己有特權。故此人類自然地就有建立和接受特權的傾向。能抑制特權的只有制度,只有制度上能有效的牽制與提醒,人類才會意識到自己在行使特權,並作出收斂。特權其實很像細菌,如果沒有免疫系統持續殺死這些細菌,它很快就會產生感染。

所以,特權的問題,責任與其說是在於特權者,不如說是在於其他人,特別是運作制度的骨幹們。每一個人總是不經不覺的在做一些行為,間接在要求特權。他們在要求或行使特權時,也許是不自覺的,只覺得是方便。人類總有這種貪圖小便宜、小方便的傾向,而且時常都會發生。

重點是執行公務的人,是否能察覺這些是特權,不受對方社會地位、職務、權力、名聲等左右,而給予跟其他人完全一樣的待遇。所以這與其是對權力者的考驗,不如說是對於公務系統內成員,是否理解自己的立場的考驗。就像李明逵的那篇新聞一樣,一個人違反交通條例,就會收到告票,不管他是李明逵還是英女王,而不會因為對方的階級或權力而讓步。那樣,我們就通過了考驗。

一旦動搖,那我們的系統,就經不起試探。它的後果將會是災難性的,因為它就像在堤防上,產生了裂縫。

一次試探成功,只是個別事件嗎?這是錯誤的。這其實是一次所謂的黑天鵝事件。這樣的事件,會改變了所有人對這件事的觀念。因為在試探成功前,大家都假定是否觸到界線,是因為「你被告是因為有做一件事」,但有人試探成功之後,這個規則立即就變成「你被告是因為你的權力還未足夠」。

那之後再也沒有人真心在意規則,而只會在意爭權。規則,只是對沒有權力的人的懲罰。到頭來,事情會變壞,不是因為外面的壓迫,反而是源自我們面對權力時的軟弱。如果我們不再警惕這種軟弱,我們將會喪失更多珍貴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