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31, 2014

沈旭暉:香港政制應和哪個地方比較? (二之一)

文章轉載自信報2014年10月30


香港政制發展爭議的關鍵問題,其實並非在於什麼是民主的「國際標準」本身,而是香港究竟應和哪些國際案例比較。要說主權國家民主化的國際標準,大家確實可以從聯合國、國際法或民主化理論等找到不少基準。根據那些基準,目前人大給予香港的方案自然不達標,這是無可爭議的。

不過,問題不在這裏。「比較政治學」的前設,就是要被比較的對象具有可比性。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始終不能與主權國家直接比較,若要比較,就得找不同國家的地方政體。

四種模式供參考

問題又來了,世界有沒有地方政體民主化的國際標準?似乎不易找到答案,因為根據歷史案例,要麼是整個國家民主化後再制定地方選舉辦法,要麼由一個不滿中央集權的地方爭取獨立。像香港這種「一國兩制」,而要地方政府爭取和中央政府完全不同的民主化制度,例子實在不多。那香港應拿來與什麼地方比較?以下是不同可能性,就看大家認為哪個切入點最合適。

一、民主單一制國家的地方政體,例如英國治下的蘇格蘭。雖然英國實行民主制,但與中國同樣是單一制國家,蘇格蘭地方議會是由中央授權的,沒有經過修 憲,理論上,權力隨時可被收回。蘇格蘭地方首長是民選的,沒有篩選,但地方政府權力相對不及香港,例如在涉外經貿層面的自主權,香港其實相當高。

二、民主聯邦制國家的地方政體,例如美國的一個州。美國州長也是民選的,州政府與聯邦政府之間如何分權,是美國憲法的最重要內容之一。雖然有西方學者把一國兩制演繹為「中國聯邦制」,但遭北京嚴詞否定,因為北京強調香港沒有剩餘權力,也強調特首與州長不同。

三、西方國家的特別行政區,例如美國首都華盛頓所在的哥倫比亞特區。這是十分有趣的案例,由於該特區管理着首都,美國一直不希望它有過高的地方權力,以免出現「地方政府騎劫首都」的情況,像日本的「東京都知事騎劫首都」那樣。哥倫比亞特區一直由總統直接委任地方首長,直到一九七四年才改為直選,但權限較其他州份少得多。


四、殖民地或自治領,從前一般殖民地都是宗主國委派總督,近年不少殖民地變成自治領,都由形式上的委派總督管治,實權則在民選總理。假如香港由北京委任特首,但政務司則直選產生,這就類似上述框架。

相關文章:
第一篇:香港政制應和哪個地方比較?(本文)

Thursday, October 30, 2014

區家麟:有關獅子山的幾件事

文章轉載自潮池2014年10月29


每次聽到「獅子山精神」,總有點納悶,覺得不妥。

首先,需要「正名」。所謂「香港精神」的詮釋,源自香港電台七十年代首播實況劇《獅子山下》的故事,而非一座「獅子山」。一直在講的那個「同甘共苦,攜手踏平崎嶇」精神,應為「獅子山下精神」,而非「獅子山精神」。

名字,事少;正本清源,也請大家回憶一下,究竟《獅子山下》講甚麼?

《獅子山下》一劇,是當年基層市民的寫實故事,有時間的話,香港電台網站有大量經典重溫,你會發現,《獅子山下》中,平凡百姓的故事,題材其實很多元。當中很多小人物,確實樂天知命、艱苦奮鬥、努力工作、任勞任怨;但是《獅子山下》也有邊緣青年吸毒故事、海外留學港青的故事,有丈夫嫖妓後擔心染上性病的小品,《橋》一集,更談居民抗爭,出現相信是香港電視史上第一次堵路抗議大場面,一些篇章,則論述市民的權利。新浪潮導演的嘗試,由表達方法到故事鋪陳,都一新耳目,成為香港劇作經典。

《獅子山下》寫實劇,紀錄了香港從一個難民社會的顛沛流離中,由過客心態,家不成家的處境,慢慢凝聚生根的過程。故事裡,描繪人性各方各面;但是,近十年來流傳的所謂「獅子山下精神」,抽取了合用的一部分,重塑提煉、重新詮釋,成為政治宣傳主旋律。

只要翻查一下慧科新聞的資料庫,千禧年之初,報章上,幾乎沒有「獅子山下精神」的字眼,只有寥寥幾個記錄。把「獅子山下精神」重新發掘的,是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於2002年度發表的財政預算案,當年金融風暴與科網泡沫爆破餘波,預算財赤高達七百億,梁錦松高歌「獅子山下」,勸勉港人共度時艱,曾得到掌聲,成為一時佳話。

無疑,數十年後回看《獅子山下》,是香港成長軌迹,一代人的集體回憶。回歸前,曾有一波懷舊,屬民間自發,在一個年代終結的「大限」前,回首前塵,感懷一番;但近十年來,「獅子山下精神」,成為建制主導的心戰策略,官員與傳媒頻頻唸誦,潛台詞就叫人刻苦耐勞、「以前都係咁捱」、不抱怨言、努力自然有回報、生活自然有改善。

畢竟,這些已經是四、五十年前的「精神」,對新一代而言,不能理解,無甚意義,更惹起反感。

往日,努力得到相應回報;今天,努力是否有好的回報,更視乎運氣;運氣多寡,往往取決於你是否選對了父母

往日,用人唯才;今天,順從屈膝叩頭者優先。不信?問問那些大機構工作的朋友如何被逼簽名反佔中。

往日,厄困中求多賺錢改善生活,人之常情;今天,自我催眠至窮得只剩下錢,於是出現「有錢才配有權」,「體育宗教無經濟貢獻」等沖昏頭腦的亂語。

往日,追求溫飽是主旋律;今天,溫飽過後,追求的,是一個公正選舉制度下庶民的尊嚴。

香港人,仍然刻苦耐勞,無畏無懼,不屈不撓。上星期,寫著「我要真普選」巨型直幡,被攀山好手釘在獅子山頭的峭壁上,確確鑿鑿地告訴全世界,時代已經改變,不朽香江名句,有新意義。

雨傘運動,確立了香港新一代敢想敢做、不畏強權、創新、求真、自主的精神;獅子山故事,新篇章誕生。

Wednesday, October 29, 2014

沈旭暉:「不中聽的話」之「一年前的話」: 如何以政治科學規範,閱讀甘地沒說的話,與「佔中」的宿命 (三之三)

文章轉載自沈旭暉facebook2014年10月28

香港「雨傘運動」發展至今,身旁朋友雖然意見分歧,但除了雙方最堅定的群眾、也就是最理想化和最現實化的兩群朋友外,主流社會一般有兩個共識:對學生的熱情十分感動,對運動不知如何終結十分擔憂。筆者深信,這次學生運動顯示的無窮生機令人欣喜,但當我們參考國際「公民抗命」案例,卻不得不指出催生「雨傘運動」的源頭「佔領中環」,因為下述先天設計問題,只要目標不能達成,就是一個比其他案例更難有退場機制的運動;即使最終和平散去,下一波也會接踵而來;加上其對立面偏好「群眾鬥群眾」,連鎖效應斷不會短期內停止,可能會對香港社會文化帶來根本改變。一年前,筆者曾在《明報》撰文分析「佔中」的「公民抗命」手法,和組織者常比較的甘地、馬丁路德金等的有何差異,那不是為了虛無縹緲的學術論爭,也不是為了政治表述,而是純粹以已知框架沙盤推演「佔中」特定方式的可能後果,與及相關手法如何在普羅大眾當中、而不是理想主義者當中被理解。到了今天,運動到了膠著階段,我們把一年前那框架說得再透切點,並把「佔中」對立面放在同一框架內,或能讓各方更客觀地前瞻。

Satyagraha:為甚麼甘地堅持挑戰鹽稅,只能通過造私鹽?

「佔中」組織者筆者都認識,兩位教授都是良師益友,「公民抗命」的理念亦令人嚮往,作為渴求民主的人,筆者對他們的使命感深感尊敬。問題是,國際關係的源頭「政治科學」(Political Science)是講求規範(constraints)的學科,探討的不止是理念,還有如何規範不同管治模式、政府施政、公民社會、民間運動。在「公民抗命」模式當中,本有較能避免不可測性或失控的規範,然而「佔中」框架似乎不在此列。目前出現的種種情況,無論正面、負面的,都和倡導者年前的願景大相逕庭。

甘地的「公民抗命」理論以「Satyagraha」(中譯「真理堅固」)為指導思想,雖然終極目標是從英國手中爭取印度獨立,但一直明白在策略層面,必須先天設限,即使進行「公民抗命」,也不能挑戰所有法律。甘地的規範,就是針對他認為不公義的法律,進行針對這一條法律的直接挑戰:例如以製造私鹽來違反鹽稅法,以挑戰當時的鹽稅。他的「真理堅固」有三個原則:

1)盡力避免挑戰無關的法律,並要自願遵守其他所有法律;
2)即使其他法律可能帶來不便,也要容忍,以免給政府「破壞法治」的口實;
3)要有生命財產受損、親友被報復的準備,不向當局報仇。

受甘地影響的馬丁路德金,通過挑戰保護種族隔離的法律,爭取改變種族隔離法律,基本上屬同一類型。但「佔中」要爭取的目標(民主制度),和選擇挑戰的法律(佔領中環馬路),兩者則沒有直接關係:這不是「佔中」原創,個別海外運動也有這類前科,不過其對手並非北京這類政權,不贅,因為在抗爭者眼中,只要理念「正義」,一切就是有「間接」關係的「正當性」行為,然後就應該義無反顧去做,這是理想主義的邏輯。問題是,兩者彷彿微不足道的差別,為甚麼會容易帶來截然不同的後果?我們可從三個角度分析之。

當挑戰的法律,和爭取改變的制度沒有correlation……

第一,當「佔中」挑戰的法律,和爭取的目標之間,兩者不構成線性關係,基本上,任何法律都可以通過「公民抗命爭民主」的口號被挑戰;就算加入「愛與和平」作規範,範圍還是很廣。那代表甚麼?須知「政治科學」從來都是「劃線」的學科,假如像甘地那樣,爭取廢除鹽稅、就是通過挑戰鹽稅來爭取,抗爭的範圍,就局限在這條單一法律之內;就是過程產生任何衝突,也屬可控範圍。這就是甘地為了維持控制而劃的「線」。有朋友戲言,遊行與爭民主也沒有因果關係,但「公民抗命」不同合法的純粹表達訴求,通過怎麼樣創意的形式都可以:當抗爭者要公然挑戰法律,就是要求參與者打破他們信服的規範(法律),於是目的和手法的因果關係(新規範能否被建構),會是社會大眾是否願意(長期)支持的重要考慮點。

「佔中」卻沒有劃下有真正規範作用的安全線,因為以「佔領馬路」來「爭取民主」這挑戰法律的選項(variable),本來就是略帶隨機性的,也可以是「佔領西環」、「佔領公園」、「違例泊車」,反正之間都沒有correlation。這樣一來,運動要麼無人理會,要麼就極難終結,因為參與者即使離開這一條馬路,無論怎樣挑戰其他法律,只要說是「公民抗命」,就可以說是「沒有」違背本來的劇本──此例一開,一般群眾還是會等待「領導」的,但自然也有激進派朋友問:那麼「佔領警署」、「佔領鐵路」、「佔領機場」,可不可以?又或「劫富濟貧」是否「愛與和平」?

假如「佔領機場」真的出現,「佔中」發起人自然明白那會引起怎樣的影響,但由於「佔中」和「民主」本身的correlation含混不清,就算他們勸激進群眾不要「佔機場」,也失去說服力,退場就難乎其難。由於「佔中」沒有理順這些問題,其理念不一定能令政府開竅,其形式卻肯定令群眾開了竅,恐怕日後不同規模的「佔領」,乃至其他形式的挑戰法律,將層出不窮,但只要手法不得宜,崇高的理念,也總有民情大反彈的危機。然則哪一條是紅線?運動提倡者,始終有責任分享。

犧牲B的權益爭取A的目標 -> 犧牲C的權益爭取B的目標……

第二,在甘地的框架,其「公民抗命」會影響的既得利益,基本上就是那條被挑戰的法例(食鹽專營法)涵蓋範圍內的人,無論社會多麼支持或反對,也是有一條線劃了出來的:因為甘地挑戰鹽稅而被影響的人,大多是支持鹽稅的既得利益者;而支持美國種族隔離巴士的人,也大多是馬丁路德金要挑戰的對象。換句話說,上述抗爭者(「A」)希望他們的理想,通過挑戰賦予既得利益者(「B」)利益的法例來達成,受影響的「B」,會局限在那法例的範圍內。

但「佔中」影響的群眾(「B」),例如司機、商戶、乃至上班族等,無論支持民主與否,基本上,都是沒有因果關係地被捲入。這也開了一個先例,就是通過犧牲「B」的權益,來爭取「A」的理想,但聯繫「A」和「B」的,卻沒有定律可言。

那又有什麼問題?問題是,「佔中」解釋不了以上correlation,沒有單一法例的範圍束綁,利益受損的「B」集團,卻也可以反過來,聲稱「不滿人大方案太民主」或「不滿未23條未立法」是他們的「理念」,通過違法其他法律、例如佔領另一條馬路來「公民抗命」,而不惜犧牲另一些人(「C」)的利益,甚或報復性的針對「A」的利益。再進一步,「佔中」給予「反佔中」人士動員機會,但「反佔中」人士卻不一定等於「反民主」,「反反佔中」也不一定等於「支持民主」,動員範圍就會「A->B->C->D」那樣無限擴張,繼而令整個社會捲進去。

當然,理想主義的朋友肯定會在理念層面予以譴責,強調「我們的理想是更崇高的價值」、對方爭取的「不是價值」,自己的理念才具有「正當性」,或以哲學層面解釋為對方不能算「抗命」,這些,我們絕對可以在草坪上的tutorial詳細討論。但到了法庭,「佔領馬路A爭民主」和「佔領馬路B反民主」,性質卻是一樣的。一方強調自己理想的崇高,另一方強調先照顧民生的神聖,這種對話,從來是無結果的,仇恨只會相互升溫,二元對立,就是這樣形成的。此所以甘地才希望以事前劃線的方式,盡量避免這對立出現。但先例一開,擅長「群眾鬥群眾」的政權,自然會好好利用這缺口。我們當然希望「激進建制派」自我制約,這是理想;但他們會不會,遺憾地,卻是我們不能控制的現實。

甘地如何規範衝突:理想背後,對執法者的計算

第三,甘地不斷強調非暴力、「愛與和平」,除了希望造成道德感召,也是現實主義的考量,希望在政治科學層面劃第三條線:以德報怨,不報復,乃至要求法庭重判。這是因為他知道抗命過程必然遇到政權鎮壓,鎮壓過程無論多文明,都肯定帶來仇恨,唯有局限在那條法例內的執法衝突,焦點才不會轉移到那些衝突本身;唯有通過突顯己方道德,才能突顯對方的不公義,以促使對方陣營受良心感召而投誠,達到最終瓦解敵我二元對立的目標。但一旦運動像「佔中」設定,延伸到爭取對象以外的法律,執法者和「抗命者」的衝突,就不再圍繞那條法律而進行,而容易變成純粹的警民衝突;運動對部分激進朋友而言,也變成以衝突來維繫基本momentum

這樣一來,容易有三個後果:(1)運動原來的理想被局部混淆,單是支持理念的群眾,有些會覺得運動逐漸變質;(2)群眾產生了對執法人員的仇恨後,難免作出個別挑釁,哪怕暴力比例是多麼低,運動也容易失民心,因為輿論只會簡單的批評「混亂」;(3)把目標聚焦在執法者,只會反過來增強執法者的團隊意識、團結了對方陣營,敵我只會更分明,和甘地感召對方投誠、把對方引導過來的目標,恰恰背道而馳。而種種針對警方、支持警方的「運動」,就這樣產生了。

一種逃避,取代另一種逃避

「公民抗命」的理念十分崇高,也是很有力的武器,必須認真研究其出現的深層次背景,不應被簡單以「破壞法治」批評之,因為那只是一種逃避。但正因為其有力,足以改變社會文化規範,更需要十分完善的策略設計,也應事前沙盤推演對立面的反應,同樣不應以理念掩蓋操作問題,或自居公義而把一切其他意見都歸類為邪惡,因為那是另一種逃避。政治科學著重governance,不能空有理想,而活在烏托邦當中,必須結合種種現實,建構不同規範,才能對社會有進一步的貢獻。

甘地、馬丁路德金等在理性主義的外衣之下,都有現實主義的頭腦,不斷為運動可能出現的種種不可測性防微杜漸,特別是盡量把打擊面局限,避免衝擊過多的社會規範和共識,那樣群眾才可放心支持。香港沒有完全民主,但過去數十年一直享有自由、人權、法治,其實是基於政府和群眾,在1967年暴動後逐漸建立、1970年代逐步落實的規範共識:政府放棄威權統治,不同立場的民眾雖然會針對單一法律或制度抗爭,但一般不以衝擊其他法律作政治運動,而大家都默許現狀持續下去,對「穩定」甚至產生宗教式的依戀,於是我們住在香港,都有安全的感覺。

「後一四共識」取代「後六七共識」?

一個地方是否穩定,不是任何單一「理論框架」能解釋的:現實主義者強調執法者的權威,理想主義者強調法律背後公義理念的神聖,建構主義者強調社會意識規範,三者缺一不可。但社會意識並非單由法律或執法者建構的,而是建基於社會文化,一方改變了(無論是政府還是群眾),而期望另一方單純的退讓、而不改變,明顯是不現實的。客觀上,由於種種設計問題、加上連串意外發展,「佔中」的劇本、另一方對「佔中」的回應,已共同解除了「後六七共識」:一方面,立場對立的群眾無論是抗爭者也好、「反抗爭者」也好,都被釋放了通過挑戰(任何一條)法律、而爭取其(自己表述的)理念的禁忌,縱然有「愛與和平」的規範,但雙方其他激進行動者挑戰法律的潛能,還是被相繼釋放。另一方面,本身已傾向以二元對立方式運作的這屆政府,則通過確立行政機關的團隊意識,釋放了「公務員、執法者沒有自身動機、不應成為持份者」的底線,並以之鞏固整個行政團隊的劃一,執法者的重要性尤其大增,威權政體的色彩越來越濃。建制強硬派更希望上述情況令北京根本改變對港政策,即所謂「根本性解決香港問題」;另一方強硬派,則開始提出「直接行動」,同樣以改變「一國兩制」為目的。

這些情況下,無論這波運動如何終結、如何善後,最終成功爭取了多、還是少,舊共識都已面臨瓦解。目前正是後續互動階段,運動如何演化,將直接影響「後一四共識」。但這個「新共識」究竟通過什麼樣的方式橫空出世?內容又究竟是什麼?筆者是研究國際關係的局外人,對香港政治沒有了解,思考模式難免偏頗,衷心希望,一切只是過慮。不過思前想後,還是難不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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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不中聽的話」之「一年前的話」: 如何以政治科學規範,閱讀甘地沒說的話,與「佔中」的宿命 (本文)


Sunday, October 26, 2014

區家麟:山中一日,已是永恆,感謝蜘蛛仔

文章轉載自潮池2014年10月25

獅子山頂,從未如此擠逼過,好似係。

「估唔到星期五,咁多人唔使做。」口痕友說。

「我哋無立場,只係等出糧。」有人話,頭先個警察真係咁講架!

近百人,有記者、有花生友、更多人,要來見證歷史一刻,獅子山上的「我要真普選」。

行山阿嬸話︰「真係歷史時刻,我行咗幾十年山都未見過,後生仔好嘢!」

只有一個阿叔較為激動,在警察面前高呼「唔准拆!唔准拆!這是香港最後的尊嚴!」

直升機飛近盤旋,寧靜山頭,樹搖葉飛,嘈吵的引擎聲中,攀山隊空降獅子山。大家都問︰「使唔使咁大陣仗?做其他嘢又唔見咁有效率……」「一條banner都容不下!」

當警察先頭部隊封鎖山頂,消防與民安隊要動手拆時,獅子山崖邊,上百人,頗安靜,沒有人阻止。

民安隊員在崖頂輔助,消防游繩從底拆起,首先摺埋「普選」二字,割斷繩索,再吊起直幡。

圍觀人群,間中有幾個人隔空大叫,有溫馨提示,也有一兩位毒舌︰「因住跌死呀!」「好危險,安全第一啊!」「驚就唔好做啦!」「阿sir夠鐘食飯啦」「可恥!可恥!」「我要真普選!」。

簡單一幅直幡,觸動政府死穴,顛覆權貴與主流媒體的愚民宣傳。不足一天,出民安隊出消防出直升機,效率高、反應奇快。「一幅banner都驚。」「689今次一定嬲爆。」

而我心裡有點疑惑,這種拆橫額的政治工作,應該由民安隊做嗎?應該由消防員做嗎?小市民掛一幅直幡,消防、民安、漁護署、直升機,都為它所用,可見庶民與權貴實力之懸殊,確實有一種大衛對歌利亞的悲壯。

看著直幡移去,大部分人都很安靜。也許,大家都明白,物件會消失,但事件永遠存在;那震撼的標語,曾經出現過,一天,已是永恆。

拆標語,全程不過一小時。最後,幾位看來是漁護署工人急步上山接應,把頗重的直幡,放進黑色垃圾膠袋抬走,目擊者說,他們用擔挑,如仵工抬屍一樣,兩人前後扛著,抬落山。

一幅標語消失,但影像的震撼,不會消散。

J.B.Thompson說,權力有四種︰武裝權力、經濟權力、政治權力、符號權力。香港人,第一種,唔使諗;第二種,受壟斷;第三種,爭取了三十年;只剩下符號權力,溝通發聲就是力量,改變從人心開始,政府深明此道,一直製造「獅子山下精神」的符號,企圖收伏民心;而符號權力,就是香港人唯一能與政府一較高下的權力範疇。

感謝「香港蜘蛛仔」,你們提醒了全香港人,每個人總有自己的專長,在關鍵時刻發揮,未必能扭轉乾坤,卻能震撼人心,甚至成為時代的標記。

獅子山眺望九龍,一切早已改變,半世紀前的山邊木屋、那些七層徙置區、消逝無蹤;啟德機場變郵輪碼頭,處處都是屏風樓牙簽樓、當年難民避禍,為口奔馳的艱苦歲月,回首前塵總是美麗,但世界已經不同,新一代亦沒有半絲認同,權貴還妄想高唱《獅子山下》,叫子民任勞任怨、搵食至上、辛苦搵三餐最好還要笑騎騎感謝恩賜,團結在權貴身邊,實在莫名其妙,這些騙局這些政治宣傳,持續太久、荼毒太深。

符號就是力量,香港蜘蛛仔,你們用高雅又敦厚的方式,把卑微的要求,確確鑿鑿釘在「香港精神」之上,顛覆了權貴苦心經營的政治謊言,令大家重新思索獅子山,如果我們還需要甚麼精神,最少,那是堅毅不拔、敢想敢做、創新、求真、自主、不願被包養。

蜘蛛仔,謝謝你們的勇氣,符號的威力,令文字顯得蒼白,我再寫一百萬字,都只是註腳。

獅子山頂,又回復平靜,近黃昏時,一位攀石好手,游繩到崖邊清理繩索時,舉起黄傘。


消失的標語,將永遠留在人們的寸心。

李怡:佔領運動滿月,抗爭遍地開花

文章轉載自蘋果日報2014年10月25

佔領運動快將滿月了,金銅旺三區人群仍未散去,獅子山頂懸掛「我要真普選」的巨幅標語,中大民調顯示,市民支持佔領的比率大幅上升,超過反對佔領的比率,這不僅在香港社會前所未有,而且也破了全世界社會運動的紀錄。

自有人類歷史以來,所有社會抗爭運動無不擾民,儘管抗爭人士認為他們的行動是為了全社會爭取公義,但大部份人民只是為生活、為家計、為生存而營營役役,沒有空閒理會這些全社會的話題,又或者覺得這些大眾的事多自己一個不多,少自己一個不少,因此漠不關心。

即使洶湧澎湃如美國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黑人民權運動、反越戰運動,儘管自由派媒體每天大幅報道、評論支持,但社會大眾還是覺得擾亂了他們的日常生活,所以沒有任何民調顯示沉默大多數是支持這類運動的。1963年,美國執政民主黨把民權法案提交國會,甘迺迪總統說他會因此輸掉連任機會,結果是他把命賠上了。1964年大選,儘管在甘迺迪遇刺的悲情下民主黨獲勝,但共和黨贏得多個過去從未勝出的南方州分,原因是不少南方人不滿民主黨對民權運動的支持。

香港自從佔領運動以來,無可否認對市面交通造成不少影響,市民每天關注事態發展也減少了消費意欲。一些行業生意受損,因而發聲反對佔領,或申請法院禁制令,或自己動手拆路障。我們認識的朋友當中,必有不少人反對繼續佔領活動,他們也都是善良市民。有人估計拖延下去,社會對佔領運動的不滿情緒會增長。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支持佔領的市民竟然高達37.8%,比上次調查上升7個百分點,反佔領市民為35.5%,比上次下降10.8個百分點,由此而使支持佔領人士首次超越反佔領人士。這是一個社會運動獲沉默多數支持的紀錄。其實即使政府以一個毫無公信力的親政府民調的數字,說反佔領的市民有70%,也屬全世界社運的普遍現象。現在支持社運的超過反對的,則可以說是奇蹟了。由此可見市民是真正開始覺醒了,人心難再回轉。

董建華出來撐梁振英,想平息佔領運動,一個甘心當花瓶的列名國家領導人,說的話毫無新意,與之前的梁振英和林鄭一樣,對香港風起雲湧的佔領運動訴求沒有一絲回應,只是一味說聽到了。這麼大聲都聽不到,難道是聾的嗎?問題是聽到要回應呀?董又一味誇大佔領運動對經濟的影響,甚麼酒店訂房少多少,來港投資持觀望,只是嚇人而無實據。這些經濟下滑,誰都知道最大因素是受全球經濟特別是大陸反貪的緊縮影響,國際金融界至今仍然沒有人認為佔領運動會動搖投資者對香港信心。

佔領運動延續一個月而沒有降溫迹象,佔領者也沒有出現彈性疲乏,韌性戰鬥來自人們的誠意與犧牲精神,另方面也因為政府的表現太不堪了。以周二與學聯對話來說,我們清楚看到學聯五子態度真誠,講話條理清晰,可以看出都出自肺腑;反觀政府高官,以英文名字稱呼學生,說表示親切,而其實是做作和虛偽,因為對方跟你不熟,而且是談判對手,有何親切可言?學生禮貌地稱呼你們做司長局長,你們也應該以「某同學」來稱呼才得體,直呼其英文名而看直播的公眾也大都不知你指的是誰,這故作親切不是也太虛偽了嗎?

梁特既說有來自全球各地的外國勢力參與佔領,又說月入14,000元的人沒有參選權,他都着着實實地在破壞政府對話五人組的表演成果。中共黨報連日來對佔領運動的污衊和來自深圳的大媽的介入,應是把佔領運動的支持率持續推高的主因。

佔領運動使社會撕裂嗎?確實在許多人的家庭中,同事關係上,都因支持或反對佔領而起紛爭。但這種現象,是社會關心政治的表現。因政見不同而反目,在世界各國都常出現。但香港社會則長期對政治議題冷漠。這種冷漠,是由於港英時代我們天然得到自由法治的保障,毋須為自己為社會爭取權利,以至回歸到專權政治之下,仍不醒覺,仍然只顧自己賺錢過日子,終於我們受到大陸政經社侵凌的遭遇了。因此,撕裂正表示社會的政治冷漠在消退。它促使我們在家庭、職場、社會有更多對政治議題的談論。我們應該在盡可能不影響彼此關係的狀況下,不迴避這種討論,這將使香港成為真正具備發展民主的公共空間的社會。


從獅子山的標語,從著名歌手藝人的力挺,從社會的廣泛討論,佔領運動即使有放有收,但已經在香港形成遍地開花的局面了。

Friday, October 17, 2014

沈旭暉:不中聽的話之聽不懂的話-「夢之行者」──如何以國際關係建構主義閱讀「佔領中環」之後 (三之二)

文章轉載自沈旭暉facebook2014年10月16


日前本欄談及如何以國際關係的現實主義(Realism)框架閱讀「佔領中環」,不少朋友表示讀後抑鬱,另一些朋友則希望以理想主義回應。然而,現實主義和理想主義的對話,從來是錯位的,越是抽絲剝繭,只會越加抑鬱。那可以怎辦?怎麼理順這兩極思維?我一直相信,答案,唯有歸諸兩大門派之外的「建構主義」一途。但未談它之前,這裡先舉出十個理想主義和現實主義的問答,讓大家抑鬱到極點,才能明白出路的重要:

1)理想主義Vs現實主義的錯體對話

問題一:「佔領中環」和「北京讓步」兩件事的邏輯關連在哪裏?佔領行動應該儘量和平,以爭取中間派同情,還是儘量勇武,以增加管治成本?兩者同步出現,效果會否對沖?
答案一:這是大是大非,假如不爭取,就永遠沒有希望,所以我們必須爭取。

問題二:我一年前的文章說過,甘地的公民抗命以「Satyagraha」為指導哲學,言明其「公民抗命」挑戰對象,就是要改變的那條法律,例如反抗不合理的鹽稅,就自製食鹽,但同時堅持「完全信服於國家所有其他法律」,以免和被挑戰那條法律無關的人受影響,也避免反對者依樣葫蘆(通過違反不相干的法律達到另一理念),才能達到更大目標。「佔中」爭取民主,而挑戰和民主無關的法律(道路使用),兩者之間沒有直線關係,那邏輯上,還有哪些法律可挑戰,哪些不可?
答案二:公民抗命是公民的最後武器,在一個不公義的社會,不應順從獨裁者的惡法。

問題三:承接(二),由於「佔中」挑戰的法律和民主本身無關,假如有受影響的商戶毫不認同民主,那是否等於有理想的人,懲罰了反對其理想的人?根據同一邏輯,假如有人以「不認同真普選」為「理想」,通過佔領公共空間表達,令支持「真普選」的企業受影響,又能否自稱「公民抗命」?
答案三:歷史上,民主必須爭取得來,不認同民主的只有奴隸。

問題四:「佔中」短期造成民生影響,大家應可諒解,但持續多久,社會會傾向不諒解?
答案四:我為全香港站出來,假如連一點犧牲也不願意付出,就不配享有民主。

問題五:假如「佔中」提出的目標不能即時達成,行動要持續多久,有沒有exit plan,還是不達目標永遠繼續?像提出「無限期罷課」後,學生已95%復課,行動應否正式取消?
答案五:放棄運動就是出賣理想,不要嘗試勸降,問這問題就是維穩。

問題六:假如有其他運動以爭普選為目標,例如「佔領西環」,會否參加?或有人呼籲在天安門廣場高呼「打倒共產黨」爭普選,會參加嗎?應怎樣考慮成功率、底線和安全的基準?
答案六:歷史只有有勇氣的人能改變,沉默永遠都是懦夫。

問題七:一個國家爭取民主成功,有先例;一個地方爭取獨立成功,有先例。但一個中央集權國家內的地方,爭取與集權制完全相反的民主,歷史上有哪些成功先例?策略應怎樣因應改變,而增加成功機會?
答案七:孫中山搞革命也不是一次成功的。

問題八:不少運動都是長時間才成功的,組織者數十年間不斷調整策略。香港的運動又應如何控制「收」和「放」?
答案八:寧願好死,不願苟活。

問題九:有沒有可能認同學運,而不認同「佔中」?有沒有可能認同「佔中」,而不認同「佔旺」?
答案九:光明與黑暗之間,沒有中立的空間。

問題十:爭取理想的行為制約在哪裏?
答案十:在大是大非面前還要計算,那是出賣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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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理想主義與現實主義之間的二元陷阱

類似問題可以一直問下去,答案也只會一直滾動下去,就會變成周星馳電影的對白,答「誓不罷休」、「反清復明」和「阿彌陀佛」,其實沒有分別。我自然明白,理想主義的朋友假如堅持到這裏(已很不容易),定必義憤填膺,繼而對動機大加質疑,這種情緒,我完全理解。然而,如何理順「理想主義」和「現實主義」之間的鴻溝,不止是一個運動的問題,也是人生的問題。假如「理想」和「現實」的二元選擇(binary choices)延續下去,只會產生兩種反應:處於兩極意識形態的朋友,對相信的理想越來越投入,草木皆兵,逐漸失去任何現實的制約,變得在社會邊緣化,即使德高望重如小思老師病榻中擱筆的一句肺腑之言「殺君馬者道旁兒」,也會被批鬥為「維穩」(理想主義無限制的極致,就是赤柬)。另一些朋友面對現實的無力後變得犬儒,甚麼社會事務也不再理會,只顧埋首賺錢,也不相信任何進步是可能,並對非黑即白的社會無限厭倦(現實主義無限制的極致,就是暴秦)。

不幸的是,似乎這二元選擇,正是香港未來的寫照。這個漩渦,正把所有人都捲進去消耗掉,像一位文化界朋友所言,「令人想到日本伊藤潤二的《漩渦》」(那是相當恐怖的故事)。但就是這漩渦出現前,這問題早就存在:回到香港這些年,我見證著原來打算當公務員的學生,變成不願與舊朋友溝通、不願投身工作的激進派;也見證著原來理想無限的熱血青年,畢業後三年成為每日只顧跑單的保險經紀。而我從不認為理想和現實二選一的思考方式,是我們的應有選擇,一直相信在偏重理想和偏重現實的學科之間,應有合理融和,才能互相制約。一次運動的熱情,若釋出上述兩極效應,本身就是悲劇。那對追求民主的我們而言,可以怎辦?

舉凡我們遇到任何二元抉擇,例如「佔中」支持者認為是否支持佔中是正邪之爭,梁振英說守法與違法之間沒有灰色地帶,兩極思維把「警察」和「群眾」變成二元選擇,我們必須思考:那真是非此即彼的二元抉擇麼?社會,從不是那樣建構的。這不是盲目和稀泥,在理想主義和現實主義之外,我們還可以通過建構主義(constructivism)的框架,開拓另類規劃──此所以我有我的信念,但思考方式是現實主義的,卻很少以現實主義的手法處理問題,處事作風從來是建構主義的。所謂「建構主義」,主張秩序並非完全由制度和結構組成,也不是理想足以打破,而是通過人為建構的規範、話語、觀念、文化,內化為社會制約(constraints),再逐步改變。此所以理想和現實都打敗不了蘇聯,蘇聯卻接受了「共同安全」的規範,才逐步在無聲中改變。這套理論沒有絕對統一的內容,也有眾多不同流派,一些偏向理想,另一些偏向現實;一些有主觀意願把自己作為改變的行動體(agent),另一些則沒有。按這些基準,以「佔中」衍生的「雨傘運動」為案例,我們可歸納出四種建構主義者如下:

3)四種建構主義者:築夢者、僭夢者、行夢者、潛夢者

第一種:「築夢者」

「築夢者」和「做夢者」是不同的,他們承認現實制度的局限,也會正視、研究局限在哪裏,沒有必須達到立刻變革的即時期望。這不是因為要妥協,而是認為「改變」的對象不單是制度,也是社會規範,而改變了社會規範,制度將來的改變就有了基礎。我的老師關信基教授,大概是這類偏向理想的建構主義者,相信個體的主觀意願能改變規範,他在上月的義教第一課說:「路徑也許崎嶇,不過歷史告訴我們,不少的政治制度被社會實踐改造或推翻」,並以今日歐洲整合的身份認同,取代歷史上的世仇關係為訓勉。放在「雨傘運動」,參加者的訴求無論能否達到,他們都在努力建構一個社會價值:「普世價值高於一切」,而在運動支持者當中,這價值很可能成為對其日後數十年行為的規範。雖然香港從沒有完全民主,但「爭取民主這普世價值」的規範,卻已延伸到對自由、人權、法治等「香港核心價值」的堅守,令傳媒、教育、學術、法律界等早已被保守派明言要「改造」的範疇,一律高度警戒。當然,這規範如何應用於香港社會大多數人、會被北京怎樣研判,則是另一回事。

第二種:「僭夢者」

他們也相信主觀的努力能建立社會新規範、新潛規則,並相信這類規範能獨立生存於正式制度之外。但他們雖然也認同運動的理念,卻同時在運動發起人的理想之上,再行建構自己追求的規範,是為「夢之僭建」。例如我有一位社會學博士朋友,極其忘我地投入在運動中,聲稱要「橫掃一切左右膠」,但完全明白現實世界的底線在哪裏。問他究竟在追求甚麼,他這樣說:「我問日本社會學家小熊英二老師,每次他有不同答案。一次是,『啤牌一定有joker』。另一次是:『一副牌你以爲好正,其實最後才知道開局玩什麽。』」而我們知道,日本過去數十年的群眾運動,基本上都是在運動中重構身份。

換句話說,這位朋友相信權力、利益都是人為建構出來的,就算未至於麥玲玲所說的「信則有、不信則無」,重點是任何權力與利益,都需要透過文化、理念去爭取合法性,才能穩固成恒久的制度。他認為東亞理解民主的起源一直偏重西方民主,其實是一個錯誤。反而旺角出現的群眾氣氛,結合了完全無序的狀態,只要同時贏得型男索女和師奶的人心,就能取代傳統精英模式。所以他希望建構的規範,是通過「擴張現實」、「騎劫現實」,催生一種適用未來香港的「非精英民主」文化,並將之逐步發揚光大,根本不求這次運動達到官方目標。唯有用這框架,我們才能解釋何以黃夏蕙、麥玲玲、關公相繼出現在旺角,不明白的精英也許永遠也不明白,正如他們始終不明白何以我一直視兩位為女神,因為,這也是一種規範和身份認同。

第三種:「行夢者」

他們參與運動,基本上認同理念,覺得「自己總要做點事」,但沒有建構價值的主觀動機,也沒有必須達到目標的決心,不少被催淚彈、社團一類原因激發出來的朋友,都屬於這類。但畢竟走了出來,就是具體行動,行動結合在一起,無論主觀意願如何,客觀上都會建構一些新規範出來。就像法國學生1968年的學生運動,具體訴求是甚麼反而不重要,大家卻都記得那是一個時代的胎記,左翼偶像在那次學運空群而出,思潮影響了一代精英青年(能否深化到中下層則是另一回事),甚至塑造了歐洲青年的身份認同。這次「雨傘運動」的世代色彩極度鮮明,肯定會成為新世代不能磨滅的烙印,像「去領袖化」一類概念,無論是否認同,都已深入民心。

為甚麼新一代有這樣的情緒?須知中國共產黨在內地管治(相對)奏效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令主流社會認定自己是「既得利益者」、「持份者」,不希望出現不可測的改變。他們有這種感覺,一來是對比於改革開放前的經濟狀態,二來是對比於從前的社會自由度,三來被灌輸民族主義,四來精英的上向流動機會不少,五來根據官方遊戲規則,他們並非不能改變任何事情。在香港,卻恰恰相反:新一代的經濟條件比不上上一代,從小享受的自由被慢慢拉緊,熟悉的本土文化急速消逝,上向流動機會有限,而且根據官方遊戲規則(例如立法會、諮詢委員會等),幾乎沒有勝利過。這反映他們有強烈的不被當權者、上一代(包括上一代反對派領袖)理解的苦悶,覺得回歸後令他們「去持份者化」,不是單純的「獅子山下精神」可破解。這次運動,遂變成一代人的身份認同。這種建構模式很多時候是很subtle的,例如我從未在校園看過認真的垃圾分類,居然在運動中成功了,似乎青年把最美善一面表現的潛意識,還包括構建一種「非中國自由行」身份認同。「雨傘身份認同」出現在亂世,令香港未來十年可能孕育出類似威瑪德國文化、19世紀末法國文化一類盛宴,肯定會造成政治、社會各層面的骨牌效應。不過效應有時不一定如運動者所想,正如美國六十年代的嬉皮士運動去到極致,反而催生左派厭倦極左派,而變成「新保守主義者」;不少天安門事件的當事人遇上理想的挫折,也變得極度功利。但那圖騰的存在,當無異議。

第四種:「潛夢者」

這一種比較抽象,我們可以鐵幕倒塌後的捷克國父哈維爾來解釋。哈維爾一方面說過「極權政府底下,每一個沉默的人都是幫兇」一類理想主義者常常背誦的話,但另一方面,他並沒有勸群眾即時搞革命、時刻叫人表態,他的格言「活在生活之中」(living in truth)認為,「真實」、而不是不成熟時大規模抗爭,才是最好的反抗,甚至認為「別和掌權者爭辯,甚至不應該把說真話當成最重要的,儘管置身在以謊言為基礎的政權之中,說真話很重要」(參見Tony Judt,《歐洲戰後六十年》)。他自然不是教導群眾順從謊言,只是認為在「後極權時代」,只要教導人民實現生活的基本權利,「生存的本質是傾向於多元、多樣和獨立、自治,轉向人類自由和完善」,不必直接挑戰政權,政權也就不能控制日常生活和意識形態,是為「無權力者的權力」。

事實上,哈維爾的做法,是在共產捷克建立「規範」,希望令大眾、包括建制內的開明派,都受這些「真實規範」行事。但平日不必和政權抗衡,因為「這個力量不在於政治和社會集團的確定的勢力,而在於隱藏在整個社會中,包括政權結構之中的潛在力量。這股力量不依賴自己的軍隊而依賴對手的軍隊,也就是每個甘心在謊言中生活的人。這些人理論上是能夠領悟真理的力量的」;「這股力量並不直接參予權力鬥爭,而是對人的存在這個難於揣測的領域發生影響。這股力量所推動的是隱秘的運動,是可以產生看得見的影響的(難以預料的則是在何時何地、何種情形之下和多大程度上這種影響得以產生)」。

不少朋友不相信「佔中」本身能達到爭取民主的目的,而沒有參加運動,但其實也在「廣義地參加運動」,因為他們的價值、和運動建構的價值產生了互通、再而相互充權,這些朋友每天也「活在(他們認知的)真實之中」。表面上,他們潛藏了,其實在生活的每一天,都在深化同一規範的建構。即使參加運動,他們的身份也是潛藏的,只有身邊的朋友才知道,例如我有不少中資銀行高層、公務員朋友在廣場,有的甚至是隱姓埋名的首長級,他們獨自在帳幕內遙望星空,不會影響白天工作的專業,也不會「辭職明志」,卻對身旁朋友規範的鞏固產生了極大影響,所以並不是消極的,正如哈維爾的讀者們,並不是消極的。

4)「學生運動」,也是建構主義運動

說到底,為甚麼古今中外政權對「學生運動」都相對留手,為甚麼毛澤東說「凡事鎮壓學生運動的人都沒有好下場」,為甚麼北京對「佔中」和「學運」似乎在分開處理,都是因為「學運」本身,可說普遍是「建構主義運動」。沒有多少成年人會期望學運的官方訴求有即時落實的可能,但都對學運的潛能不敢忽視;反而目標明確的「成人運動」還容易理順,因為那現實主義的手段就足以應付。

「建構主義」自然不是萬能,也依然要面對理想主義和現實主義的衝擊。在北京眼中,以上那些「築夢者」、「僭夢者」、「行夢者」、「潛夢者」,都依然是「去殖民地意識形態化」的對象,他們也會視北京為「摧夢者」,北京亦自然會以「摧夢者」姿態出現。問題是,北京的現實主義回應,無論是以威權方式也好、「換血」方式也好,也不可能根治建構的價值,最終不得不參與進「相互構建」的過程,這是建構主義面對理想和現實時的獨特功能。就算面對其他大小決定的二元制約,例如理想主義的群眾堅持「絕不撤退」,現實主義的前輩會建議「見好就收」,建構主義也能突破二元:當事人依然可以做二元的決定,卻會受到社會建構「留不留也沒有大關係」的規範保護。當然,這需要技巧,失諸有相地企圖建立規範(例如把乒乓球桌搬到馬路「開拓社區空間」),就是典型失敗例子。


我對香港事務沒有研究,只能借助對國際關係的認知演繹一些理論框架,觀察難免粗疏,這種自言自語是現實,是理想,也是規範。我深信只要有理想主義的靈魂,現實主義的頭腦,建構主義的手腕,水滴始終石穿,但細水必須長流,世界,才真真正正是你們的。